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十卷的《华严经探玄记》开首,法藏做了一个类似《总序》的说明,对《华严经》的总体性质加以说明并以偈赞颂之。在全经第一品《世间净眼品》注释之前,法藏开列了注释《华严》的十个内容:
将释此经,略开十门:一明教起所由,二约藏部明所摄,三显立教差别,四简教所被机,五辨能诠教体,六明所诠宗趣,七具释经题目,八明部类传译,九辨文义分齐,十随文解释。①
这里头,前九条都在全经正式注释前即完整叙述,第十条“随文解释”则构成其后十九卷的全部内容。
一、《华严经》的说法缘起
我们先看“教起所由”,按澄观的用语意思就明确许多,即“教起因缘”,也就是说,从佛教的角度论述《华严经》的说经缘起。在法藏的“教起因缘”中,将其分为“先总辩,后别显”两个层次。所谓的“总辩”,是从总体上说佛陀为何演说《华严经》:以十种无量无数百千阿僧祗因缘,成等正觉,出兴于世。何等为十?一者发无量菩提之心,不舍一切众生……如是等,乃至广说应知。②由于此是在正文注疏中详细论之,所以法藏在这里不再展开论述;所谓的“别显”,法藏略提十义;以明无尽。这十个方面分别是:法尔故,愿力故,机感故,为本故,显德故,显位故,开发故,见闻故,成行故,得果故。③这些都是佛教、特别是大乘佛教特有的说法,不再展开论述。
二、《华严经》在佛经中的地位
所谓的“藏部明摄”,法藏在这里同样分十个层次:一明三藏,二显所摄,三辨二藏,四释相违,五开种类,六定所摄,七一部收,八三部摄,九或九部,十具十二。④这里涉及一些佛教的基本内容,故分析之。
首先,“明三藏”,法藏依次解释经(“修多罗”)、律(“毗奈耶”)、论(“阿毗达摩”)三藏,并说:此契经等上三种,皆含摄所诠出生义理,俱名为藏。⑤这即是说,《华严经》属于经部无疑,但其中包含着律和论的内容。
第二,“显所摄”。明晰地讲,就是进一步解释《华严经》在三藏中的性质。法藏说:此经何藏摄者?或唯契经摄,以非余二故;或二摄,以有决择义理对法收故;或三摄,下文亦显诸戒行故。首先,《华严经》属于经部,因为它是佛所说大乘经典,主体不是说戒和论的性质;其次,它可以归于经部和论部,因为其中也有大量的论说内容在内;第三,它也可以归属经、律、论,这是因为经文中也有大量说戒的内容。
第三,“辩二藏”,法藏解释说:约辩二藏者,谓声闻藏、菩萨藏。初者约声闻小根,立三藏教,诠示声闻理行果等为声闻藏;二约菩萨大根,立三藏教诠示菩萨所行等法为菩萨藏。⑥这是就传统的分法将三藏划分为大乘教和小乘教两类。
第四,“释相违”,法藏在这里着重解决这样一个问题,在大乘经典中经常区分“声闻”和“缘觉”两类小乘人等,何以在区分大小乘教众不列“缘觉乘”。我们先看法藏是如何论述这个问题的:
问:经中亦云:为求缘觉者说十二因缘,何故不名缘觉藏耶?
答:以诸缘觉亦唯断我执,唯证生空果,成罗汉,入灭不殊,望于菩萨俱是下乘,故不别说。
问:等俱是下,何故独名声闻藏?
答:以缘觉亦有出无佛世无教者放。声闻不尔,故偏得名。
问:小乘教中亦有诠示菩萨乘法,何不亦名菩萨藏耶?
答:以彼宗菩萨所断、所证、所入涅槃,亦与二乘无差别故。又以菩萨唯一不多,故亦不说。
问:若尔何故。《普超三昧经·三藏品》及《入大乘论》,说彼三乘即为三藏:一声闻藏,二缘觉藏,三菩萨藏。
答:彼经论中,皆云大乘之中有此三藏故,非谓小也。
问:即据此文,缘觉有藏,与《庄严论》如何会释?
答:前据理果不异,故合也。此约教行小别,故分也。是故二说不相违也。⑦
这里的问答有三个层次的内容:第一,不单独列“缘觉藏”,是因为声闻、缘觉皆是小乘修行、最终获小乘果位,但由于三藏是佛在世时所立,佛圆寂后就再无声闻乘,而缘觉乘后世皆有,所以不单独设立;第二,小乘藏中也有说大乘义理的内容,但其最终只获小乘果位,鲜有获菩萨果位者,所以不能因小乘藏中有大乘义理的因素,就称其为大乘藏;第三,一些大乘经典中也说声闻藏、缘觉藏、菩萨藏,但那里是说,大乘义理中包含此三项内容,并不是说小乘教法中截然分为两藏,如果就修行果位来说(小乘)不分两藏,但就所侧重的不同,也可将其区分(两藏),所以这两种说法并不矛盾,而是可以相摄不违。其实,法藏这里的实质就是说,佛法就分大小乘二藏而已。
第五,“开种类”,法藏这里将小乘藏和大乘藏分别区分为三种:
就声闻藏中,准诸经论,曲开三种:一诤论声闻藏,谓契经《四阿含》,调伏五部,对法二十,互相违诤,所说不同,不妨圣果,是故总名为诤论藏;二称实声闻藏,谓如《瑜伽》声闻地及声闻抉择,诠示声闻行位果等,皆悉称实,与理相应,不同《婆娑》及诸异论,以补处所说,非诸异论所能诤故,是故总名称实声闻藏……三假立声闻藏,如大乘经中,为引声闻令回心故,所立法门亦同声闻名数而说,如《无作四谛》及《道品》等,如诸大乘经中说,不能繁引。既非菩萨所学,是故名为假立声闻藏。
菩萨藏中,准诸圣教,亦有三类:一小乘中菩萨藏,谓诠示菩萨依三十四心等次第成佛,亦不论于十地行位,仍复不同声闻等者是也,如《婆娑》、《俱舍》说;二大乘共教中菩萨藏,谓诠示菩萨次第行位,虽说有回心,直进不同,俱依十地,行布渐次,修至佛果,如《瑜伽》菩萨地及诸大乘经论中说;三不共教中菩萨藏,诠示菩萨依普贤行位五位圆融,谓一位即一切位,一行即一切行,圆极法界,无碍自在,始终皆齐,一一位满,即成十佛主伴具足等。⑧
这里将小乘藏分为三种:第一种称“诤论声闻藏”,是说四《阿含》类经典,由于其中包含有后世佛教分离(特别是对戒律的理解)的因素,可以产生分歧的理解,所以称之,对根本精神是不违修行的;第二,对于专门论述小乘果位的经典,不能产生任何误解和分歧,所以这类小乘经典称作“实声闻藏”;第三类小乘经典是借小乘的范畴、原理说大乘精神,大乘经典中多处说“四谛”、“十二因缘”等,故名“假立”。
大乘经典也分三类,这里涉及诸多判教因素在里头。第一类是不用大乘特有的“十地”渐次成佛的修行说,而是借用小乘的“三十四道品”说菩萨修行成佛,这是晚期小乘向大乘转化过程中特有的经典,谓之“小乘中菩萨藏”,就根本上来讲,它仍属于大乘经典;第二类所有大乘经典中普遍所说的依“十地修行”,渐次成佛的学说,故称“大乘共教中菩萨藏”;第三类则专指依《华严经》中《普贤行愿品》所说的圆融自在的修行方法,这是凸显《华严》教法的至高地位。因此,《华严经》(实则为华严宗)是为至高的”大乘不共教”。
第六,“定所摄”,这里“定所摄”和前面第二“显所摄”的区别在于,“显所摄”是从三藏(经、律、论)的角度立论,说明《华严经》是经藏所摄,但包含律和论的因素在内;这里的“定所摄”是从大乘(菩萨藏)和小乘(声闻藏)的角度立论。法藏这里说:
此经何藏摄者?俱非前三声闻藏摄,于后三种菩萨藏中正唯后摄……或三类中唯除初一,后二俱摄,以此经中具普别故;或亦通后假立声闻藏收,以经中亦辨四谛等故;或亦总通二藏所收,以声闻藏法并依一乘法界所流,味无别故。⑨
这是说,首先要明确《华严经》是大乘不共法,属于大乘经典中最高层次;但它也可以包含“菩萨藏”中第二类,也就是“大乘共教”中共同的因素;或者还可以包含“声闻藏”中“假立声闻藏”,因为经中也多处谈到“三十七道品”和“四谛”、“十二因缘”等小乘佛法;最后一个层次,是二藏(菩萨藏和声闻藏)通摄,因为按照中国大乘的说法,小乘、大乘同为佛法,只是根据人们的根器不同而收获有所差别而已。法藏在这里反复讲多个层次的“所摄”,实际上是中国佛教特有的思维的方法,就是调和大乘和小乘的区别和矛盾,而用平等、圆融的方法统摄之。
第七,“一部摄(收)”。法藏对此解释道:一部摄者,于十二部中,或唯约方广一部所摄,《对法论》说一切有情利益安乐所依处故,宣说广大甚深法故,名为方广。又《瑜伽》说声闻藏中无方广故,或此经题目已显现故。⑩
这里是说,《华严经》所具全名《大方广佛华严经》中的“方广”二字,是大乘最深佛法所特有的,可以归入一部,这里法藏特别强调“方广”是小乘藏所不可具备的。
第八,“三部摄”。法藏说:三部摄者,谓记别、自说、方广,以《法华》中说余九部为小乘故,此经非彼,故唯三摄。(11)
第八“三部摄”、第九“或九部”和第十“具十二”,是就佛教特有的“十二部经”的说法而言,这里分析从略。
(三)“显(明)立教差别”,澄观的《华严疏》称之为“义理分齐”,这是华严宗对“判教”理论的特殊说法,后章将专门论述,这里暂不分析。
注释:
① 《大正藏》,第35册,第107页。本章引文除特殊注明,均出自法藏《华严经探玄记·卷一》。
② 《大正藏》,第35册,第107页。本章引文除特殊注明,均出自法藏《华严经探玄记·卷一》。
③ 《大正藏》,第35册,第107页。本章引文除特殊注明,均出自法藏《华严经探玄记·卷一》。
④ 《大正藏》,第35册,第109页。
⑤ 《大正藏》,第35册,第109页。
⑥ 《大正藏》,第35册,第109页。
⑦ 《大正藏》,第35册,第109页。
⑧ 同上,第109—110页。
⑨ 《大正藏》,第35册,第110页。
⑩ 《大正藏》,第35册,第110页。
(11) 《大正藏》,第35册,第11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