五 边区政府回延安办公和政府工作的稳定
延安光复以后,1948年5月初,边区政府从绥德雷家沟迁回延安。5月13日,延安直属分区专员公署和延安市政府召开千余人的干部大会,欢迎边区政府主席林伯渠及边区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至此,结束了边区政府的流动状态,逐步恢复正常办公。
边区政府在延安恢复办公以后,为恢复老区和发展新区的工作需要,机构逐渐恢复和增设,人员也相应扩充。10月3日,边区政府决定恢复行政处的建制,委张成功、贺廷俊为正、副处长,下设审计、总务、生产、会计四科,编制42人。10月19日,恢复边区少数民族工作委员会,主任杨明轩(兼),委员有杨静仁(回)、赵诚(蒙)、蔡登霄(回)、奇景林(蒙)、天宝(藏)等。10月30日,成立边区抚恤委员会。11月6日,恢复交际处,处长姚震尘,代处长马继堂,副处长姬伯雄,下设交际、总务两科。上述机构的恢复和增设,使编制扩大了167人。边区政府一级机关工作人员由1947年8月第二次精简以后的220名,编制扩大到415名,实有工作人员482名。
由于机构的逐步恢复和健全,工作人员的配备不断改善,政府工作秩序的正常化也相应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