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仁
(1910—1970)
刘志仁,甘肃宁县人。他少年时虽读过几年私塾和国语学校,但宁县是一个经济、文化十分落后的地方,农民中绝大多数是文盲,没有阅读能力,只有戏剧和社火等艺术形式,能够广泛而直接的为他们所接受。因而农闲时节排演社火变成了当地农村的主要文娱活动。特别是过春节时,各村演社火十分热闹。刘志仁从小受到熏陶,每逢演出总要跑去观看,后来又直接扮演角色,参加演出,学会了不少民间曲调,掌握了演出技巧。
1932年春天,刘志丹、谢子长等领导的红军游击队在宁县东区一带开展活动,宣传革命道理,使刘志仁对红军和革命有了初步的认识。1936年春节前,当地国民党的一股部队到刘志仁的家乡南仓附近催运粮草,遭到红军游击队的打击。战斗中,一名红军战士受伤,在敌人追兵逼近的紧急关头,碰上了正在排练社火的刘志仁等人。他们把这位战士转移到一个隐蔽的山洞里,才躲过了敌人的搜查。在他们的护理下,这位战士安全的养好了伤,返回部队。通过这件事,使南仓社火队有了一个很大的转变,成了一个团结战斗的集体。1937年第二次国共合作建立后,宁县国共两党的县政府进行红白区域划界时,南仓原来划给了国民党的区域里,但刘志仁鼓动群众,强烈要求将南仓村划入红区。经过双方政府协商,批准同意了群众要求,从此南仓村成了新宁县的一个行政村,刘志仁被群众推选为首任村长。
边区的新生活给刘志仁社火队的创作注入了新鲜的内容。刘志仁认为,旧的形式不能满足表现新内容的要求,应该推陈出新,突破旧的约束,用新形式来代替,刘志仁在旧形式的基础上作了大胆创新,他把秧歌(唱的)与故事(舞的)结合起来,形成秧歌剧。表演时又说又唱,载歌载舞,生动活泼,富于表现力,又有故事情节,短小精悍,很受农民的欢迎。
刘志仁在改造旧社火,创造新形式的同时,还采取“旧瓶装新酒”的办法,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传统曲调和“珍珠倒卷帘”、“张生戏莺莺”、“绣荷包”、“骑白马跨洋枪”等曲调,填写新的歌词,表现边区新的社会生活和人们新的思想感情。此后的几年中,刘志仁编新秧歌剧的数量逐年增加,内容也更加丰富。除反映群众的生活外,还配合宣传边区政府的各项政策。1939年演出的有《新开荒》、《新小放牛》、《九一八》、《卢沟桥》、《玩花灯》等。在《玩花灯》一剧中,采取问答对唱的形式,表达了人民群众对共产党,八路军及革命领袖的真诚爱戴,对日本侵略者和国民党顽固派的憎恨。1940年和1941年演出的有《新阶段》、《救国公粮》、《反对磨擦》、《保卫边区》、《缴公粮》、《生产运动》、《织手巾》等。1942年至1944年演出的有《百团大战》、《读书识字》、《桂姐纺纱》、《反特务》、《劳军歌》、《新三恨》、《边区好政府》、《十二月忙》、《改造二流子》等。在这些秧歌剧的创作演出过程中,刘志仁坚持歌词通俗流畅,以群众乐于接受为原则。剧中出现的人名、地名都是群众所熟悉的,听起来非常亲切,无不充满着浓郁的乡土气息。尽管剧情都十分简单,却演得生动亲切,富有情趣,给人以欣欣向荣,奋发向上的精神鼓舞。刘志仁在不断提高秧歌剧思想、艺术水平的同时,还十分重视对演员的教育,使南仓村社火队由过去一个纯粹的娱乐班子转变成为一个团结、民主、革命的团体。经过几年努力,社火队由十几人发展到60多人,全村50多户青壮年和儿童几乎全都参加。有益的娱乐活动吸引了他们,消除了村里的抽大烟、酗酒、赌博、迷信、打架等不良现象,激发了群众热爱边区、热爱生产的感情,南仓村也成为执行政策、开展生产、卫生、拥军优属活动的模范村。1942年,刘志仁加入了中国共产党。从此,他的创作热情和革命干劲更加高涨,自觉地用自己的才能为边区的建设服务。他带领大家开荒生产,缴送公粮,开展拥军优属活动。为了解决闹社火的费用,他和大家先后开垦“义田”40多亩;当政府提出安置移民的号召后,他便积极响应,大力支持,和大家商量,主动拨出15亩,送给安置到本村的一户难民去种,使这户难民很快得以安家生产。他每年都带头多交粮,交好粮,特别是解放战争时期,几次利用夜间,越过敌人的封锁线,给政府和游击队送粮送面,还把自家的羊宰杀后送去,为大家改善生活。
刘志仁为边区新秧歌运动所作的贡献,受到党和人民的高度重视。1944年10月,他出席了陕甘宁边区文教工作大会,与马健翎、杨醉乡一起获得“特等艺术奖”。11月6日下午,边区政府主席林伯渠和副主席李鼎铭给他颁发了“新秧歌运动的旗帜”的奖状,并受到毛泽东、周恩来、朱德等中央领导人的亲切接见。毛泽东还给他赠送了一条毛毯,作为鼓励。后来,延安《解放日报》以较大篇幅报道了刘志仁的成绩和经验。周扬在讲话中称“刘志仁和他的南仓社火,堪称新秧歌运动的先驱和模范。”认为“这种新的刘志仁式的秧歌值得提倡”。对此,刘志仁并没有陶醉,而是希望能在延安“多学一些本领带回去,把全新宁县的社火都转变新的”。会议期间,他与其他艺术家一起交流经验,切磋技艺;与鲁艺戏剧音乐系的师生一起进行创作,研究剧本,排练演出,受到延安各界的好评。刘志仁返回家乡后,周扬、陆定一等十分关心他的创作,多次写信给他,了解他的创作情况,并寄送年画及鲁艺工作团编的秧歌剧本,征求他的意见,鼓励他创作出更好的作品。1944年12月,在延安召开的陕甘宁边区劳动英雄和模范工作者代表大会上,他再次被选为边区英模,受到表彰。
全国解放后,刘志仁长期担任乡、村基层干部,多次当选为县、省党代会代表和人大代表。劳动之余,刘志仁继续编写歌谣,歌颂党的领导和幸福生活。“文化大革命”中,刘志仁被加上种种罪名,惨遭迫害,于1970年11月20日含冤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