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记录] [下一记录]

二 抗日战争时期的行政区划

胡民新 李忠全 阎树声

    
    陕甘宁边区政府成立后,为便于行政上的领导与管理,一方面向国民政府呈请区划范围;一方面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对所管辖的行政区划作了调整。抗日战争时期历年区划调整情况如下:
    1937年:9月12日,边区政府代主席张国焘与代内务部长马明方(此时民政厅尚未建立)发出关于重新划分边区行政区域的命令,决定取消陕北东、西两分区,其所属各县由边区政府直接领导,其中子长、新城、延水3县均按旧县制分别归并到安定、靖边、延川各县;关中分区和陕甘宁分区与神府县政府仍旧不变,只是将陕甘宁分区赤安县制撤销,其所辖各区分别归并志丹、环县和华池各县。在此之前,绥德、横山、安边已被国民党占据;甘洛县恢复为甘泉县;蟠龙区划旧延安县。此后,红宜县(1937年4月建县)年底改名固临县。10月,延安市政府正式成立(相当县一级区划),直属边区政府管辖;与此同时,陕甘宁分区改称为庆环分区;11月9日,边区政府发布命令,决定将边区政府直辖之定边、靖边两县及庆环分区之盐池县划出新成立三边分区。经调整后,边区区划为22个县市,其分属于:边区政府直辖延安、安定、延长、延川、安塞、固临、甘泉、鄜县、志丹、神府及延安市,共10县1市;庆环分区辖曲子、固北、华池、环县共4县;关中分区辖新宁、新正、赤水、淳耀4县;三边分区辖定边、靖边、盐池共3县。
    边区上述所辖县市,除延安、安定、延长、延川、安塞、甘泉、鄜县、志丹、靖边、环县、盐池、定边12县为旧县制外,其他均为土地革命战争时期苏区根据地新建县或1937年5月后调整合并之县,其中延安市原为延安县县城,1937年10月划市;固临县为1937年2月由宜川一部分地区与新建之红泉县(原甘泉部分地区)合并建立,时称为红宜县,是年底前后改称为固临县;曲子县为1936年4月时新建县,由环县、固原、庆阳、镇原4县之各一部分地区组合划设;华池县为1936年4月以庆阳县大部分地区为主新建县,1937年转变为抗日民主政权时,原新建之赤安、赤庆两县合并于该县;神府县为1937年7月后由神木、府谷两县各一部分地区合并而成;新正县为1935年由旬邑及甘肃正宁两县各一部分地区组成;新宁县为甘肃正宁县之一部分地区为主之新建县;固北县为固原县的部分地区为主之新建县;赤水县为1935年由旬邑、淳化两县各一部分地区合并之新建县;淳耀县为1935年后由淳化、耀县的一部分合并之新建县。但是,由于国民党侵占的部分根据地不交归边区政府,因而边区直接管辖的12个旧县制中,有的县也很不完整,如鄜县,边区直接仅管辖一个区,其他9个区为国民党占据;又如安定县共11个区,边区直接管辖5个区。直到1940年后,这些县才完整地由边区管辖。这里要说明的是,除边区直接管辖的区域外,还有由八路军驻防的统一战线区,即绥德,米脂、佳县、吴堡、清涧等5县及陇东的部分地区和关中部分地区。这些统战区的形成,一是红军改编为八路军后,国民党同意将其原驻防地(陇东与关中的各一部分地区)划为八路军的“募补区”;一是1938年春日本侵略者妄图西渡黄河进攻大西北,河防吃紧时,国民党为了加强河防,在绥、米、佳、吴、清5县设立绥德警备区,并调八路军在陕甘宁边区的留守部队驻防。此外,边区直接管辖区城和统战区域,在上述边区直接管辖的22个县市中也交叉存在着,即在一个县的地域中,既有抗日根据地,又有统战区。当然,统战区所占比例比较小。这种特殊情况,在第一次反共高潮之后结束。
    1938年:3月边区政府决定,庆环分区的固北县取消,其所辖区乡划归环县管辖;三边分区的靖边县划由边区政府管辖。另外,部分县之区、乡的划分也作了较大调整,不再列举。5月后再无大的调整,全边区共21个县市,边区政府直辖12个县市;庆环3个县;三边两个县;关中4个县未变。
    1939年:由于国民党顽固派制造摩擦,发动了第一次反共高潮,先后侵占了关中地区5座县城及上千村庄,妄图消灭边区。我军坚持自卫原则取得胜利,边区行政区划再未作大的调整,只是在乡与自然村之间增划设了行政村一级,仅对个别县的内部区划作了部分调整。
    1940年:2月间粉碎第一次反共高潮后,将本应由边区直接管辖而被国民党占领的绥德、米脂、佳县、吴堡、清涧、庆阳、合水,镇原等8县及其他边区原管辖不完整的部分县,完全收归边区直接管辖。随即绥德分区成立,下辖绥、米、佳、吴、清5县;本年1月29日,边府第20次政务会议决定成立陇东分区,辖庆阳、合水、镇原及宁县4县,2月10日陇东分区正式成立。这里要特别说明的是,有人认为陇东分区成立后而代替了庆环分区,这是不确切的。实际上庆环与陇东两分区并存达半年之久,于同年7月2日,边府第32次委员会才决定将两个分区合并,于7月11日正式合并后仍称为陇东分区,辖庆阳、合水、环县、镇原、曲子、华池等6县;在此之前(4月)还在关中的耀县、宜君、同官3县交界地区划设了一个中心区,成立了同宜耀办事处,其辖4个区,隶属关中分区。至年底统计,全边区共4个分区,29个县市,179个区,1055个乡,6323个行政村(缺米脂、佳县之区、乡、行政村统计)约130万人口。
    1941年:2月间民政厅召集专员、县长座谈会及一科长联席会议,讨论本年度民政工作计划与安排,会期3天,于20日结束。会议决定将县以下各级行政区划依据人口数量,地理环境等条件,分别划设为甲、乙、丙3个等级。具体规定为:甲等行政村,人口不超过300;丙等行政村,人口不少于50;乙等行政村,人口介于甲、丙之间;甲等乡,面积纵横不超过5公里,人口至多1500,至少1000;乙等乡,面积纵横不超过10公里,人口不超过1000;丙等乡,面积纵横不超过15公里①,人口至少150;甲等区,辖5至8个乡;乙等区,辖5至6个乡;丙等区辖4至5个乡,每个乡至少辖3个行政村。4月,关中同宜耀办事处正式升格为县一级,仍隶属关中分区管辖。是年经过调整后,全边区共辖30个县市,212个区,1251个乡,4727个行政村(缺米脂县统计),人口约140万。
    1942年:边区政府根据二届参议会通过的关于健全各级行政组织的决议案,对各级行政区等级依据人口、地理、富力、自然及政治环境进行了厘定,明确绥德、陇东为甲等分区,关中为乙等分区,三边为丙等分区;绥德、清涧、延安、延川、庆阳、定边等6县(后加米脂、佳县)为甲等县,鄜县、靖边、安塞、环县、曲子、新宁、神府、镇原、合水、吴堡、淳耀、延长、安定、志丹、延安市等14县1市为乙等县,新正、固临、甘泉、盐池、华池、同宜耀等7县为丙等县;区的等级确定原则为:人口在7000以上者为甲等区,人口在4000以上者为乙等区,人口在4000以下者为丙等区;乡的等级与1941年规定基本相同,只是丙等乡人口由原规定改为不超过1000人。
    此外,本年2月边区政府命令将安定县改称为子长县,以纪念谢子长烈士;4月边府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在定边、靖边、志丹3县之间新划一吴旗县,辖6个区,3万余人口,为丙等县,属三边分区管辖;在鄜县与合水之间新划设鄜西县,辖6个区,一万余人口,为丙等县,直属边区政府;又经边府批准在回族比较聚集的盐池、定边两县交界的部分地区划设一回民自治区;另将盐场堡、苟池等产盐地区划为盐业中心区,均属三边专署直接领导。在此前后,边区政府直辖的神府县改归晋绥边区管辖。同年8月,边府决定:在绥德、米脂、清涧、子长4县交界地区新划设一县(开始称西川办事处,10月更名为绥西办事处),辖8个区,近10万人口,为甲等县,属绥德分区管辖。10月,边府第36次政务会议决定划设延属分区,边府原直属之县市除靖边县划归三边分区管辖,鄜西县划归关中分区管辖外,其他10县市划归延属分区管辖,为甲等分区。至此,边区所辖区域由1937年底的21县1市演变为31县1市。分别是:延属分区9县1市,延安、延长、延川、固临、子长、甘泉、鄜县、安塞、志丹及延安市;关中分区6县,新正、新宁、赤水、淳耀、同宜耀(为办事处),鄜西(实际未建县,于1943年3月停止划设);绥德分区6县,绥德、米脂、佳县、吴堡、清涧、绥西(为办事处);陇东分区6县,庆阳、合水、环县、华池、镇原、曲子;三边分区4县,定边、靖边、盐池、吴旗。
    1943年:12月25日边府决定绥西办事处正式成立县政府,为纪念革命先烈李子洲同志,命名该县为子洲县;本年,关中分区取消同宜耀办事处,此后又成立了一个中心区。是年统计,边区共辖5个分区,30个县市,208个区,1216个乡,约143万人口。
    1944年:6月为加强南泥湾垦区移民工作领导,边府批准在南泥湾成立垦区政府,由延属分区直接领导。
    1945年抗战胜利前,边区区划再无大的调整。
    ①本书所用计量单位亩、斤、垧、斗、升等无法与公制计量单位换算,下同。

陕甘宁边区民政工作史/胡民新 李忠全 阎树声编著.—西安:西北大学出版社,19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