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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私营工业和家庭纺织业等手工业的发展

星光 张杨


  一、私营工业
  1941年5月1日,陕甘宁边区政府通过了《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纲领规定:“奖励私人企业,保护私有财产,欢迎外地投资,实行自由贸易,反对垄断统治”,“调节劳资关系,实行10小时工作制,增强劳动生产率,适当地改善工人生活”,“欢迎海外华侨来边区……兴办实业”。这对私营企业的发展,无疑是有力的推动。
  1941年10月,边区私营纺织厂计30家,工人学徒176人,有铁机4架,手拉机120架,抛梭机50架,每月可织布2456小匹。其中绥德有22家,清涧7家,庆阳1家。到了1942年8月,据建设厅统计。绥德私营纺织厂发展到42家,手拉机220架,年产可达3117匹。清涧3家(不包括纺织厂)、手拉机5架,年产可达634匹。米脂5家,手拉机9架,年产可达1143匹。私营造纸业,也有了发展,1941年共有40户,纸池40个,工人108人,年产纸张1295令。其中初县工厂规模的有佳县纸厂、米脂纸厂。1942年共有48户,池子50个,工人、学徒139人,年产纸张1865令。
  私营煤炭业主要分布在延安县延安至蟠龙一带、安定县瓦窑堡至安定旧城一带、绥德西川的三皇峁附近、同宜耀县的衣食村附近,以及清涧县的老君殿、延川县的永坪等地。1941年绥德三皇峁附近有14处,每日出炭10万斤。1942年,同宜耀县衣食村有矿井25个。据9个井统计,共出炭1255万多斤。
  私人盐业有绥德西川盐井。1942年共有井107口,盐工600多人,年产盐(小盐)1.5万石以上。
  二、家庭纺织业
  1930年,国民党对边区经济进行封锁,工业品输入受到了限制,中共中央提出了“自己动手”、“自力更生”的号召,边区政府开始认真发展纺织业,争取布匹的半自给和自给,借以解决军民的穿衣问题。但是,当时把布匹自给只认为是供给公家的需要,发展民间妇女纺织只是为了满足公营纺织厂土纱的需要,没有考虑到群众的要求,生产的布匹卖给群众的很少;发展妇纺多是原则号召,不解决具体问题,千篇一律的组织妇纺小组,要家家户户都纺纱,结果徒有虚名,没有实效。在延川等东三县和绥德分区的一部分地方,又常因工厂需纱很急、限期完成任务、区乡政府按户摊派任务,纱的质量很差、损耗很大。由于这些原因,群众的纺织积极性不高。
  1941年,家庭纺织业主要集中在绥德分区。这里地少人多,群众要靠纺织收入交换粮食。边区自给工业的发展,特别是公营纺织业的发展,带动了家庭纺织业的发展。一方面,妇女纺土纱在市场上出售,每斤可赚10元,辅助家庭收入;另一方面,大光纺织厂、难民纺织厂等公营纺织厂所需要的土纱,通过区乡政府分配给农妇去纺,每斤纱给工资5至6元,或以2斤棉花换1斤纱,对农妇也有利。所以这一年绥德分区的纺妇发展到3.6万人,农村织布的士机也有1960架,每月生产小布1.2万匹。
  除了绥德分区外,其他地区家庭纺织业也有了发展。如据1941年陇东分区4个县(庆阳、合水、曲子、镇原)统计已有纺妇2054人,其中以庆阳、镇原、曲子发展最快,其次是合水。
  由于家庭纺织业基本上是自发的家庭小生产,要自己购买棉花和工具,因成本太大,范围太小,遇到棉花缺乏、布匹滞销时就不能继续生产,所以其发展受到了一定的影响。
  为了推动家庭纺织业的发展,1941年12月,中共中央西北局在《关于1942年度边区经济财政建设的决定》中指出:继续发展家庭纺织业,尤其是在警备区、东区以及关中、陇东一部分地区,发展家庭纺织特别重要,政府应在原料和生产工具之调剂上予以各种便利和帮助。公营纺织工业,应尽可能与他们的生产取得密切配合与联系。根据这个决定,边区政府建设厅制定了“发展农村纺织业”的工作方针。
  绥德警备区虽然是边区纺织业的中心,民间土机子及纺车相当普遍,然而在发展中也存在着生产原料和销售问题。因为这里的生产原料是依靠向边区外购买,边区被封锁,原料来源就没有保证;在销售方面,因为人民群众和部队机关人员一般都是在春秋换夏衣和冬衣,在春秋两季销售较快,夏冬两季则销售不出去。为了解决这些问题,1942年3月,边区银行和工业局在绥德成立了“永昌土布产销有限公司”,帮助人民解决财政中的困难,把产品的规格(宽度与长度)统一起来,供给原料,推销产品。永昌公司对家庭纺织业的发展,起了积极作用。
  1942年,家庭纺织业有了显著的发展。据建设厅统计,农村已有土织机1.2万架、手拉机6.8万架;已有纺妇7.5万人、织妇1.3万人,共纺纱78.5万斤,年产土布5.4万匹。绥德、清涧、吴堡仅纺车就有3.5万多架,布机6000余架,会纺纱的人数有4万多人,会织布的人数有7000多人,年可纺纱65万斤,织布4万多匹。其次是固临、延安、延川等地。如延川县已有纺妇1万多人、织妇5498人,共纺纱11.7万斤,织布1.3万多匹。此外,庆阳、合水、甘泉、富县等地也有显著发展。但是由于原料供应不易,技术落后,尺寸不一,交通不便等问题,产量只占生产能力的1/3。
  三、其他手工业
  在家庭纺织业的影响下,农村其他手工业也有进一步的发展。如1941年,延安市手工业者共有178户。计:铁匠铺36户,洋铁铺7户,铜匠铺2户,大车铺5户,染房8户,木匠铺25户,裁缝铺19户,皮匠铺10户,毯房4户,理发铺4户,瓦匠4户,鞋匠铺9户,照像铺2户,弹花铺3户,修表铺2户,木笼铺3户,绳匠铺5户,瓷器铺4户,银匠、油房、漆匠各1户,裱糊匠3户,泥水匠28户,石匠8户,毛织匠4户。1942年春增加到286户。据陇东分区、延川、固临、富县、吴堡、盐池、定边和延安14县市的调查,1942年共有毯坊26家,鞋铺29家,成衣铺10家,毛口袋坊18家,皮坊33家,染坊45家,木工作坊40家,铁匠铺63家,钉掌铺12家,铜匠铺7家,麻绳铺3家,粉房63家,油坊45家,其他作坊5家。
  

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财政经济史稿/星光 张杨主编.——西安:西北大学出版社,19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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