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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斌丞-记杜斌丞先生之狱初稿

王菊人

                                                      
  我在病中,不能执笔久矣。近十余日来少愈,偶感记忆力不佳,因念斌兄死矣,被捕前西北自有民盟之日起,凡属於工作范围,与君之政治活动,我知之较悉。至被捕后,牢中生活与君之忠贞大节,临危不苟之精神,非我详述更无人知,我与君在牢中对门而居,凡6个月而君就义,记述之责,后死者何辞。至君之见义勇为,为友不恤其身,其从政、施教,功在国家,自有表彰者,此不赘及云。
  西北民盟之有组织,自君始。迄后在社会上略有力量,君之□力,初组织时凡5人。其后意见略有异同,留3人,翌年组织少有发展,计不过10人(此名册,由我保存,历年加入者之人名均记入。以当时白色恐怖酷烈,此名册我埋到房内地下,去年患霖房倒,此册所在无人知,时我被带押到汉南城固。去年腊月逃回,掘时已不见,为雨所浸毁矣。此册中历次会议记录、几个工作计划、9个支部情况、工作报告、历年盟员加入名单(系逐月记载)、对总盟工作概况报告(系三十五年①春韩卓如同志与我飞渝面交张主席者),其他记不得。还有一些各委会组织法及会议记录等文件交由刘秘书长剑涛保存。顷见剑涛云去年回来去寻时已烂为一团矣。记得当君被捕时连晋南在内仿佛支部9、盟员近800(?)。西北支部委员10余人,委员会已成立。
  君自渝归来不久,即被匪党每日派二人在门附近监视(记得在渝协商会闭幕后,阴正月初五他飞回西安(□□年事)。当时在刘剑涛家召开常委会,决定迅速发展地下武装组织,由孔从周②在防地小冀起义,以配合当时政治上之发展。此事交我负责处理,我与蒙鼎钧(定军)同志知之详,与本文涉及者少,故不详记。
  当蒙鼎钧同志和我在孔从周同志家中决定孔回防后即起义。宣言、通电、名称及各项技术上的事,都详慎规定。及孔失败,蒋胡匪帮因之对陕西之民主人士施以压力,特别是对于民盟,更是施以大的压力,残酷益甚。时盟中央亦了解君若不离陕西,必有危险。那时杨明轩同志已到延安,屡派人来促君北上。盟中央执委会在南京开第某次全体会议,韩卓如同志特别了解君在西安真有朝不保夕之危境,他焦急更甚,先由盟中央电召去京开会,继由梁漱溟、韩卓如二同志两电促去京。君召我密商决定去否。时蒋胡匪帮对君压迫更甚,我认为在当时层层监视中,欲有所为而不能,只有离开西安为上策。君曰:“陕当局决不许我走,我在危难时决不求一身之安全,置诸同志于不顾。你为其易,我当其难,你走吧!我是决定不走的。”我再三劝他先走,我说:“你一走,我把工作有应布置的,我布置好再走,你先走。”君自己总是不走,劝我走,最后我看君决心不走,我说:“你既不走,我不能舍你而去,那我也不谈走的事了。”夜间,侦者常迹,故我得去与君最后决定去留,时为1936年③初事(?待查)
  (此一段有错处,请高居恭先生改正,亦记乃君在牢中写以告我,我未亲历其境,恐有记的太简或错误)
  民国三十二年④春□月□日下午3时前,每隔一二个钟头,即有便衣一人来问杜先生在家否?杜良明同志(后亦同日晚被捕,受严刑,死于牢中)答:“在。”即以此严重情形告君,君泰然自若。曰:“早知有今日,听其自然。”到下午3时许,有坐车一辆,驶抵西安王家巷32号君寓,载乘特务人员七八人(此人数可问居恭),一拥而入,直至君房中。时君正读书,特务以枪指君头,君厉声斥曰:“我姓杜的向不怕死,汝欲何为!”特务等先驱君及全家人到院中受监视,然后在君室大搜查,室中不过有书百余本及衣被。搜查为时甚久,其祥密处只未挖墙掘地而已。大约将栽赃之物放好后,突有特务在屋中大呼云:搜得毒品了。即时特务又带君入室曰:在你枕边查得烟土一块约3两,桌上搜得海洛因一包约1两,你非卖即吸,有何话说。君曰:“我不卖不吸,你们在社会上到处打听,到处可得真象。我不但不吸大烟及海洛因,并任何烟都不吸。即以事理来说,我若是卖或吸,也决不会摆在桌上和枕边。你们丧心病狂,栽赃诬害,还同你们有何话说。”特务等闭口不语,只再三要君具结,君曰:“你们这些特务,栽赃害人,全非事实,我岂能具结。”特务等再三纠缠,君不断斥之。特务等忍心诬陷,代君写一甘结,君之印章在抽屉内,特务等即取来盖章,亦有书籍及较好之衣物,一齐抢去。时已夜9时许,先取毛巾将君双目蒙蔽,二人扶君出,上车疾驶而去。我记得某次审问我时,特务因查我前次口供,我同君案卷在一起。当特务翻寻找我的口供时,我曾窃看到特务对君捏造之甘结,字迹显非君书,此我亦目睹。据君告诉我,特务把他捕去后,又来搜查一次,把良明也捕了。这是一个守兵为君送信,回来对君说的。带回高宪斌一封信,间小衣一套。以后蒋胡匪帮又派一特务马存善——自云三原人,伪长官部干事,实则是公安局派出的,其姓名等恐系伪词——住君家监视,君尚不知。至是年阴历6月20日午,内人李亚廉冒险来探视,告诉我说寿山已到邯郸发出通电,又迅速告君:“你家已住个特务,不可送信。”亦以后君通讯改送高建白处。及内人于10月17日再冒险来见到我时,君殁矣。真痛心事也。
  君被送到公安总局,蒙目之布不为解开。君怒斥,守者说你不要生气,因为对你客气,不然早把手铐戴上了。君仍怒斥不少为屈。时特务以我捕到后再转押,特务等乘捕君之车来捕我,时已夜10时许,搜查毕已到夜1时,后先送到公安总局(即先将我押),立即将我转送到西华门保安司令部看守所,过了13号,又于夜间蒙我双目,转押到祝匪绍周押重要政治犯之秘密暗室内(即祝匪所部之教导总队部,在今新城最东边近北有十间房即是),接着把他也送来。一房有三室(靠新城城墙下),我和他对门而居约半年。外边前后有一班看守,兵房内两个特务,监视森严,大小便不许出房子,各给瓦罐一,一星期尚不准洗刷罐子一次。至于饮食,顿顿受饿(给我们馍各一个),此被捕在两周内之情况也。
  我们的押室,都是暗室,室内不辨黑白,既不能说话,也不能暗中写通讯。三天以后,才将窗子拆开几个砖,上留半尺透明。以后嗣隙向守兵索纸笔,与君暗通信,凡此记述,今已片纸无据,只我能记及者而已。因自押到新城后,我们毫无机会说一句话,以至于君之殁。其监视之严有如此。
  记得对君所审二次,被捕后之第二日在看守所,移押到新城后之第二日又审一次。去受审时先把双目蒙实,故被审者不知在何地,亦不知审者为何人。君断续以问答之词写以告我。君时记忆力大差,其辞多遗漏,我又不敢记之于纸,以防不时之搜查。匪帮对于政治犯有不时搜查之法。凡有笔、白纸,均认为有对外通讯之罪,搜查时一人监视,一人搜,凡身上下裤、鞋、袜内,即墙上之老鼠洞亦必用器具照手电细查。尿罐内也得查,他们是寻通讯烧了的纸灰,所以只字片纸都不敢存。而我之记忆力亦差。今所记者,更多遗忘。最后匪帮问君有何感想可以写出,君诺之,问完后还押室,特务以纸笔来,君握笔疾书,写了10余张10行纸之多,我只由君告我此文内容,谓以民盟之立场反帝反封建,主要的是反内战。内战之起,主要在执政的国民党,共产党和民盟都是主张和平的。政协决定的只要国民党实行,自然便走到和平统一的道路上去。君此一篇文字乃爱国爱民之心之天真流露,为民请命,激昂慷慨以陈词。特目见君坐在地下,文具等放在一小椅上,直书未留稿,下午4时后写起,至夜8时后才写完。不得保存,真可惜也。至审问词,我记得的如下:(问)你同共产党有关系吗?(答)民盟今天的政策是同共产党合作,以求达到和平统一的目的。至我个人则无关系。(问)你认得孔从周吗?(答)认得。(问)你认得王菊人吗?(答)那是我的朋友,当然认得。(在某次问完了以后,特审的人才告诉君:“是孔从周给你的信,我们破获了,自然你没有见”)。(问)八路军那方有人给你一封信,你见到吗?(答)没有。(问)此信交一个姓方的转交你,你当然知道姓方的名字和在什么地方,你一定知道的,可以说出来。(答)不知道,我认得的朋友里,并没有个姓方的,我无从答复。(记得某次问我时,也问到姓方的,并叫我说出姓方的在西安什么地方,其实君和我都不知道是谁,均以不知道答之。)(问)你哪里来的藏那么多的反动书籍?(答)国民党主张言论自由,我凡愿看的都买来看,何为反动。——记得特务得君之书列一表,在案卷内,某次审我时我窃看见尾记一百零十本,内有联共党史及政协各项文件,其余皆无关重要。我们第一次受审,都蒙着眼,以后便再未蒙目,故我得窃视卷宗——(问)你说你不吸大烟、白面,那么搜得之物从何而来?(答)我不卖不吸,人所共知,果是卖是吸,断无以禁品放在枕边或桌子上之理,你们这些特务栽赃诬害,昭然若揭,你心中明白这毒品是哪里来的,这是特务从你们库里拿出来诬害我的。全非事实,我岂能承认。至此,问者无一言。后乃云:我叫你承认,是为你的,你既具结于前,现在何以不承认?君厉声曰:“你们这些特务栽赃,又代我妄写甘结,今日在此,一对字迹,便知是谁写的,现在又强我承认,如此无法无天的政府!你们要杀就杀,何必多问!”问者无言,叫带君去。此审讯问答之词,由君写以告我,我所记得者,仅此而已。
  君初入狱,身体非常不好,到新城之夜,君胃疼呻吟到天明(我听声才知把他也送来),次日即不思饮食,早间吃了一点干锅盔,午间吃了几口面条——牢中早饭付杠子馍一个,约重二三两,午间准为君送白水并面条半斤,上下午均无盐无菜,于他更谈不到——君以后饭量只知此,未增加过,连盐也没有,菜更谈不到(我在牢近3年,以至到四川,皆相同)。君之旧疾(肾脏结石)又发,常呻吟不可忍,特务们有时叫他们的医生来,付些不治病之药,据云你们无钱买,我们报不上去,你只好忍耐。以至于殁,病未尝一日离身。殁之前,君所患者耳聋、目花、牙疼、肾脏结石、腿疼,几走不了路,最后患食道有障碍,面、馍都咽不下去,又患腹泻,特务等厌之,不给开门去大便,便于罐内,身重,压罐碎,粪流房中,君大骂顽者惨无人道之酷虐,知你们不久必灭亡,受人民的审判。特务为了自己闻不了这臭气,才开门叫君出去寻土铺地扫地,君不良于行,步履艰难,见之使人泪下。君告我云:“我今年60了,好像一辆破车,出了这门,也不能用了,你须好好排解,勿伤身体,为革命事业好好努力。”这是君在狱中的饮食和身体的情形。
  牢中对于我们,任何书不许看,君无事,思作诗,暗中买得《唐诗三百首》一本,日日朗诵——特务等因相处较熟,未没收此书——每日常学为诗,叫我看。君在车内赴玉祥门途中,曾作诗赠监刑者,惜无法知之矣。在此期中,习作甚多,将我记得者,零断不全,然皆实录也。君偶闻之守兵云:解放军已到潼关,喜而为诗:“□□□□□□□(此句记不得了),汉家旌旗满潼关。为问元戎今何在,不扫楼兰誓不还。”闻杜聿明在华北拉兵赴东北:“忍教骨肉自相残,华北仍是旧河山。月照城头血凝碧,骨曝沙砾岁岁寒。”又牢中慰问同难王菊人同志“国家正多难,南冠到此城(我们都被押在新城。此城指新城而言)。望门思张俭,慷慨感侯生。我志非石转,君心比月明。衷怀诚怛怛,自足慰吾情。”闻解放军到潼关,上四句忘了。下四句是:“人恨秦暴虐,群望汉旌旗。我有擎天手,与子以为期。”及到农历八月十五日以后为诗,多“悲惨”之音,我告他今日为诗,应“悲壮,不宜悲惨”。我们因为热情澎湃,所以才参加革命事业,发而为词,是见义勇为之怀,有临难不苟之风,你应改正。君亦以为然。凡君作的诗,他都写在那本三百首上。君殁后之一小时,伪保安司令部派军法主任某协同看守之特务将君遗留之衣枕被等完全拆开,看里边是否藏有文件,将三百首拿去,其作品不可得而见矣。
  君在牢内,日日关怀诸同志安危及经此打击后,西安各地之工作是否存在,常系于心。君每批评检讨到盟的组织松懈,纪律废弛,不能有力的抵御匪党,认为这是盟的致命伤。虽批评我在组织工作上太得马虎,余亦自承错误,君自无一语及私,只是经常地想到万一能脱此难后,盟的工作应如何改进,视死生如一,泰然自处,无恐惧心,惟日以工作为念,以节义自励,非大丈夫而谁能之。
  民国36年过了八月节,到17日(阴历8月)午饭后,突闻窗外有倾倒砖头声,看君窗外也置了好些砖头。未几,伪总队部李主任副官来监视,叫兵把我们的窗塞实,并用泥裹泥,房子又成为暗室矣——原来初到新城时,我们屋子即为暗室,过二日后,窗之最上层取了两个砖,屋内仅有一线光明,今又恢复原状了——室内不能辨黑白,他和我也无法写通讯了,但我们均了解这是案情严重的表示,至20日,君使人送给高建白信,回来带了20万元,一封回信。君与高本约有术语,但君又忘记,以示我,我更不了解。22日傍晚,我从窗中看见大门外停放一辆公共汽车,接着又开到一辆大卡车,天晚后忽外边又加了两个岗兵,时天雨淅沥,室外的兵谈话,一点听不清,平时这伪直属中队的连长初夜查岗一次,便不再来。是夜每不到一个钟头便查一次,且用手电照着从门缝中把我二人看一次,时大约近夜10时,上述各殊异情形只能断定必有严重事故,不过想不到发生如此之突变而已。天将曙,我睡醒,忽闻雨声中有人持伞来,进来将那个看守的特务叫起,一同出去,我想到必有事故,急穿衣而起,从我门缝中看见特务手提钥匙立在君门口。他低声说:“杜先生请起来,要搬到旁的地方去。”闻君问:“现在什么时间?”特务答:“5点多钟了。”我看见他点着灯,穿棉衣、长袍,又套袍罩子,戴上礼帽。我由灯光下看见君泰然自若,神色不变,盖君早不以生死着意矣。其从容就义之精神,真不可得。特务开门以手巾蒙君目。又进来两个特务扶君出从我窗下过,我急从窗缝看,只见院中有十几支手电灯到处照射,由其灯光中看院中穿军衣或便衣者满院皆是,既不许君带衣物,加上上夜情形,以及当时之院中异状,和可疑之时间,已断定君将不免矣——至我处当时情形以及我神经病复发经过,我将来另写,与此记关联较少,故不赘入——后闻之伪总队部人云,君到传达室始加绳,缚以公共汽车载君去。另一车系将我们同难者李杰三、韩子□(生祥,周至斗门镇人)缚押上车,到西华门看守所及第一监狱两处又各提数人上车,同罹于难。君殁之时日为民国36年阴历8月23日上午5时至6时之间。此君就义之经过也。
  我病中半年,今勉强执笔,如不记载,负我良友。时愈远则遗忘愈多,同坐牢只我二人,狱中经过,只我身历其境,又朝夕共处,君之贞操可于此中所记者得之,后死之类,我何敢辞。至君之政事、教育、文章,将来自有表彰之者,惟君此一段生活记录,已可略见其见义勇为、临难不苟之立身大节。语曰: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君当之而无愧者也。今年为君就义之三周年,挥泪记此,我心之痛,曷其有极。
  1950年8月20日王菊人谨记讫
  (原稿存民盟中央,其中个别字难以辨认以“□”代替)
  ① 指民国35年,即公元1946年。
  ② 即孔从洲。
  ③ 指民国36年,公元1947年。
  ④ 应为民国36年。
  作者自注:
  ① 此册以“多”“详”为主,以便改者易于权衡。
  ② 记斌兄事,以民盟初建起,故不能不略涉及以前之事。至君之政事、文章,将来家乘中自有记,此不应涉及。
  ③ 斌兄仗义执言,尤笃于友谊,常冒险为友于不顾,在牢中曾略知平日所谓知交,至此则卖友以求官,屡以知者告我,相与慨然者久之。今本隐恶扬善之旨,当日实录,只有此点须略。
  ④ 文中文、语体杂乱,因我在病中,只求写实写清,不能修词,乞删者为我补其失也。
  

杜斌丞/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委员会宣传部,中共陕西省党史研究室编.—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