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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临川县委组织部复查组《关于对“中国共产党赣中人民行动委员会”原结论和处理意见的复查报告》(1985年5月4日)


  根据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赣办发(1984)27号文转发省委组织部关于《全省处理地下党历史遗留问题座谈会纪要》的通知精神。我们从一九八四年十二月开始对江西省临川县“中国共产党赣中人民行动委员会”的问题进行了复查。现将复查结论和处理意见报告如下:
  “中国共产党赣中人民行动委员会”是一九四九年十月十四日由中共华中局组织部根据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的报告报请中央组织部一九四九年十一月八日批复同意处理的一起历史老案。此案原定性为“敌人红旗性质的组织”。并建议“应在群众中公开揭露。对其中反动主要分子应依法惩办。”
  一九五二年六月二十五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江西省军区军法处对该组织的领导人付希前,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原结论处理“中国共产党赣中人民行动委员会”的主要问题是:
  (一)关于冒充共产党名义,自以中共特派员名义活动,自封书记的问题。
  经复查:原认定“中国共产党赣中人民行动委员会”,解放后除甘群光、李维若在证明材料中提到过这个名称外,而该组织绝大多数成员证实从组织成立到开展活动始终只使用“赣中人民行动委员会”的名称,而没有中国共产党的头衔,故该组织不是我地下党组织,其首领付希前也不是中共党员。说付冒充共产党名义,自以中共特派员名义活动自封书记不妥。因为,付原系蒋军五十八师政治指导员。苏北战役被我军俘虏,送渤海军区受训。释放后,四八年五月在唐官屯被国民党天津警备司令部扣押。送北京通州军官团受训。四八年六月付写信给李维若(当时在南京的我地下党党员)。因李与付曾经同在伪五十八师当过政工队员,了解付家庭出身苦,本人言行有爱国表现。李把这一情况向甘群光(当时在南京的我地下党党员)作了汇报,经甘同意李以私人名义回信要付来南京。付接信后,于四八年九月来到南京。会见甘群光、李维若,要求革命,要求入党。李维若按照甘的指意,同意付来江西临川开展工作的要求,并告诉他的方法和政策。付到南昌后,找到过去的老师、农工民主党党员万希文(伪省教育厅视导员、农工民主党党员。现南昌市政协副秘书长)。通过万的关系,与刘景宽、付适也、吴仲荣等人接触。共同商定成立“赣中人民行动委员会”。并决定由付希前为主要负责人。事后,付希前向李维若汇报了工作开展情况。并“要求派一批大学生来做政治工作,派一个领导来领导他的工作”。一九四九年二月李便派地下党员刘大千来到临川,考察和领导该组织的工作。付希前在开展地下工作中,有人猜疑他是地下党员。但付希前不管是在公开场合还是私下谈论,从未说自己是中共地下党员,只是说做地下工作。
  据此,原结论付“冒充共产党名义,自以中共特派员名义活动,自封书记”的问题不符合实际情况。
  (二)关于“有‘党员’约80人,其中绝大多数是伪政府职员、国民党、三青团、特务、土匪头、青帮头、恶霸”等问题。
  经复查:“赣中人民行动委员会”及其武装人员不到四十人,原结论该组织有‘党员’约80人,查无根据。
  该组织及其武装人员来源主要来自三部分:一是倾向进步的知识分子;二是策反过来的伪职员、蒋军下级军官和土匪等;三是当地受欺侮的人,他们人数不多。其组织的上层人员虽然都担任过伪职,但思想是倾向进步的。在策反过来的人员中,虽然多数成员是伪政府职员、国民党、三青团、土匪等,带有投机性。但经过策反后,没有发现对抗共产党、欺压老百姓的行为。临川解放后第二天这些人员由付希前、刘大千率领点交,经解放军接受改编。该组织及其武装成立到临川解放不到半年时间。他们印发《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将革命进行到底》、《毛主席关于时局的声明》等,张贴“打倒土豪劣绅,穷人要翻身,要当家作主人”的标语。进行反内战、反征兵、反征粮宣传,利用伪职员、蒋军下级军官、土匪之间的矛盾进行策反工作,为迎接临川解放起了一些作用。
  据此,该组织虽然成份比较复杂,但他们在该组织的活动中没有做坏事。
  (三)关于利用合法地位,敲榨群众,为非作歹,发解放财的问题。
  经复查,该组织在临川解放前后这一段比较混乱的时期,没有做坏事。所谓“利用合法地位,敲榨群众,为非作歹,发解放财,如解放后,他们曾大量印发入党志愿书,诱骗无知者入党,每填一张表,即勒索谷子五桶的问题”,是没有根据的。因为当地解放第二天,就向解放军点交了全部人员。据历史资料记载,晏致保(当时我地下党温圳特支书记)在一九四九年七月十五日写的《温圳特别支部书记工作报告》中交待:“临川支部有党员80多人,解放后,不遵守温圳特别支部停止吸收党员的命令,甚至在唱凯、罗湖等假借党的名义,敲榨财物”。据付适也一九五八年交待,他察觉付希前与中国共产党没有发生联系即退出了“赣中人民行动委员会”而参加温圳特支任临川支部副书记的期间,在唱凯一带发展过党员。有借党的名义,收缴党员钱粮的问题。其中唱凯小组游炳忠、罗溪小组(由付适也联系)曾挂起“中国共产党湘赣工作委员会城工部X X X小组办事处”的牌子来公开吸收党员两担谷一张誓词。又如晏致福(温圳特支临川支部书记)用油印机印发了几十本募捐册,由各人去各乡募捐,捐款原则为一担半谷。
  据此,原结论的事实纯属温圳特支临川支部少数人的问题。与“赣中人民行动委员会”无关。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赣中人民行动委员会”并没有打“中共”的牌子,冒称中共地下党组织,但它是在地下党影响下成立并接受其领导的群众组织。原定为“敌人红旗性质组织”是不妥的。建议撤销一九四九年十一月八日《中组部关于处理江西地下党问题给华中局组织部的答复》中关于“赣中人民行动委员会”的结论,对因该组织而受到错误审查处理的,应根据党的政策,分别不同情况,实事求是作出妥善处理。
  当否,请审示。
  附:关于对“中国共产党赣中人民行动委员会”原结论和处理意见的复查报告。
  中共临川县委组织部
  一九八五年五月四日
  关于对“中国共产党赣中人民行动委员会”原结论和处理意见的复查报告
  根据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赣办发(1984)27号文转发省委组织部关于《全省处理地下党历史遗留问题座谈会纪要》的通知精神。我们从一九八四年十二月开始对江西省临川县“中国共产党赣中人民行动委员会”的问题进行了复查。通过查阅16件历史档案,访问了23个有关人员,做到了该查的能够查到的档案都查了。该找的能够找到的人都找了。情况基本搞清,现报告如下:
  (一)原结论和处理情况
  “中国共产党赣中人民行动委员会”是一九四九年十月十四日由中共华中局组织部根据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的报告报请中央组织部于一九四九年十一月八日批复同意处理的一起历史老案,此案原结论如下:
  “临川县地区的所谓‘中国共产党赣中人民行动委员会’系统。有‘党员’约八十人,据初步了解其中绝大多数是伪政府职员、国民党、三青团、特务、警察、土匪头、青帮头、恶霸等。这些坏蛋是在全国快要胜利的形势下冒充共产党名义,一则借此保存其生命财产,二则利用其合法地位接受资财,敲榨群众,为非作歹,发解放财。如解放后他们曾大量印发入党志愿书,诱骗无知者入党。每填一张表即勒索谷子五桶。其首领付希前原系蒋军五十八师政治指导员,苏北战役被俘,送渤海区受训,装病开小差,逃至北平剿匪受训,一九四八年九月经由南京上海至南昌,自以中共特派员名义活动。组织‘赣中人民行动委员会’,自封书记。”“所谓‘中国共产党赣中人民行动委员会’这个组织,已有各种事实显示系一个敌人红旗性质的组织,应在群众中公开揭露其阴谋与罪状,以挽回我党信誉。对其中主要反动分子应依法惩办。”
  根据上述结论。中国人民解放军江西省军区军法处于一九五二年六月二十五日对该组织的领导人付希前判处有期徒行七年。付对此处理一直不服。并从一九五七年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多次向省军区和省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提出申诉。
  (二)复查情况
  原结论处理:“中国共产党赣中人民行动委员会”的主要问题是:
  一、关于“冒充共产党名义,自以中共特派员名义活动,自封书记”的问题。
  经复查:原认为“中国共产党赣中人民行动委员会”,解放后除甘群光、李维若在证明材料中提到这个名称外,而该组织绝大多数成员证实从组织成立到开展活动始终只使用“赣中人民行动委员会”的名称,而没有中国共产党的街头(见证56、83、78、125页)。它不是我地下党组织。其首领付希前也不是中共地下党员(见证27、44、73页)。
  付希前来到临川开展地下工作的前后情况是这样的:付原系蒋军五十八师政治指导员,苏北战役被我军俘虏,送渤海军区受训。释放后,四八年五月在唐官屯被国民党天津警备司令部扣押,送北京通州军官团受训。四八年六月付写信给李维若(当时在南京的我地下党党员)把他被解放军俘虏的情况简单谈了一下,因李与付曾经同在伪五十八师当过政工队员,了解付家庭出身苦,本人言行有爱国表现。李把这一情况向甘群光(当时在南京的我地下党党员)作了汇报。经甘同意,李以私人名义回信要付来南京。付接信后于四八年九月来到南京。会见甘群光、李维若。要求革命,要求入党。李维若接照甘的指意,同意付来江西临川开展工作的要求。并告诉他的方法和政策(见证44、81、附43页)。付到南昌后,找到过去的老师万希文(伪省教育厅视导员、农工民主党党员。现南昌市政协付秘书长)。通过万的关系,与刘景宽、付适也、吴仲荣等人于四八年冬商定成立了“赣中人民行动委员会”并决定由付希前为主要负责人(见证56页)。事后,付希前书面向李维若汇报了工作开展情况并“要求派一批大学生来做政治工作,派一个领导来领导他的工作”(见证49页)。一九四九年二月李便派地下党员刘大千来到临川,考察和领导该组织的工作(见证56、65、68、附40页)。
  付希前在开展地下工作中。有人猜疑他是地下党员。据付肃之一九五一年五月二十一日交待:“当时付希前的谈论、生活习气以及报导解放区的情形都很熟悉。我心中以为他真是一个共产党。不久他又送给我一些有关共产主义的书籍和口号调查表给我看,于是我更信他”(见证附149页)。但付希前不管是在公开场合还是私下谈论。从未说自己是中共地下党员。只是说做地下工作(见证88、102、109、123页)。
  据此,原结论付“冒充共产党名义,自以中共特派员名义活动,自封书记”的问题不符合实际情况。
  二、关于“有‘党员’约八十人。据初步了解其中绝大多数是伪政府职员、国民党、三青团、特务、警察、土匪头、青帮头、恶霸等”的问题。
  经复查:“赣中人民行动委员会”以及武装人员不到四十人,原结论该组织有‘党员’的八十人。查无根据(见证84、104、107页)。
  该组织及其武装人员主要来自三部分:一是倾向进步的知识分子;二是策反过来的伪职员、蒋军下级军官和土匪等;三是当地受欺侮的人,但人数不多(见证75页)。其组织的上层人员虽然都担任过伪职,但思想是倾向进步的。在策反过来的人员中,虽然多数成员是伪政府职员、国民党、三青团、土匪等,带有投机性,但经过策反后,没有发现对抗共产党,欺压老百姓的行为。临川解放后第二天这些人员由付希前、刘大千率领点交给解放军,接受改编(见证77、118页)。
  该组织及其武装从成立到临川解放不到半年时间,其主要活动是:印发《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将革命进行到底》、《毛主席关于时局的声明》等(见证66页);张贴“打倒土豪劣绅,穷人要翻身,要做主人”的标语(见证101页);进行“反征兵、反征粮、反征税”的宣传(见证86、附 121页);利用伪职员、蒋军下级军官、土匪之间的矛盾,进行策反工作 (见证81、附121页)。为迎接临川解放起了一些作用(见证68、77、86页)。
  据此,该组织人员虽然成份比较复杂,但他们在该组织的活动中并没有做坏事。
  三、关于“利用合法地位接受资财,敲榨群众、为非作歹、发解放财”的问题。
  经复查:“该组织在临川解放后这一段比较混乱的时期,没有做坏事”(见证67、77、114页),所谓“利用合法地位敲榨群众,为非作歹。发解放财,如解放后,他们曾大量印发入党志愿书,诱骗无知者入党。每填一张表,即勒索谷子五桶”的问题。是没有根据的,因当地解放第二天,就向解放军点交了全部人员。据有关历史资料记载。晏致保(当时我地下党温圳特支书记)在一九四九年七月十五日写的《温圳特别支部书记工作报告》中交待:“临川支部有党员八十多人,解放后,不遵守温圳特别支部停止吸收党员的命令,甚至在唱凯、罗湖等假借党的名义,敲榨财物”。据付适也一九五八年交待,他察觉付希前与中国共产党没有发生联系,即退出了“赣中人民行动委员会”,而参加温圳特支任临川支部副书记期间,在唱凯一带发展过党员,有借党的名义收缴党员钱粮的问题。其中唱凯小组游炳忠、罗溪小组(由付适也联系)曾挂起“中国共产党湘赣工作委员会城工部X X X小组办事处”的牌子来公开吸收党员两担谷一张誓词又如晏致福(温圳特支临川支部书记)用油印机印发了几十本募捐册,由各人去各乡募捐。捐款原则为一担半谷(见证134、135、136、147、167页)。
  据此,我们认为,原结论的事实纯属温圳特支临川支部少数人的问题,与“赣中人民行动委员会”无关。
  (三)复查意见
  综上所述,所谓“中国共产党赣中人民行动委员会”,并没有打“中共”的牌子冒称中共地下党组织。但它是在地下党影响下成立并接受其领导的群众组织。因此原结论定为“敌人红旗性质组织”是不妥的。建议撤销一九四九年十一月八日《中组部关于处理江西地下党问题给华中局组织部答复》中关于“中国共产党赣中人民行动委员会”的结论,对因该组织而受到错误审查处理的应根据党的政策,分别不同情况;实事求是地作出妥善处理。
  当否,请审示。
  中共临川县委组织部复查组
  一九八五年五月四日
  

延安精神哺育中共湘赣边工委从诞生到胜利/江西省延安精神研究会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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