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德怀
(1898—1974)
彭德怀,原名彭得华,号石穿。湖南湘潭人。192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彭德怀于1916年入湘军。1923年考入湖南军官讲武堂。1923年在湘军中任连长。1926年任营长,不久参加北伐战争,后任代团长、团长。1928年7月发动平江起义,成立中国工农红军第五军,至1930年任军长,其间曾任红四军副军长兼三十团团长。1930年6月起任红三军团总指挥及军团前委书记,8月起任红一方面军副总司令,10月起任苏维埃区域革命军事委员会委员。1931年1月至11月任中华苏维埃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委员,其间10月至11月任中华苏维埃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团副主席。1931年11月、1934年2月相继当选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第一届、二届中央执委会委员。1931年11月起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委员,1933年11月起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参加了长征。1935年7月至9月任红三军军长,9月至11月任红军北上抗日先遣队(陕甘支队)司令员,11月起任中华苏维埃西北革命军事委员会委员、中华苏维埃西北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红一方面军司令员。1936年起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曾任中国人民红军抗日先锋军司令员,西方野战军司令员兼政治委员,红军前敌总指挥部总指挥。1936年12月起任中华苏维埃人民共和国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委员、中华苏维埃人民共和国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团成员。抗日战争时期,任中共中央军委委员,八路军副总指挥,第十八集团军副总司令。1937年8月至1941年4月任中共中央军委前方分会委员、副书记。1938年11月起任中共中央北方局常委,12月起任八路军前方总部副总指挥。1941年4月起任中共中央军委华北分会委员、副书记。1942年7月起任中共中央北方局代书记。1945年在中共七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解放战争时期,任中共中央军委委员、副主席兼总参谋长。1947年起任西北野战兵团司令员兼政治委员,中国人民解放军副总司令员,西北野战军司令员兼政治委员,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野战军司令员兼政治委员。1949年6月起任中共中央西北局第一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委员、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委员、副主席,中共中央西北局第一书记,西北军政委员会主席,西北军区司令员。1950年10月起任中国人民志愿军司令员兼政治委员。1952年起主持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日常工作。1954年9月至1959年9月任中共中央军委委员,主持中共中央军委日常工作,兼任国防部部长。1954年9月至1965年1月任国务院副总理。1956年起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1959年7月至8月在庐山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和中共八届八中全会期间受到批判,被打成“反党集团”首要成员,调离中共中央军委领导岗位。1965年9月重新工作,任中共中央西南局三线建设委员会第三副主任。第一届、二届国防委员会副主席。1955年9月被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和一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他是中共第六届中央候补委员(六届五中全会增选)、委员(1936年中央政治局会议增补),第七届、八届中央委员,第六届(1936年中央政治局会议增补)、七届、八届中央政治局委员,1937年8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任中央军委委员,1945年8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任中央军委委员、副主席,1954年9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任中央军委委员。“文化大革命”中受迫害。1974年11月29日在北京逝世。1978年12月中共中央为其平反。
(选自《中国共产党历届中央委员大词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