寸铁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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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昊提出了“参话头”的修行方法,被后世“禅宗”僧人普遍采用。充军衡州期间,宗昊曾集先辈禅师语录,编成《正法眼藏》6卷,以供“参话头”用。

    南宋的罗大经,编撰了一部《鹤林玉露》,16卷。这是一部笔记,以杂记读书所得为内容,所引多为理学家们的言论,尤其推重陆九渊。可是,这部笔记的题目,使用的却是佛教用语——《大般涅槃经》里说:释迦牟尼“涅槃”的时候,“拘尸那城娑罗树林变白,犹如白鹤”。因此,佛教用“鹤林”一词表示佛陀“涅槃”的地方,后也泛指佛寺旁边的树林。

    《鹤林玉露》的卷7里面,记录了宗昊关于参禅(即“参话头”)的一段议论:“譬如人载一车兵器,弄了一件,又取出一件来弄,便不是杀人手段。我则只有寸铁,便可杀人。”“寸铁”,指一寸长的兵器。宗昊的意思是:抓不住禅法要义,将会事倍功半;抓住禅法要义,就可以事半功倍。

    成语“寸铁杀人”就是由此产生的,用来比喻:事物在于精而不在于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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