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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边区的拥军活动与第一个拥军运动月

胡民新 李忠全 阎树声

    
    1939年10月,边区第二次党代会作出《关于拥军和扩大八路军的决议》,要动员全边区人民进行拥护与扩大八路军之热烈运动,提高地方党、政工作人员和民众对八路军的爱护心。要改变那种对八路军扩大与巩固之漠不关心的现象,反对地主富农破坏、仇恨八路军之行为。充分保证八路军粮食和被服之供给,切实执行优待残废战士办法,提出全党同志要为保证决议的全部实现而斗争。
    1943年1月15日,《边区政府关于拥护军队的决定》正式公布;2月24日《边区简政实施纲要》随之发布,一致提出拥护军队是人民与政府应尽之责任。在边区物资日益困难的情况下,八路军实行生产自给运动,大大减轻了政府和人民的负担。以1942年而论,军队每人平均生产自给达到3573元之余。既能打仗,又能生产,堪称难能可贵之军队。
    但是,当时在拥护军队方面有不足之处,在解决物质困难、优抗归队、动员工作上存在某些缺点。在军民、军政关系上,我们某些干部存在主观主义、宗派主义、本位主义的思想,如部分军队干部,对建设根据地的任务认识不足,存在“军权高于一切”之错误思想;部分地方干部,把爱护军队同爱护人民对立起来。对此,自1942年底边区高干会以后,从上而下才有了一致的、正确的认识和态度。
    边区党委和政府于1943年1月,颁布了《拥军运动之决定》。《解放日报》同时发表林伯渠《造成拥军热潮增强拥军工作》的政论文章;12月,李鼎铭在边区第一届劳动英雄大会、第二届生产展览闭幕大会上作“边区老百姓要尽心尽力拥护军队”的讲话,为拥军运动的开展指明了方向。
    第三次政府委员会上通过了“简政实施纲要”,具体规定了拥军工作方针。(1)各级政府干部要深入人民,进行关于爱护军队、拥护军队的教育,主动向人民和干部说明军队之困难,依据人民对军队的认识程度与情绪,进行具体的、耐心的解释。在人民对军队发生误会时,尤须随时随地予以解释,以提高人民拥护军队的自觉性与积极性;政府的工作人员和干部,尤须注意要尊重军队,对于埋怨军队、不帮助军队解释误会、不积极协助其解决困难的情绪,要进行说服与严肃纠正。
    (2)各级政府机关,特别是中下级政府机关,应加强拥军的组织工作,即对军队进行慰问、慰劳、招待食宿、做鞋缝衣、公平买卖等组织工作,以实际行动经常拥护军队
    (3)各级政府,既要照顾军队之需要与实际困难,又要顾及民力之节约,认真地改善拥军制度和方法。
    (4)边区政府须立即重新审查、制定拥军之各项制度与办法。制度、办法一经公布,各级政府立刻在人民群众中进行深入宣传与解释,并开展热烈之拥军运动,为经常性的拥军打下思想的、组织的基础。
    (5)在遇到军政、军民关系发生矛盾与纠纷时,各级政府负责人要直接找军队负责人积极协商解决,经过协商未能解决者,呈报上级予以妥善解决。为深入普遍开展拥军活动,边区政府决定1943年1月25日至2月25日为边区拥军运动月(即第一个拥军运动月)。由此,将每年农历12月下旬至正月中旬定为边区的拥军运动月。
    在拥军运动月,边区政府指示各厅、处、院长,各专员县市长和各级政府,要进行扩大拥军宣传鼓动工作,造成拥军热潮;慰劳慰问当地驻军、警卫部队、伤病员、残废军人和抗属,并进行各种军政、军民联欢会;检查过去的拥军工作,发扬成绩、纠正缺点,具体布置今后拥军之各项工作;调查统计各县去年为军队动员人工、畜工和抗日军人数目、归队战士数目、退伍残废军人数目及其生活情形,由各县汇集呈报边府;各专署、县政府对拥军运动月工作及时布署领导,按时检查,月终进行总结并向边府做总结报告。同时,边府还颁发了《拥军月指示》、《拥军月具体办法》、《拥军公约》,《拥军公约》写道:拥护军队,保卫边区;帮助生产,参加战争;军人过往,招待殷勤;转运伤病,爱护关心;防奸严密,消息灵通;优待抗属,建立家务;退伍残废,立业成家;潜逃战士,归队不差;过年时间,慰劳有加;军民团结,战胜日寇。延安县桥镇乡群众也订了个《拥军公约》即:爱护军队,官兵一样尊敬;过往军队,记住招待周到;伤兵病号,随到随时抬送;公粮公草,要送细米好草;保护家乡,盘查放哨认真;潜逃战士,即日动员归队;退伍残废,帮助立业成家;抗属家庭,保证耕二余一;军队购物,货真价实公平;抗属购物,一律九折优待;过年过节,慰劳军队抗属。
    与此同时,边区留守兵团司令部、政治部也先后发布《拥护政府爱护人民的决定》、《拥政爱民实施办法》、《拥政爱民十大公约》。朱德、贺龙先后发表《展开拥政爱民运动》与《开展拥政爱民运动》的重要论文,并指令部队将士更多地负担起改善军民、军政关系的责任,要把拥政爱民运动推向深入。朱总司令特别指出,拥政爱民这件大事,全党全军都要负责,但主要靠军队。军政民关系搞不好,一般的军队要负主要责任。军队是党在人民中一支大旗,人民把军队看作党的代表,军人的一举一动,都会发生很重要的影响。我们的军队不单纯是打仗的,而且是人民的宣传者、组织者和领导者。军队同志受党的教育多、文化水平较高,经过长期革命斗争得到之经验与锻练也较多。如果军政民关系没搞好,军队的责任重于地方。①在《拥政爱民公约》中,又要求将士:服从政府法令;保护、帮助和尊重政府;爱惜公共财物;不侵犯群众利益;借物要还、损坏要赔偿;参加生产、减轻政府和人民负担;帮助人民春耕秋收和冬藏;帮助人民进行清洁卫生运动;了解民情风俗、尊重民情风俗;向人民宣传、倾听人民意见。
    在拥军拥政爱民运动中,有许多动人场景和事迹,边区的几乎每个城镇、大部分乡村,都发动了劳军运动。据27个县的统计,劳军的现金和物品约达400万元;延安市、延安县、子长、甘泉、志丹、新正、同宜耀、定边、绥德、绥西、吴堡各县市,均有一至三个城镇召开过军民联欢会;在关中劳军慰问品均出于群众的主动,群众参予的积极性和广泛性前所未有,慰劳的形式多种多样。在八一建军节,他们发动了“劳军周”,人民群众主动给八路军“贺生日”,在赤水县某区四乡的80多家新户,把舍不得吃的新洋芋,装了满满一担送给当地驻军,作为第一次参加劳军礼品;关中分区10余万群众,劳军献金45964元、羊65只、猪肉79斤、鸡405只、鸡蛋9435个、瓜菜22余担、蔬菜9670斤、布鞋355双,总值约90万元之余;延安县原计募捐71000元,结果募得86751元;富县政府一声号召,人民拥军“热火朝天”,劳军人群行列、劳品笼笼担担,拥塞遍于沿途,募集现金278000元、肥猪5口、干柴22万斤、干粮6万斤、蔬菜两万斤。
    边区驻军,出现了诸如“拥政爱民开荒队”、“槐树庄鱼水深情”、“春耕队里的陈团长”,……动人心弦的拥政爱民模范事例。当时一首“花鼓词”道出了军政民之真情:“军民本是一家人,根根叶叶心连心,人说母子亲又亲,这比母子还要亲十分。军队是扛枪的老百姓,老百姓是不穿军装的八路军。打鬼子,斗顽敌,军是利箭民是盾,为保江山团结紧。”在边区,形成了军爱民、民拥军,军民团结一家人的良好风尚,这一良好风气直至抗战胜利后,继续得到发扬光大。
    ①  《双拥运动》,甘肃人民出版社1992年9月出版,第64页。

陕甘宁边区民政工作史/胡民新 李忠全 阎树声编著.—西安:西北大学出版社,19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