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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私营工业和个体手工业的恢复

星光 张杨


  一、私营工业
  中国革命的性质,规定了中国共产党的政策不但不反对私人资本主义,而且保护其发展,这是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发展的规律所决定的。毛泽东指出:“我们共产党人根据自己对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明确地知道,在中国的条件下,在新民主主义的国家制度下,除了国家自己的经济与劳动人民的个体经济及合作社经济之外,一定要让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在不能操纵国民生计的范围内获得广大发展的便利,才能有益于国家与人民,有益于社会的向前发展。”①在边区发展工业,不仅发展公营工业和合作社工业,而且也发展私人资本主义工业,并且欢迎外地资本家到抗日根据地开办实业。私营企业是边区经济的一个组成部分。
  陕甘宁边区政府成立后,为了欢迎资本家到边区来投资,奖励工商业,发展边区经济,增强抗战力量,曾经采取了以下措施:
  (1)废止过去工农民主政府时代的劳动保护法。
  (2)取消对资本家、富农经营生产事业的各种限制。
  (3)严禁高利贷的剥削,严禁操纵市价垄断投机。
  (4)实行一种仲介制度,在政府仲介之下,劳资双方订立劳动契约,根据不同的生活条件,酌量增加工资,减少工作时间,改良工人生活待遇。
  在边区政府正确的政策鼓励下,当地地主资本纷纷转向工业,私营工业逐步恢复。1939年边区有私营纺织工厂6家,学徒154人,织机52架,年产大布3690匹。在延安、安定、延川、延长等地有私人煤矿20多处,日产煤炭30万余斤.可供以上地区1/3群众的烧用。私人盐池在定边,盐池有五六处,产量颇丰,除供边区食用外还运销陕、甘、宁数省,解决了大后方食盐的危机。民营纸厂有39户,工徒98人,池子38个。
  边区的私营工厂,多系群众合股小规模经营,略具工厂规模的有米脂万合毛纺厂、米脂民生纸厂、白家沟织绸厂等。
  米脂万合毛纺厂原是一个私营的小型作坊,创办人是米脂商人荣昌泰号主人李旺荣,1939年创办时只有1架小机子附设在小铺子里面,织点小布以维持营业。后来,另一铺子德兴昌号主人姬旭昌看它有了发展,也入了股,规模略有扩大。
  米脂民生纸厂是米脂士绅艾斌卿所创办,1939年以前艾在县政府任二科科长,家里略有土地,他看到发展工业有前途,1939年便以4000元法币为资金雇4名工人试办纸厂。
  白家沟织绸厂是1940年创办的,由三四家私人投资合办,有2架小机子、2个工人、3个学徒、2个掌柜,主要是织绸子和罗底。
  二、个体手工业
  手工业在边区是作为大量家庭副业与一部分独立手工业而存在的。其中以妇女的纺土纱织土布为大宗。家庭妇女纺织虽然在生产技术上很落后,但是出于它是一种家庭副业,所以能把广大农村妇女力量组织起来,从事纺纱织布,既可供给人民的需要,又能与公营纺织厂相结合,供给纺织厂原料。各种手工业作防也往往是当作农业之副业或与城镇小商业相联系而存在,其人数虽不很多,但分布极广,它与农业生产相配合,生产人民经济生活中的一部分必需品,在边区工业中是不可缺少的。因此,个体手工业不仅是边区自给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对于保障抗战供给和人民需要也有着重要作用。
  边区原来有一定的纺织基础,延长、固临、延川、神府、淳耀、新宁等县曾经是产棉区,这里的家庭妇女多以纺织自给。
  陕甘宁边区政府为了发展经济,更进一步改善人民生活,提出了普遍发展手工业的号召,并且废除革命前的苛捐杂税、奖励手工业生产。同时,由于抗战开始后,国内许多工业区被敌人占领,布匹来源日益困难,所以政府特别提出发展纺织业以解决人民穿衣的需要。在边区政府的提倡下,经过一年的努力,手工业有了较快的恢复。据1939年7月1日边区区长会议之调查,已有5万名妇女从事纺织生产(其中包括加入人民纺织生产合作社者),每人每日可纺纱4两至6两,在延长、固临两县,土布已可自给,而且在本年度还供给了边区难民纺织厂土纱2万余斤以作纬纱之用。至于其他小手工业也有了显著发展。如铁匠坊、木匠坊、毡坊、油坊、皮坊、烧木炭等遍及各地,其产品可以供给群众的部分需要。特别是安定县的手工业发展较快,1939年比1937年就增加了皮坊10处,染坊3处,木器铺13处,裁缝铺5处,铜匠铺5处、鞋匠坊5个、刻字石印铺2处、银匠铺5处。延安市的小手工业也逐年增加,1938年有铁匠7家、本匠6家、钉匠2家、钉秤1家、裁缝7家、锡匠3家、银匠2家,共28家。另有泥水匠32人,流动工人200人;1939年有铁匠16家、木匠、钉匠、钉秤、裁缝、锡匠、银匠等共47家,流动工人500人。
  1939年,国民党顽固派开始对边区实行经济封锁,布匹来源日益减少,价格飞涨,农民用粮食换布,粮价与布价之间的剪刀差更加扩大。据延安市市场的统计,1937年每斗小米可换三八老布1匹,或换四姬青市布0.28匹。1939年每斗小米只能换三八老布0.6匹,或换四姬青市布0.08匹。穿衣开支在农民全部开支中所占的比重日益扩大,一般约占30%。因此,广大农民深感穿衣困难,群众在实际生活中体验到自给布匹的重要。于是在原料、工具及技术条件比较好的地区,便有群众自发起来发展纺织业。就是一些没有纺织基础的地区,也开始注意发展纺织业。与此同时,公营纺织厂开始建立,工厂织布也需要纱,所以边区政府便进一步提倡民间妇女纺纱、织布。1940年边区建设厅公布了《推广纺棉、纺毛办法(草案)》。《草案》指出:“为了解决边区境内织布业经纬纱线之困难,提倡民间之纺织业,并组织农村妇女进行有组织之纺纱工作”,“无论采取任何组织形式,只要能推动或直接参加纺纱工作者,均由边区政府按照生产奖励办法予以奖励。”对于“凡愿意学习纺纱技术,无论手摇纺车或大轮纺车,本厅均可派人救授,其教授办法分为集体的与个别的两种,视其具体情况定之。”对有纺纱技术,自愿负担指导其他妇女学习纺纱的人,其生活费呈准建设厅领取。如工作积极而成效显著时,得呈准建设厅分别奖励。这个草案的公布,对边区纺织业特别是民间纺织业的发展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例如,陇东分区的庆阳、曲子、镇原三县,1940年就有农村纺妇1042人。
  ①《解放日报》社论:《关于发展私人资本主义》,1945年6月21日。
  

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财政经济史稿/星光 张杨主编.——西安:西北大学出版社,19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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