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图书论著>论文专辑>“西安事变实证研究”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专辑

  


西安事变期间黄念堂被杀原因探疑

张应超


  西安事变是中国现代史上具有重大意义的历史事件,它结束了国家长达十年之久的内战局面,使中华民族团结在抗日救国的大旗下,为后来取得八年抗战的最后胜利,洗刷鸦片战争以来中国人民反侵略战争多次失败的屈辱历史,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是,由于当时特殊的历史环境,形势险恶,瞬息万变,党派之争,看法分歧,个人恩怨等各种错综复杂的矛盾交织在一起,误解乃至误杀之事很有可能发生。笔者根据多种资料分析认为,黄念堂的被捕和被杀,很可能是一起冤案。本着历史研究应力求实事求是地总结经验教训的精神,对黄念堂被杀事件的原因及教训,有必要进行深入探讨和重新认识。
  黄念堂,又名叔万,字金镒(1903—1937),西安市人。早年曾在上海电信传习所和北京无线电传习所学习,后曾在国民军冯玉祥、胡景翼部任无线电教官。北伐战争时期,任武汉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电务处主任,还奉派参加贺龙部队的电务工作。宁汉合流后回到西安,任陕西电政管理局业务长,主持本局电报传习所训练业务。杨虎城任西安绥靖公署主任后,因黄念堂精通电信业务,经电信传习所的同学李百朋推荐,任绥靖公署西安无线电总台中校台长。黄在任职期间,为杨虎城部队主办有线电训练班1期、无线电训练班2期、电话训练班2期,培养出一批军队急需的电务通讯人才。黄也因业绩升任绥靖公署交通处中校主任(副处长)。1935年绥靖公署交通处原上校处长李百朋赴陆军大学深造,处务遂由黄念堂代为处理。嗣由绥靖公署参谋长韩威西(光琦)举荐,黄被任命为交通处上校处长,李百朋转任绥署高级参议。任命刚发表,黄即收到匿名恐吓信,斥责其“忘恩负义”、“有计划倒李”,并且威胁“如敢就职是要遭受报复的。”①黄因此有顾虑,不愿就任新职。后因韩威西一再催促,在任命发表20天后才换了新职证章和符号上任。对原交通处的人员未更换一人,同时一再致函在陆军大学上学的李百朋解释此事。1936年秋,李百朋由陆军大学毕业回西安,就任绥署高参。 
  西安事变之夜,黄念堂住在家中。12月12日天亮后去绥署上班,上午9时许被捕,翌年2月2日午后,被枪杀于军法处后院的防空洞内。黄被枪杀时,既未公开宣布罪状,家属事先亦未正式得到其死因通知。“消息传来,有的说他通南京,更多的说他是被政治陷害。”②
  关于黄念堂被捕及其后被杀的罪名,主要有以下几种说法:
  一、据黄念堂之兄黄仲涵1955年11月所写的回忆记述,黄念堂被捕后,其家属打听出的原因是“擅发呼救信号,请援救蒋,背叛团体。”③ 
  二、米暂沉著《杨虎城传》中记述,“西安事变中证明,‘剿总’交通处长蒋斌和西安绥靖公署交通处长黄念堂都是军统特务。蒋斌稽压了事变对外通电,黄念堂在事变前一刹那,走漏了消息,致有东北军驻洛阳的炮兵部队被缴械及洛阳派教练飞机‘北平’号到临潼营救蒋介石的事实。事变中蒋、黄都被枪毙了。”④同书中还记述“临潼捉蒋之后,由洛阳来了一架小教练机‘北平’号,到临潼救蒋。降落在临潼附近的公路上,为杨的卫士队长白志钧所扣留,从而证实绥靖公署交通处长黄念堂走漏了消息。”后来,经过增订的米暂沉著《杨虎城将军传》中记述,“在西安事变中得到证实,‘西北剿总’交通处长蒋斌和西安绥靖公署交通处长黄念堂都是潜伏军统特务。蒋斌稽压了事变后张、杨八项主张的通电,黄念堂则走漏了消息,致有洛阳派教练飞机‘北平’号到临潼营救蒋介石之举。后二人均被枪毙。”⑤
  三、李百朋在《黄念堂在西安事变中的鬼蜮伎俩》一文中记述,黄念堂被捕的原因,据绥署参谋长李兴中讲,“在事变中我们查抄了蒋帮的特务组织,在档案中发现黄念堂是复兴社分子,因而将他逮捕。”⑥随即,李百朋奉命接任绥署交通处长。此外,该文还记述:据米暂沉向李百朋讲,黄扣压了米交黄拍发的张、杨领衔的向全国发出的通电,致使很长时间,没有得到全国任何方面的复电。还装模作样地说,“这电报我怎么忘了。”⑦据西安绥署机要科外报台负责人郎世杰对李百朋讲,蒋介石被送到新城大楼后,外报台收到自己电台的呼号及简短电报,内容为“委座在西安被扣,火速营救。”“但电报后边没有署名是谁发的。……后来经过详细的反复侦查,才证明是黄念堂亲自拍发的,我(郎世杰——引者)已将此事向主任报告了,黄的被捕恐怕因为这事来的。”⑧
  至于其他一些著作所写黄念堂被捕及被杀的原因,均未超出以上记述的内容。下面对上述内容进行探讨。
  一、“擅发呼救信号,请援救蒋”说
  此说法在黄仲涵遗稿及李百朋记述郎世杰谈话中均有。米暂沉记述中亦有“走漏消息”之说,只是增加了“致有东北军驻洛阳的炮兵部队被缴械及洛阳派教练飞机‘北平’号到临潼营救蒋介石的事实。”这一说法,黄仲涵、李百朋均系听别人所说,可信程度如何,难以断定。郎世杰的谈话称“后来经过详细的反复侦查,才证明是黄念堂亲自拍发的”。看来煞有介事,但到底怎样“详细的反复侦查”,却语焉不详。当年西安事变的参与者阎揆要受黄念堂之女黄公芬之托,1987年专就黄念堂案件询问了西安事变期间曾任军法处长的米暂沉。米说实际情况不了解,当时绥署机要电台是王菊人管理,米不管机要工作。阎还询问了当年军法处的其他人,他们也说不了解实际情况⑨。由此看来,王菊人知道内情。但是,王菊人在1964年10月所写的长篇回忆录《记西安事变前后的几件事》(收入《回忆杨虎城将军》和《西安事变亲历记》等书中)一文中,写出了自己在西安事变前后的亲身经历和见闻,颇为详细,却并未写黄念堂擅发呼救信号泄密之事。笔者认为,如果黄念堂确有其事,乃是王职责范围内的大事,是应该有所记述的。特别需要指出的是,王文明确写道,“事变一起,形势大变。”“十七路军四十二师冯钦哉叛变,东北军的炮八旅旅长黄永安在洛阳叛变,致使潼关门户大开。”⑩这和米暂沉著《杨虎城传》中认为由于黄念堂泄密致使东北军驻洛阳的炮兵部队被缴械的说法完全不同。《西安事变简史》与西安事变时在黄永安部任营长的罗文光回忆录《炮八旅旅长黄永安投蒋经过》一文中,均记述黄永安系12月12日收到张学良已扣蒋的密电后叛变(11),绝非“黄念堂泄密”所致。
  米暂沉记述由于黄念堂泄密致使洛阳派教练飞机“北平”号到临潼营救蒋介石之事,亦属传闻而并非真实。据1990年6月8日《世界日报》上发表的《飞将军蔡锡昌谈往事》一文记述,该报记者彭广扬访问了居住在美国纽约已经83岁高龄的蔡锡昌,蔡即当年驾教练机到临潼救蒋被俘的飞行员。他回忆说,西安事变爆发后,“洛阳军分校主任兼巩洛警备司令祝绍周,由东北军炮兵改编的炮六旅黄永安旅长密报,得知张学良、杨虎城劫持蒋委员长后,就立即召集王叔铭和毛邦初会商,决定表示效忠,派飞机前往试探援救的可能。”蔡锡昌奉派驾机在临潼华清池附近降落,马上被俘,送至西安软禁。1937年1月23日获解,驾原机飞回洛阳归队。蔡锡昌作为驾机的当事人,他的回忆是很有说服力的证据。
  二、“军统特务”、“复兴社分子”说
  米暂沉的著作称黄念堂是“军统特务”,“潜伏军统特务”。李百朋回忆说黄是“复兴社分子”,并因此而被捕。军统局西北区创建人及区长张严佛在《抗战前后军统特务在西北的活动》一文中,详细记述了军统局1935年到1939年在西安的活动,并写了1934年军统局在西安建立陕西站的情况。张还专列了《军统局对杨虎城及其旧部的侦防和迫害》一节,介绍了不少有关军统特务在杨虎城部的活动事实,却根本未提到黄念堂是军统特务(12)。1995年6月22日,黄念堂之女黄公芬工作单位中共中国工艺美术总公司党委曾派专人赴国家公安部档案保管处查阅“国民党特务的组织中有无黄念堂的名字”(13),查阅结果证明,档案保管处并无黄念堂是国民党特务的记载。黄公芬《还历史本来面目——缅怀“二·二事件”中被害的父亲黄念堂》亦写道,1986年曾在北京就其父遇害事访问过西安事变时在军法处工作并和黄父认识的贾桂藩,贾谈,“听到的情况都是从交通处传出来的,也就是一个电报问题(指所谓的‘擅发呼救信号泄密’之事——引者注),绝对没有什么特务问题。”可见,“军统特务”、“复兴社分子”说显然是道听途说,制造者难免有栽赃陷害之嫌。
  三、“黄扣压了米暂沉交其拍发的张、杨领衔的向全国发出的通电”说 
  此说有两点可质疑之处:1.根据曾任张学良将军机要秘书的郭维城在《“西安事变”后的“二·二”反差》、《关于蒋斌的证明材料》两篇文章记述,张、杨八大主张的电报,“不存在扣发问题”(14),“双十二”向外发的所有电报,都有十分严密的专门手续,蒋斌虽任东北军电台总台长、交通处处长,要扣发张、杨通电,“从技术环节上他更办不到。”(15)黄念堂此罪名与蒋斌类同。2.米暂沉著《杨虎城传》增订本《杨虎城将军传》写到黄念堂被捕情况时,均未写此事。再者,西安事变后,对发通电如此严肃重大之事,米暂沉作为杨虎城的秘书,深知拍发重要电报的手续,也不会如李百朋回忆所写的如此草率。所以,笔者认为此说不大可能。 
  关于黄念堂的被捕及被枪杀,也有与米暂沉和李百朋记述完全不同的说法。
  原陕西省政协委员耿端方(又名耿庄,早年与杨虎城均参加过反对北洋军阀的斗争,曾任陕西靖国军第一路第五支队司令),于“七七”事变后由北京回到西安,即听说黄念堂是被争权夺位者暗害了(16)。1987年,他又受黄公芬托请访问知情者,当年参与西安事变的李郁葇(时任东北军高级将领何柱国秘书)对耿端方说,他与黄念堂常来往,黄之死“全是遭人陷害,是冤枉。”(17)
  总之,黄念堂被杀事件,很有深入认真研究的必要。如果他确属遭人陷害而被冤杀,教训应该说是很沉痛的。其中最重要的教训就是:越是在复杂多变的历史大变革的紧要关头,越是要特别强调和加强革命阵线内部的团结,严禁随意杀人。否则,必然会给革命事业带来不应有的损失,造成“亲者痛,仇者快”的惨痛后果。
  (作者单位:陕西省社会科学院,西安;邮编:710065)
  ①黄仲涵回忆手稿。
  ②黄公芬:《还历史本来面目——缅怀“二·二事件”中被害的父亲黄念堂》,高存信、白竟凡主编:《西安事变与“二·二事件”》,香港同泽出版社1995年2月出版,第272页。
  ③黄仲涵回忆手稿。 
  ④米暂沉:《杨虎城传》,陕西人民出版社1979年8月出版,第104页。
  ⑤米暂沉:《杨虎城将军传》,中国文史出版社1986年12月出版,第106页。
  ⑥《西安事变亲历记》,中国文史出版社1986年12月出版,第567页。
  ⑦《西安事变亲历记》,中国文史出版社1986年12月出版,第568页。
  ⑧《西安事变亲历记》,中国文史出版社1986年12月出版,第568页。 
  ⑨阎揆要1987年4月6日复黄公芬信。
  ⑩《回忆杨虎城将军》,陕西人民出版社1986年11月出版,第223页。
  (11)《西安事变简史》,中国文史出版社1986年12月出版,第44页;《西安事变亲历记》,中国文史出版社1986年12月出版,第546页。
  (12) 《文史资料选辑》第64辑,中华书局1979年7月出版,第78—113页。 
  (13) 中共中国工艺美术总公司党委1995年6月22日公函。
  (14)高存信、白竟凡主编:《西安事变与“二·二”事件》,第76页。
  (15)高存信、白竟凡主编:《西安事变与“二·二”事件》,第264页。
  (16)耿端方1986年9月9日复黄公芬信。
  (17)耿端方1987年3月22日复黄公芬信。 

西安事变实证研究/李云峰,杜小平编.-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