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朝历史交往诗辑注》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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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开篇作序,首先交代一个问题,本书所涉及的韩国与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乃朝鲜半岛上的两个具有独立主权的国家。它们的前身,最早是半岛北部的古朝鲜和半岛南部的马韩、辰韩、卞韩等政权国家。历史进一步演变,半岛上出现了三足鼎立的局面,这就是高句丽、百济、新罗三国的并存对峙。至七世纪中叶,新罗消灭其它两国,建立统一的政权,史称“统一新罗时期”。十世纪初,统一新罗衰落,泰封政权(即后高句丽)与后百济政权从统一国家中分裂出来,历史进入后三国时期。公元918年,王建禅位,夺取泰封政权,正式建立高丽王朝,至936年完成统一事业。公元1392年,李成桂夺取高丽政权,改国号为朝鲜。韩国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便是从李氏朝鲜这个统一国家中分出来的两个主权国家。《中朝历史交往诗辑注》这本书所涉及的历史,起于前三国后期,迄于李氏朝鲜前半期,相当于中国的唐朝初年至明朝前半期,重点则是唐朝与统一新罗的交往。历史上又曾把朝鲜半岛称为“海东”,有时也称之为“日东”,因此,本文但凡提及“海东”、“日东”,均同时兼指今日之韩国、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全部辖境。为了简便起见,本书按照历史习惯统称为“朝鲜”,书名亦定为《中朝历史交往诗辑注》。

    (二)

    前几年,我相继撰写《中朝佛教文化交流史》(撰写其中的一至十三章、序言和附录一)《海东入华求法高僧传》(撰写全稿)两书,为此翻检过不少资料,其中有不少是属于中国与朝鲜古代诗人撰写的诗歌作品,由于心中那分至今非但无法泯灭、而且还在不时躁动的所谓“文学情”,于是我随时将它们条录下来,并期望有朝一日加以注释,印刷出来,既作为我对中朝文化交流史研究的一项成果,也作为中朝人民历史上友好交往的颂歌集锦,奉献给读者。在前面谈到的那两本书陆续付梓出版之后,我挤“空”完成了辑注工作。由于兴趣所在,而且又和自己的研究息息相关,所以,在夜以继日的数月注释工作中,情与神都是相当投入的。或因不才,故未必一分耕耘就有一分收获,辑注的好坏,只好由读者去评说了。

    这本《辑注》共选录了中国与海东国家83位诗人的作品286首,其中中国诗人72名,诗93首,具体包括唐代诗人47名,诗61首;金代诗人2名,诗2首;宋代诗人16名,诗23首;元代诗人5名,诗5首;明代诗人2名,诗2首。海东国家诗人10名,诗193首,其中统一新罗时期诗人6名,诗97首;高丽王朝时期诗人4名,诗96首。高丽王朝立国初流传的“谶记”《高丽镜文》则作为“附录”列在书后。在中国与海东国家的诗人中,有皇帝、国王与朝臣,有一代文士与诗翁,有入唐侍子和留学生,有高僧大德与处士山人等,虽然不能说已包括了社会的各阶级各阶层,但涉及面已较广,具有了一定的代表性。至于所辑录诗歌的内容,大概可以划分为以下几类。

    一、送赠册封使臣诗。这类诗主要由中国诗人所作。中国与海东国家自古以来就是关系密切的毗邻国家,双方的历史文献都记载着中国移民如殷商之大臣箕子、燕国之官吏卫满在朝鲜半岛建立独立政权的故事;起码至唐、五代时,许多新罗人、高丽人都在寻根溯源中自称族出华夏,仅以高僧大德为例,海东法将圆测法师乃“冯乡士族,燕国王孙”;著名禅德慧昭之先人为山东望族;行寂大师的先祖为“周朝尚父之遐苗,齐国丁公之远裔”;海东四无畏大士中的庆猷、迥微、丽严三人及石霜庆绪之法裔元晖大师等,他们的祖先或则为南阳冠族,或则为博陵栋梁,或则为华胄,或则为周朝*(内门外必)德。简而言之,古代半岛民族中的有不少人都自认其与华夏有着密切的关系。另外,又由于古代中国与周边国家在历史发展阶段上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处于绝对领先的地位,这样,一方面是中国的进步、文明深深地为半岛国家的广大人民和统治阶级所倾心向往,另一方面则是中国的历代封建王朝使用武力,把自己的统治势力扩展到半岛,在那里直接推行王朝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包括唐朝在内的许多中国封建王朝与新罗的政治关系的一个重要方面则表现为册封与受册封的关系,一般情况下,新罗国王死后,中国封建王朝均派遣专使前往祭吊兼册封新王。送赠册封使臣诗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的。它们无疑地是中国封建王朝与统一新罗政治关系一个侧面的真实记录和写照。这类诗作,从《全唐诗》上共检得17首。有关这些使者出使新罗的事迹,有的在两《唐书》或《三国史记》中可以稽考,有的则史无明载。因此,这些诗歌不仅具有传达感情、歌颂友谊等方面意义和作用,同刚也是研究两国关系史的重要文献资料。

    二、送赠新罗贡使、侍子和留学生诗。这一类诗也主要由中国诗人所作。由于唐朝与新罗国之间所存在的册封与受册封的特殊关系,由于中国古代文明所具有的特殊魅力,新罗入朝使不绝于途,在此同时还不断地派遣王室子弟入唐宿卫,派遣一批又一批的留学生入唐朝国学学习。这些贡使、宿卫王子、留学生扮演了唐朝与新罗间文化交流的重要角色。贡使固然也担负着政治、文化信息的传递任务,但其主要身分则是经济贸易的重使。他们每次虽然都是来去匆匆,但却受到两国政府的高度重视。宿卫王子和留学生则直接进入唐朝廷这个封建国家的最高决策机构和最高学府,长时间地学习和研究当时世界上最先进国家的管理经验,采撷中华文化之精髓,回国后大多成了新罗国家的管理人才和文化建设者。宿卫王子、留学生之众,不啻成百上千,《三国史记》中有关上述人员入唐和归国的记载不少,仅唐文宗开成五年(840年)一次遣返的宿卫王子和年满合归国的留学生便有105人。每当这些人还国之际,在中国结交的新朋故友便往往以诗相送,或相互对答酬唱,倾诉离情别意,互道珍重平安,共勉自强不息等等,从而为后人留下了感人至深的心曲乐章,有的象淙淙流淌的山泉,有的象从天倾落的瀑布,有的象排空拍岸的波涛。无论是山泉、瀑布或波涛,都一样是情的和声,情的合唱,情的流淌。这类诗占了很大篇幅,由此见出此一主题在整个文化交流中的重要地位。

    三、送僧、道诗,也可称为宗教诗。在唐代以前,中国最具有影响力的真正宗教是佛教和道教。佛教原本产生于古印度,大约于公元前后循丝绸之路传入中国之后,终于找到了自己安身立命、寻求发展的“最广阔的家园”,中国中部之长安作为十三个封建王朝的首都,尤其成了佛教发展的根据地,因而有佛教的“第二故乡”之说,长安佛教史也被喻为“半部中国佛教史”,经过长期地与儒教、道教的对抗、斗争、融合,终于被改造成为中国化佛教,主张自利利它,持戒、入定、生慧,既解脱自己,也救渡众生,同入涅槃,共证菩提。自四世纪中后期开始,佛教势力向东发展,首先传入朝鲜半岛,然后再由朝鲜半岛传至日本。道教思想源于老、庄学说,作为一种宗教则始创于东汉。唐朝时,最高统治阶级自称与老子同宗,为道教正名,把道教置于佛教之上。道教的宗教境界是自然文明和人类文明建立前的那种原始统一体即“混沌状态”,教人超凡脱俗,崇尚自然,主张无为,避世轻俗,从修炼方法到沟通人天关系的祈祷仪式都具有神秘性。道教也同样传至朝鲜半岛。佛教与道教之东渐,方法有两种,一是由两国最高统治者敕送或请赐教藏,以及派遣传法僧、道。一是由两国僧道人员自由往来布道或求法。两种方法中又以后一种为主。据不完全统计,在中国与海东国家的佛教文化交流史上,由中国前往海东传法之僧俗共20余人,由海东前来中国求法请益的僧俗就至今可考者而言共有三百人左右。这是把中国佛教传入海东的一支主要力量。道教文化的交流见于史册记载者相对地比佛教少,但道教同样对海东国家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宗教类诗在《辑注》中也占了很大的比例,其中又以僧诗为主,有关道教方面的诗则只有一、二首。佛教和道教都具有很深的思辩哲学内涵,也有其独特的伦理规范,对语言文字、音乐、美术、雕刻、建筑艺术和文学的发展都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因此,宗教交流的意义已经远远地超出了“纯宗教”的范围,是一种既具特殊性又具普遍性的文化交流,僧、道自然也便成了文化传播、文化交流的使者。这类宗教诗理所当在地应当成为文化交流的重要篇章。

    四、纪德、言志诗。这两类诗主要由新罗留学生崔致远和高丽诗人李齐贤所写。崔致远是中国与海东文化交流中的著名人物,他十二岁入唐学习,至二十九岁还国,在华生活了整十七年。这十七年正是崔致远的金色年华。在这金色年华中,崔致远曾进士及第,受命任溧水县尉,应召为高骈淮南幕府从事参军,继又任高骈诸道行营之巡官,最后官殿中侍御史。在著述方面,崔致远在任官前已撰成赋五百篇、诗一百首,杂诗赋三十首,分作三篇。任溧水尉时有公私文迹五卷。供职淮南时除起草表、奏之外,又作诗万余首,经过精选编成《桂苑笔耕》二十卷。这些事实证明,崔致远是很有才华和能力的新罗留学生。他的纪德诗不是纪唐朝廷之“德”,而是纪上司高骈之“德”,可见其与高骈关系之亲密。高骈曾任淮南节度使、江淮盐铁转运使、诸道行营都统等职,朝廷颇依赖之;复进位为检校太尉、同平章事;在黄巢起义军节节胜利形势下,统治集团内部倾轧加剧。高骈坐守扬州,企图保存兵力,吞并江南,以藩镇的身分割据一方,因此终于失宠,最后为部将所杀。大约就在高骈抗礼朝廷之始,崔致远兼任殿中侍御史。高骈的失宠,使崔致远仕途上布满阴影。这些纪德诗因为是在高骈得意之时所作,故其中并无消极的色彩。言志诗似写于离开高骈之后,这时,崔致远已经感觉到前途的艰难,“聚散只凭潮浪簸,高低况被海风吹”、“猛焰燎空欺落日,狂烟遮野截归云、“石罅根危叶易干,风露偏觉见摧残”,“海内谁怜海外人,问津何处是通津”,等等,这些诗句都是这种心境的真实写照。正当其在中国的仕途上受挫之时,突然奉敕充使还国,这似乎是他的人生旅途上升起的一线希望之光,心中不免一阵欣喜,“客路离愁江上雨,故园归梦日边春”、“海槎虽定隔年回,衣锦还乡愧不才”、“万里始成归去计,一心先算却来程”、“幸得东风已迎路,好花时节到鸡林”……字里行间透露出还乡报国的赤子心。可惜新罗国和唐朝一样,也正处在江河日下、风雨飘摇的形势之中,所以,崔致远还国以后,亦不免屡屡碰壁,终至于自伤不遇,无复仕进之意,最后以归隐林泉宣告报国理想的破灭。这些都是后话了。崔致远的纪德诗、言志诗是其在唐学习、工作的记述,是其真实心境的剖露,处处显露出其在唐生活的轨迹,是研究崔致远这位文化名人的第一手珍贵资料。

    李齐贤(1288—1367),字仲恩,号益斋,也称栎翁,生于高丽王朝的官宦之家,自幼熟读中国文史,年十五而科举及第,未冠而有名于当世,堪称才子。入华前已官至西海道(即今朝鲜之黄海南、北道)按廉使。1315年,齐贤28岁,奉留居元大都之高丽忠宣王(后封沈王)之召,以文士身分入元随侍,居万卷堂,1314年,人过中年(54岁),复归故国,旅居中国长达26年。还国后,颇得朝廷重用,位高权重,三次出任右政丞此职。旅居中国期间,由于忠宣王的关系,齐贤得以广交元朝大儒如阎复、姚燧、赵盂頫、虞集等,还有画家吴寿山、朱德润,文士元明善、张养浩等,彼此共相游处,酬唱和对颇繁;此外,齐贤还或因公或为私,离开大都,游历了大半个中国,河北、河南、山西、陕西、甘肃、四川、江苏、浙江等省之名山大川、贤圣遗迹、通津要塞,还有烽烟虽散、幽思绵绵的古战场等等,无不留下了他的足迹。通过这些游历,他得以饱览风俗、通晓民情,由此激发了创作的冲动,吟下了大量不朽的诗篇,赞河山,叙友谊,情深意切。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他在大量凭吊古迹的篇章中,常常毫无掩饰地剖露自己的胸怀,对下层劳动人民示之以同情,如《凤州龙湫》、《马上》、《新安站》者是;对忠肝义胆之士奉献一首首颂歌,如《过中山府感仓唐事》、《井径》、《过祁县感祁奚事》、《豫让桥》者是;对国贼奸臣、统治者的贪婪,或公开的嬉笑怒骂,痛快淋漓,或隐语微词,如针如刺,如《邺城》、《汉武帝望思台》、《多景楼》、《道见月支使者献马归国》、《长安逆旅》者是。如果说,崔致远之言志抒怀往往与个人的得失相关的话,那末,李齐贤的剖胸解怀则更多地是为国家、黎元而感发,因此,其作品中的人民性要比前者突出明显。在作品类型上、在创作技巧上,也都多于、优于前者,因此,其历史价值、文学价值自然也胜于前者。

    五、西域求法诗。这类诗只有五首,而且全由新罗入华求法僧释慧超所作,无论作者还是作品的数量都是有限的,但却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前来中国求法请益的朝鲜僧人,由于受中国僧人赴西域求法活动的影响,或跟随汉僧、或独自孤征,前往印度巡礼圣迹,寻求佛法真谛,前后共有十余辈之众。他们中的大多数或遇难于途中,或老死在它乡,最后还归中国或鸡林者,都只有一、二人。无论归与未归者,其求法的精神和毅力都足以流芳百世,成为朝鲜民族乃至于世界各民族学习的楷模。这些求法僧刚履浪蹈波来到中国,接着又冒沙漠之虞、风雪之寒、关山之险、贼徒之猖,继续将求法之路伸展到远西,义无返顾、视死如归,仅此即已见出其不畏困难艰险的雄心壮志。求法诗将这些千难万险具体化起来,有风声,有雨声;刻冰为景,描雪作图;时而天之涯,时而地之角;见圣迹而欢悦,吊亡故而情伤,悲欢存于一心,哭笑唯系一情,虽无剑影刀光、弥漫销烟,但却是一些真正的出塞诗,读之令人壮怀起伏、荡气回肠,具有非常鲜明的唐诗特点。

    除上述五类内容外,还有不少其它内容的诗,也都是些状物如真、情深意笃、匠心独运的佳作。其中唐人王建的《辽东行》、《渡辽水》二诗以征辽将士及其家眷身心遭受的巨大痛苦为题材,深刻揭露了唐朝封建统治阶级发动战争给人民带来的灾难,是用血和泪来呼呈和平的篇章。明人高启的《朝鲜儿歌》则记述了一名朝鲜儿童在战乱荒年流落中国,不得不以卖唱求生和作者为之伸出援助之手的故事,既倾注了对遭遇不幸的朝鲜儿童的怜情,也对造成中朝两国关系疏远乃至断绝的战乱表示出极端不满和厌恶,典型地体现出中朝两国人民患难与共、同舟相济的精神和品质。

    总体上说,本书所辑录的286首诗基本上反映了中朝间历史交往的各个重要方面,政治、经济、文化诸项无不涉及。诗的体裁也多,有叙事诗、抒情诗;有律诗、骚体和绝句;有五言、七言;有五律、七律。诗人各扬所长,以尽情、详事为要。由于中国与海东地理位置上的特点,诗歌中多以水为缘,以海为媒,把两国人民的思与念连起来,把两国人民的情与感融汇在一起,把两国人民的心与性淘洗得更加纯净。在此同时,大海、碧波、遥天、浮云、孤岛、沧帆……只要有可能,都被赋与人格、塑出灵性,一一应人心,处处随点化。大海开拓了壮阔的诗境,加强了韵律的跳跃感,同时也烘托了人的豪气和胆色。送僧、道诗则天然地揉进了宗教的义旨、宗教的伦理、宗教的礼仪,宗教的理想、宗教的境界,使诗的意趣更显得幽远、虚幻、朦胧、神秘,更具新鲜感、奇异感,更耐人咀嚼和寻味。

    以上几点算是所辑诗的特点。此外还有一个问题值得在此一谈,那就是有些诗明显地打上了时代的烙印,主题往往具有两重性。一方面,这些诗客观地记述了中国与海东国家间友好往来及人民间的深厚情谊,另一方面又由于作者(中国作者)作为封建国家的臣民,在立场、感情上都难免不受到统治阶级的影响,因而往往流露出大国的自傲。有人曾这样说过,凡是存在的都是合理的。这句话的真义在于,所谓的“合理”,乃合于因果关系之理,即任何结果(存在)都是由相应的原因所造成的,因此,这个“合理”并非完全合于正义、正确之理。对待有关诗歌,我们也应如是而观之,既正视其是与非,又理解它之产生有其特殊的历史原因。去粗取精,去伪存真,一分为二,区别对待之,达到古为今用的目的。

    (本文为《中朝历史交往诗辑注》之序言,此次选录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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