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传入汉地以后,曾有人这样解释“业报说”:“前为因,后为果。”“树以前因,报以后果。”这里,“前因”指从前所作的“业因”;“后果”指后来的果报。有了“前因”,才有“后果”,有什么样的“前因”,就有什么样的“后果”。 作为一条成语,“前因后果”已经没有佛教意义了,而是用来表示事情的起因和结果,也泛指事情的整个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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