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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边区土地改革运动的广泛开展

梁星亮 杨洪 姚文琦


    在中共中央的直接指导下,在中共西北局和边区政府的具体领导下,陕甘宁边区的土地改革取得了显著成绩。从1946年下半年贯彻《五四指示》到1947年春,边区基本上完成了发行土地公债、征购地主超额土地分给无地少地农民的任务,进一步巩固了工农联盟,为人民解放战争准备了人力、物力等方面的条件。
    1947年秋,当解放战争在全国转入战略进攻的形势下,中共中央在10月10日公布了由毛泽东起草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中提出的“打倒蒋介石,解放全中国”的口号。同时,正式公布了中共中央工委7月17日至9月13日全国土地会议制定并通过的《中国土地法大纲》,《大纲》规定了“废除封建性及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等八项基本政策。《大纲》肯定了《五四指示》中没收地主土地分配给农民的原则,但修改了《五四指示》中对某些地主照顾过多和对富农的土地财产原则上不动的规定。提出废除一切地主的土地所有权,并征收富农多余的土地财产;还规定要按乡村人口平分土地和在土地数量上抽多补少、质量上抽肥补瘦的分配原则。
    1947年11月,为了贯彻《中国土地法大纲》,中共中央西北局在绥德县义合镇召开了陕甘宁边区干部会议,讨论土地改革和整党工作,边区领导人林伯渠、习仲勋传达了全国土地会议精神,并结合边区的情况,批评和纠正了过去干部中存在的阶级观点模糊、怯敌和不敢放手发动群众的右倾思想及领导作风上的官僚主义、离开党的路线、违反政策、违反纪律等不良倾向,作出了彻底完成边区土地改革和认真进行整党的决议。提出坚决消灭地主阶级,平分土地,尽快实现边区广大群众翻身做主人的愿望。这次会议对推动边区土改工作的深入发展和开展整党运动起了重要作用。
    由于义合会议对边区土地问题缺乏具体分析,从而未能订出边区土改的具体方针,对划分阶级成分、对待中农和工商业政策等规定不够明确或欠妥当;对边区党内成分不纯估计过高,因此潜伏了一种“左”的情绪。加之受晋绥边区土改工作的直接影响,使边区农村土改一度发生“左”的偏向。发动起来的地区大多片面强调贫雇农路线,反对所谓“中农路线”,导致少数群众(不是真正的基本群众)起来乱斗、乱打、乱没收财物。最严重的是佳县几个村庄连贫农、中农的东西都一律没收,有的烈士家属被扫地出门。干部家属也遭批斗,被强索银元。个别地方吓得区乡干部有的逃跑,甚至有自杀的情况。机关学校中也有此种事件发生。对于这种错划成分、侵犯中农利益、侵犯工商业和进行乱打乱杀等“左”的偏向及其所造成的危害,习仲勋先后多次报告中共中央和毛泽东。边区党政领导机关在贯彻执行中央十二月会议精神过程中,及时迅速地纠正了极“左”偏向,使边区土改走上正确的道路。
    1947年12月,为了更好地指导边区的土地改革运动,结合中共中央十二月会议精神,西北局和陕甘宁边区政府、陕甘宁晋绥联防军司令部联合发出了关于土改的布告,布告分析了新区、老区一年来土地改革的不彻底情况,提出要坚决贯彻《中国土地法大纲》,干净彻底地消灭地主阶级和一切封建势力。要求边区各地以“抽补调剂”作为边区土改的具体方针,采取“抽多补少”、“抽肥补瘦”的办法,重新统一分配土地,使全边区人民不分男女老幼均获得同等的土地。强调在土改中必须贯彻毛泽东提出的“满足贫农雇农的要求”与“坚决地团结中农,不要损害中农利益”的两条基本原则。为加强对土地改革的具体领导,边区党政机关抽调大批干部组成土改工作组深入农村进行调查研究,发动群众,组织土地小组,召开群众大会,声讨地主的罪行,没收地主的土地财产,迅速地掀起了土地改革运动的高潮。
    1948年2月,根据形势的发展,毛泽东对陕甘宁边区土改问题作了新的指示,指出:必须区别老区(日本投降以前的老解放区)、半老区(日本投降至大反攻,即1945年9月至1947年8月两年内所解放的地区)、新区(大反攻后新解放的地区)三种地区,不同地区实行土地法的策略、内容与步骤应有所不同,农会的组织形式与要求也应有所不同。为贯彻毛泽东的指示,陕甘宁边区于1948年夏秋将边区分为基本区、接敌区和新区三种地区,对这三种地区提出了不同的要求,在基本区(即老区和半老区的大部地区)不再提土地改革的口号,要求于1948年秋冬普遍发土地证,确定地权,坚决保障农民的土地所有权不受侵犯;对基本区内存在的某些土地问题,则进行调剂土地,安定人心,引导群众发展生产。在绥德分区的大部分地区和延属、陇东、三边分区的各一部分地方,强调要在进行纠偏的基础上,发土地证,确定地权。对有的地区则要先进行抽补调剂工作,然后发土地证,确定地权。在有的地方,还要注意给移民调剂土地,并重新登记土地,颁发土地证。①
    在中共中央和西北局、边区政府的领导下,边区的土地改革运动得到了全面迅速的发展。从1947年12月至1948年4月,边区各地将地主、富农所占的较多较好的土地抽出来,补给地少和土地质量较差的农民。同时,没收了漏划地主的土地,以及以多报少的黑地、公地和庙地分配给无地的农民。492个乡将近60万人口的地区,调剂了土地90万亩,将封建地主阶级的土地所有制改变为农民个体所有制,消灭了封建土地制度,基本上解决了贫苦农民无地的问题,从而完成了土地改革任务。边区还结合土改进行了生产救灾,并使2000多名参加土改的干部直接受了锻炼。土地改革使边区消灭了封建土地制度,改变了农村的阶级关系。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促进了边区经济的发展,农民的生活得到了显著的改善。土改使边区翻身农民的政治和生产积极性得到了提高,在“参军作战,保土保田”,“支援大反攻,参加胜利军,打倒蒋介石,挖掉老祸根”的口号下,广大农民普遍组织并加强了民兵武装,他们组织联防作战,保丁护粮,保卫边区,使人民解放军获得了可靠而稳固的战略后方。
    ①  房成祥、黄兆安主编:《陕甘宁边区革命史》,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506页。

陕甘宁边区史纲/梁星亮,杨洪,姚文琦主编;中共陕西省委党史研究室编.—西安:陕西出版集团、陕西人民出版社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