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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优待移民 调剂农业劳动力

星光 张杨


  一、边区政府优待移民的政策
  为了战胜敌寇和顽固派的经济封锁,保障军政供给,改善人民生活,巩固和发展边区生产,党和边区政府决定开展广泛的经济建设,并确定以农业生产为第一位,发展人民群众的生产事业。因此,劳动力问题成为农业生产的重要问题。
  边区境内土地与劳动力分布极不平衡。在边区的5个分区内,绥德分区地少人多,劳动力剩余;而延属、关中、陇东三边4个分区则地广人稀,劳动力缺乏,许多荒地没有开垦。发展农业,必须把劳动力与土地结合起来。以往,陕北的绥德、米脂、榆林、横山一带就有少数农民移往“南路”开荒安家的,但因医疗卫生条件差,疾病较多,有的在渡过灾荒后,就又返回家乡,有的则开荒几年稍有积蓄后,也搬回去了。所以,延安等10县的人口,总不能很快地增加。
  1939年生产运动中,绥德、米脂、榆林、横山等地的农民就向延安、富县、甘泉等有荒地的县迁移,但是皆属自发性质。边区政府为鼓励人多地少地区的农民迁往人少地多的地区开垦,3月1日,作出了《陕甘宁边区优待外来难民和贫民的决定》,并制订了《陕甘宁边区移民垦殖暂行办法》,决定组织移民委员会,调查登记公私土地、各地人口及土地与劳动力的情况,划定招垦区及筹划垦区的经费与治安等问题。移民优待办法规定:凡移民运输旅费及一切的农事用具,公家得斟酌其实际情况给以补助,移民在3年内免征一切劳役公粮,凡公有土地,照例予以登记;凡移垦私人之土地,由公家规定统一的租价,并保证农民的永佃权;建立自治组织,保证享受同样政治权利。
  在克服困难实现自给自足的斗争中,边区更加重视移民工作,把移民作为农业建设的一项非常重要的政策。1941年1月14日,边区政府发布训令,将延安、固临之间的烂泥洼(南泥湾)松树林一带划定为第一移民垦荒区。同年4月10日公布了《陕甘宁边区政府布告》及《优待难民办法》。1942年3月6日公布了《陕甘宁边区优待移民实施办法》。4月5日又公布《陕甘宁边区优待移民实施办法补充要项》,将优待移民用法令的形式固定下来。
  二、移民安置情况
  由于边区政府制定了一系列奖励移民的政策,据不完全统计,仅1941年,共移民7855户,20740人。以延安最多,安塞、甘泉、延川次之。其中,安塞建立了移民乡,所有乡长及乡政府其他工作人员由移民选举。1942年在绥德、子长设移民站。边区移民5056户,12431人。五年来迁入边区的移民难民在10万人以上。他们当中除绥德分区等地移到边区直属县属于边区内部移动外,有的是从沦陷区、大后方灾区逃出来的难民。为了帮助移民解决各项困难,延安、安塞、甘泉等7县共调剂粮食845.7石,延安等12县共调剂耕牛3906头,延安等5县共调剂工具1895件,延安等11县共调剂种子140.6石,延安等13县共调剂土地35189亩①。由于政府的优待政策,移民都能参加生产,安厝乐业,许多人不但过上了温饱生活,而且有的变成了中农,发展快的,则上升为富农了。移民工作增加了整个边区的劳动力,大大促进了边区经济建设的发展,“五年来边区共扩大了两百四十多万亩耕地,其中有两百万商是靠移、难民的力量开荒增加的②。
  ①《1942年经济建设工作报告》,1942年12月5日。
  ②《解放日报》社论:《大量移民》,1943年2月22日。
  

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财政经济史稿/星光 张杨主编.——西安:西北大学出版社,19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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