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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俑二号坑军阵与轻车锐骑材士

张仲立


  差不多与亚历山大帝国的锐骑——所向披靡、名噪一时的马其顿骑兵横行欧亚同时,在帕米尔高原这驾自然天屏的另一侧,中华古国刀光剑影的古战场上也驰骋着一种新的兵力——“轻车锐骑”。这种兵力的出现虽然并没有改变战争主体仍为步兵的步战性质,却大大改变了步战的机动能力,为战争机器增添了十倍的活力,使战术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在军事发展史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有很多迹象表明,秦俑二号坑所展示的正是这种新兴的兵力——一种机动性极强,能有效实施特殊、复杂战斗,完成特定任务的兵力,这种新兴兵力比之马其顿骑兵在战争史上的意义更为深远,实在值得深入研究。
  轻车、锐骑与材士
  轻车、锐骑代表着一种轻锐兵力种类。轻锐力量的使用起源很早,可以说一当战争这个恶魔降临到这个世界上,投入战争的兵士就因其气力、技艺有差异而有分野。那些相对气力技艺超群、骠疾利速的成员,就具有轻锐的最一般的意义。不过这种力量还没有对战术的发展产生大的影响,在军事史的研究上并无实在意义。
  至少在春秋末战国初,轻锐兵力的独立使用就随着战斗分工的发展而出现了。比较常见于史籍的是一种“轻车”。“轻车”名称的最初出现大约主要是为了区别于重车,《左传·哀公二十七年》:“将为轻车千乘”一类的“轻车”,即属这种情况。叶大庆《考古质疑》曰:“古者车兼攻守,合而言之,皆曰革车,分而言之,曰轻车、重车。”车战中的轻车毕竟还是战车的一部分,因而和我们将要讨论的“轻锐兵种”——一种战术上实施突击、逐北、穿插、迂回、堵截、包围等等,从而有效地配合主力达到军事目标的兵种显然联系不大。不过也并非毫丝无涉、稍后一些在古战场上驰敌冒犯,追奔逐北的“轻车”,却是从这儿起步,渐渐演化而来的。
  春秋晚期,随着战争规模的急剧扩大,作为一种战阵突击力量的轻锐兵种“轻车”开始崭露头角,并深得当时军事家的重视,《孙子兵法》行军篇有“轻车先出居厕(侧)者,阵也”句,其中的轻车或即属这种兵力,显然这里的轻车已有使用上具备了相对独立、专有用场的意义。
  “轻车”在战国时期典籍中出现的频率显然高得多。著名军事家孙膑就是一个善于使用“轻车”的人,他不但在桂陵之战中遣以轻车四驰梁郊,为战役胜利创造了条件,而且“使轻车锐骑冲雍门”亦是他为田忌谋划的高策(1)。
  锐骑的出现较“轻车”为晚,一般认为直至赵武灵王“胡服骑射”才有了我国第一支骑兵队伍,然而由于骑兵所拥有的特殊的机动能力,使它一驰上战场,就成为一支崭新的生力,成为“轻锐力量”的佼佼者。
  史籍关于战国时期诸国兵力的描述,给我们留下窥视战国时期锐骑情况的最珍贵的信息。据记载,魏国拥有“骑五千匹”,燕国拥有“骑六千匹”,赵、楚和强秦则都拥有“车千乘,骑万匹”(2)如果再将其它诸国兵力估计进去,则其时驰骋在战场的骑兵总数当不下五万多匹。这确是很可观的数字。这些具体数据使我们不难想象出在战国激烈鏖战的沙场上追奔逐北的锐骑所具有的意义。
  秦国的锐骑是司马迁称道的。《史记·灌婴列传》记载:汉初“汉王择军中可为车骑将者,皆推故秦骑士重泉人李必、骆甲习骑兵,今为校尉,可为骑将”,可见秦人锐骑不仅在数量上占有优势,拥骑万匹,而且骑士也有良好的训练和很高的水平,难怪在长平之战中,秦能以五千轻骑“绝赵壁间”,将赵四、五十万大军拦腰斩为两截(3)。
  轻车和锐骑同属轻锐兵种,然而他们并非一开始就在同一空间里同步发展起来的,事实上它们的发展有着各自特定的道路和不尽相同的方式,只是到后来,才得步入并为一体的门径。
  轻车、锐骑的分、合使用,还有着不问的意义,它实际上代表了轻锐兵力发展史上的两个阶段,轻车锐骑或以轻车锐骑为代表的整个轻锐兵力的配合使用,属于较高一级的阶段,它集中反映了战术实践和理论上的巨大进步。
  轻车、锐骑的配合编队使用最早见于史载的当属“公孙鞅因伏卒与车骑以取公子卬”(4),这或许还表明这种轻车锐骑的编队配合起自秦国,只是还缺乏其它参证,总之,这以后其它六国的车骑也屡见史书,《孙膑兵法》还具体从理论上规定了“车骑与战”的布阵及运用原则:“车骑与战者,分以为三,一在于左,一在于右,一在于后……”。不过,要清楚地了解战国、秦时“轻车锐骑”的详细内涵,史籍有关记载毕竟只能是凤毛麟角,远没有二号秦俑坑所显示的具体、清晰、明瞭和宏博。二号俑坑是迄今有关战国秦时轻锐兵力的最典型、最丰富、最完整、最权威的形象资料。
  与“车骑”有关者,还包括锐卒,秦时常称材士。《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二世曾“如始皇计,尽徵其材士五万人为屯卫咸阳,令教射狗马禽兽……”说明“材士”已是当时军中一种固定兵种了。
  材士一名的相对固定的使用还是战国时期较后阶段的事,起初,材士的意义则是反映在许多纷杂的名称中的,其中许多名称本身似乎还难以表明他是单独的车兵,还是纯粹的骑士,抑或兼而有之。它反映了其时这些名称的相对性即不确定性,是轻锐兵种产生的初级阶段。撇开仅具有个体意义的猛士之类不谈,就已经单独编列的具有了轻锐兵种含义的材士之类的名称就有“陷队之士”、“锐士”、“良士选卒”、“死士”、“力卒”、“利卒”“选卒”等。
  材士的出现显然较晚,战国中期以后,“材士”一词出现在史籍中的频率才显著增加。《孙膑兵法》中就屡屡出现“材士练兵”,其它诸如“材士练卒”、“材伎之士”、“材士强弩”以及与之相近的“精士练材”等等,亦纷纷出现。迄至战国末期,这一称谓就相对固定地用来作为该类轻锐兵力的固定名称了。
  考所谓“材士”,即《荀子·王制》中之“材伎之士”,注云:“武艺过人者,犹汉之材官也”。关于汉之材官,《后汉书·光武纪》建武七年注引《汉官仪》有一段记载:“高祖命天下郡国选能引关蹶张,材力武猛者,以为轻车、骑士、材官、楼船,常以立秋后讲肄课试,各有员数。平地用车骑,山阻用材官,水泉用楼船”。又《六韬·虎韬·军略》有“绝街遮道,则有材士强弩”句。可知材官、材士,皆是使弩兵种的称谓,使命多是绝街遮道。而且他们既然如引文所云有别于轻车、骑士、楼船,那么就只能是使弩的步兵了,可以称为步弩。其实,它也有可能包括车弩,后者虽属战车,但毕竟和轻车还有区别,一些特重的弓弩手抑或蹶张之士,也往往乘车而战,二号秦俑坑就能找到例证。
  材士和轻车锐骑同样,属轻锐兵力,并且和车骑长短相卫,也一起编队。《汉书·高帝纪》二年注引《汉官仪》注:“民年二十三为正,一岁为卫士,一岁为材官、骑士、习射御骑驰战阵”可为两者的亲密关系提供证据。材官骑士并称,不唯此处独见,《昭帝纪》应劭注六就有“旧时郡国皆有材官骑士以赴急难……”云云,《宣帝纪》:“大发兴调关东轻车锐卒”之“轻车锐卒”,又是此相类的提法。《汉书·刑法志》云:“汉兴……踵秦而置材官于郡国……”,可见“材官骑士”或“轻车锐卒”并称或一起配置,也应反映了秦时的制度。
  其实,考之于兵马俑二号坑就不难明瞭,至少在战国后期,“轻车”、“锐骑”、“材士”不仅都属特殊兵种,而且显然还在一起编队配置。二号坑前部的步射方阵,实际就是材士组成的编队的一部分,可以称为步弩方阵;另一部分则是步弩方阵后部居中的部分,即简报所说的第三单元。该单元的车士配备有全长41厘米,重约100克的铜镞,其发射显然非重弩不可。整个秦俑坑目前仅见这么一组力量配有如此重型装备,推测应属车弩,为材士的一部分。显然它是属于一种新的兵力,与车战时代的战车,想必早已没有直接关系了,所以它的单车编额,就既非七十五人,亦非二十五人,而仅有十一人。位于二号军阵右后侧的,是为八行八列六十四辆“轻车”,左后侧则有三行骑兵,可以断定,无论是轻车的乘员,还是骑士,抑或弩手,都具备“材力武猛”的特点。并擅长“引关蹶张”的,雄厚精良的装备,尤其是由普遍出土的木弓箭镞所反映的远射装备,深刻地提示了这一点,和前边所引汉高帝时选拔轻车、骑士、材官、楼船的标准联系起来,不难看出其间的启、承关系。
  关于轻锐的拣选
  轻锐的兵力往往承担着较为艰巨、复杂、特殊的战术任务,它的兵员相应必须具备更严格的身体的、技术的、气力的条件。想必正是这个原因,战国时期各国对轻锐兵员的拣选一开始就非常重视,亦十分严格。《吕氏春秋》主张将“选练角材”作为基本“胜策”之一,并为之专设“简选”一节,代表了秦国对“选练角材”的基本认识和作法(5)。”
  《商君书·境内篇》记载的陷队之士的拣选,是秦军“选练士卒”以为轻锐兵力的滥觞。陷队,朱师辙认为即“勇敢陷阵之士,即今之敢死队”(《商君书解诂》),看来即是早期意义上的轻锐编队。陷队之士是经过严格拣选组成的,甚至拣选对象的意愿还是拣选的标准之一:“其陷队也,尽其*畿者,畿者不足,乃以欲级益之”。*,高亨先生释作祈,即“敢死队的组成全用自己申请的人,自己的申请的人不足数,再用希望升官的人来补充”,这或许不是“故齐之技击不可以敌魏之武卒,魏之武卒不可以直秦之锐士”原因之一。按史记载,魏之武卒的选练可谓严格备极:“魏氏之武卒,以度取之。衣三属之甲,操十二石之弓,负服矢五十个,置戈其上,冠轴带剑,赢三日之粮,日中而趋百里”。(6)秦之锐士的拣选虽不见诸史著,想必也非常严格,并且兼顾对象的意愿,所以其拣选的锐士“闻战顿足徒裼,犯白刃蹈炉炭,断死于前者比是也”(《战国策·秦策一》)。
  “选练角材”不仅在秦、魏,在其它国度亦甚得重视。《孙膑兵法》专门设有纂卒(选卒)一篇。《吴子》一书则谈得更具体。其《料敌》篇云:“一军之中,必有虎贲之士,力轻扛鼎,足轻戎马,搴旗取将,必有能者,若此之等,选而别之,爱而贵之,是为军命”。《图国》篇则云“将民有瞻勇气力者”、乐以进战以显忠勇者”、“能逾高绝远,轻足善走者”、急欲见功者及急欲雪耻者各“聚为一卒”,并称“此五者,军之练锐”。《尉缭子·兵教下》则认为拣选和使用材士是“威加天下十二事”之一;“十一曰死士,谓众军之中有材力者,乘于战车,前后纵横出奇致敌也”。引文中的“死士”,是“乘于战车”的,身份也可称车士,但是已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车士,而归属了轻锐兵力的范畴。
  以上资料已足说明当时的“军之练锐”的拣选,具有十分普遍的意义,也从另一角度折射出轻锐兵力在其军事历史特定阶段的重大影响。
  轻锐兵种的职能
  为了进一步阐述战国之际轻锐兵种的历史作用,有必要简略归纳一下这种轻锐兵力的职能。
  一、毁坚堕锐的冲击力量。《孙膑兵法》十问篇:“交和而舍,…必将参分我兵,练我死士,一者延阵长*(上羽下已),一者材士练兵,期其中极,此杀将击衡之道也”。这里的“死士”即“材士练兵”,在两军对垒当中,他们是作为毁坚堕锐的主要冲击兵力的。又,《战国策·齐一》有“使轻车锐骑冲雍门”句,其事虽不行,但知其时有此种用法,冲字点出了这种轻车锐骑的一大职能。
  二、实施战术触侧,即实施侧翼打击或进攻。翼侧攻击的出现是战术的巨大进步,它的出现或许还是与轻锐兵力的使用与之俱来的东西。一般战国时期的兵书多涉及到的触侧,就是指这种侧翼打击,而且常指击其一翼。亦有击其两翼者,《孙膑兵法》十问篇中云及“财士练兵,击其两翼”即证。
  三、实施诱敌或探敌虚实的战术行动。著名军事家吴起回答“两军相望,不知其将,我欲相之,其术如何?”时说道:“令贱而勇者将轻锐以尝之,务于北,无务于得”(《吴子·论将》),就是为了探敌虚实。
  四、实施穿插和包抄,以配合正面作战。长平之战中秦军张“五千骑绝赵壁间”(1)将赵军几十万大军拦腰截成两段,即属典型一例,又“王龁代王陵伐赵,……赵王出轻锐以寇其后,秦数不利”(《战国策·中山策》),赵又以类似于秦的战术取得成功,表明这是其时发展很成熟的一种战术。
  五、追奔逐北,长途掩袭,《六韬·均兵》:“骑者,军之伺候也,所以踵败军,绝粮道,击便寇也”这种长距离的迅速运动作战,是轻车锐骑的拿手好戏。齐魏马陵之战中庞涓中了孙膑“减灶诱敌”之计,“乃弃其步军,与其轻锐倍日并行逐之”,庞涓马陵中伏,兵败身亡,但其事却不失为追奔逐北的一个例证。
  六、设伏、阻击。此多为以弩兵为主而实施的战术。《六韬》于此多有论及,诸如材士强弩隐伏而处审,侯敌追我,伏兵疾击其后……”、“绝街遮道,则有材士强弩”等等,皆属此例。《战国策·赵策》所谓“秦以三军强弩坐羊唐之上”,亦指这种“遮”“绝”战术。
  七、担任军之警戒、羽翼、耳目等。《六韬·略地》曰:“凡攻城围邑,车骑必远屯警戒”,显然是为了增强应变能力。
  以上诸条当然必不可能包括轻锐兵力的全部职能,不过我们籍此可以看出其职能的大体范围。如前所述,轻锐兵力是一种突击力量,那么它实际上可能在战争的大部分领域里或多或少留有痕迹,只是我们局限于历史提供的条件,知道得很少罢了。
  轻锐兵种的地位
  轻锐兵力的使用乃至轻锐兵种的产生,亦即这种使用的进一步专门化,一般说应是步兵成为作战的主体,步战形式成为战争主要形式以后的事。这一过程中,就战争总体来说,步兵或步战形式,仍然是战争的主体。然而在实施战术当中,有许多具体的战术目标,却往往要由单独编队的轻车、锐骑、材士去实施。这样,轻锐兵种在战争双方各自兵力配置中,就不是一般意义的为从属、为辅助、为羽翼的问题,而是整个军事力量中一个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部分。难怪军事家李靖谈及“步为腹心、车为羽翼,骑为耳目”时还特地加上“三者相侍,参合乃行”(7)一句。某种意义上可以这样说,战国诸雄中谁及时拥有这种训练有素、装备精良的轻车、锐骑、材士,谁就为战争中取得胜利赢得了一个重要筹码。
  二号坑阵容应视作秦国轻锐兵种的再现。从这个意义说,即便是二号坑中的“战车”,也绝不可简单地看成旧有战争形式的残余,以至于从而得出车战形式并未彻底退出战争舞台的结论(一般公认春秋时代车战已逐步退出了战争舞台)。恰恰相反,这一军阵的出现,正是步战、尤其是步兵与其它兵种协同作战的技术,在更高更开阔的背景下所出现的一系列进步的最高水平的显示。
  二号坑军阵战术实施试折
  整个兵马俑的气氛告诉我们,秦俑军阵“处于”一种戒备状态,对它的设计或即是将其置于万事皆备、一触即发的背景下来考虑的。所以二号坑就不是一种简单的兵种陈列,而是由特种兵力组成的军阵。它相对独立于一号坑军阵,但仍归属三号坑所象征的主帅统领下的整个军阵,是所谓大阵中的小阵。所以在战术实施分析中,我们既将它与一号军阵联系起来通盘考虑,又要考虑在配合中的相对独立性。
  一、作为攻击阵容试析。
  二号坑军阵排布表明,它最适宜实施侧翼攻击,以配合主力——一号阵容的全面推进,因为军阵的排列已经为攻击队形的展开创造了充分的条件。
  即便是战国晚期,对敌的侧翼攻击,常常是遣以轻车,二号军排布中显然优先考虑了两个因素,①便于轻车的驰逐开合,②便于最有效地展开射击,从己方阵容来说,二号坑位于前侧,其接敌展开方向最宜正前方或左前方,正对敌方右侧,展开方向不能是横向,即不能展开在一号军阵前方,因为这样做,不仅往往妨得己方火力的发挥。而且战车队形难于展开,看来这也是之所以轻锐力量在战术运动中往往以侧击、触侧作为目标的最大原因。在统一的,相互配合的进攻当中,一号坑在有效范围内当然要实施密集的弩射以实施正面攻击,二号军阵则以轻捷迅猛冲击的一字队形插向敌军阵右侧实施骤攻,这种钳形夹击对敌军造成的威胁最大,敌右翼部分将不得不两面受敌,防不胜防。
  上述战术侧翼攻击的基本力量是战车,所以阵容展开以迅速移出战车为先。二号坑战车置于右边一侧,前边毫无阻碍。八行战车,每四行前一通道,表明在攻击开始后,迅速展开为两纵队,驰骋接敌。战车驰出后,车弩和步弩即可前后或左右根据需要展开,组织远程和中、近火力,并和一号坑协调,齐向敌方推进。骑兵主要用于追奔逐北。在轻车实施触侧时,骑兵其实是可以在轻车的左侧,靠轻车的掩护然后接敌的。但是在追奔逐北中就不同了,它可以疾驰独奔,成为主力。可以设想,在追奔逐北时,骑兵最初将抓住转机,由左侧斜插过去,或人字形包抄过去。
  二号坑这种攻击形式或即历史上的雁行之阵。雁行之阵多见于史书,想必这种阵容变化多,适应性强,攻击犀利。《战国策·韩策一》陈轸谓于楚王:“纵韩不能听我,韩必德王也,必不为雁行而来”。雁行在此似有次第相随的意思。《孙膑兵法》则从战术目标上论及雁行之阵的特点,《威王问》有“雁行者,所以触侧应变也”;《十阵》有雁行之阵者,所以接射也”。纵观秦俑一、二号军阵展开攻击的特点,其开合自如又次第相踵的形式,其触侧、接射的战术目的,似于“雁行”相吻。如果不错,则雁行之阵无论从史书之频出而言,还是以坑阵实况而论,都足以表明是适宜于轻锐进攻的军阵形式。
  其实秦俑军阵这种攻击形式和当时亚历山大大帝的步骑进攻方式还是异曲同工的。亚历山大在实施攻击中每每就是这样,以强大的方阵为正面推进力量,而以马其顿骑兵猛攻敌人的右翼,它的巨大成功使亚历山大方阵和马其顿骑兵载誉世界(8)。今天,秦俑军阵也重现它昔日的尊容,为我们展示了最杰出的战国时代阵法,同样正在博得全人类的赞美。
  二、作为防守阵容试析。
  二号军阵在防守中,亦能出动轻车给敌人右翼以沉重打击,打乱敌人的进攻阵营,这是攻击形式的防御,大略近于攻击阵容,姑不赘论。即在被动的防御中,它也有着相当强的机动能力和应变能力,由于二号坑配有相当强力的弩机,所以在一般情况下,是以如何展开队形以增加射界作为防御中的重要考虑的。按照这一点,军阵将以配置于军中的车弩、步弩都要调动出来,从侧翼向敌射击,构成交叉火力,阻止敌人的进攻。在关键时刻,即敌人靠近到二十步以内的时候,弩手便不得不改用戈戟刀矛短兵相救,所以在步骑的掩护下,车辆可以排成密集的防御“堡垒”,以保护军之左翼。骑兵的配置不仅增加了阵营的纵深,而且可以随时增援军阵的薄弱环节,为战斗中补充军阵某些部分赢得时间。尤其是战场一旦出现转机,它便能即刻追、堵敌人。
  轻车组成的方阵估计一般不动,“车以密固”,它可以成为战阵中的坚堡,有效地保护军之左翼。
  结 语
  轻锐兵种出现在战国,它的出现在军事史上尤其是战术发展史上有着不容忽视的重要历史意义。秦俑二号坑军阵是战国时期轻锐兵种的典型代表,它的发现又为关于轻锐兵种及其历史作用的研究提供了价值无比的形象资料。这一切都表明,我国早在战国时代,军事实践和理论的发展已达到了惊人的水平。
  注解:
  (1)《战国策·齐一》。
  (2)《史记·苏秦列传》。
  (3)《史记·白起列传》。
  (4)《吕氏春秋·无义》。
  (5)《吕氏春秋·简选》。
  (6)《汉书·刑法志》。
  (7)杜佑《通典》兵一。
  (8)这里主要就战术发展史而言。
  (原载《文博》1987年1期)
  

秦俑学研究/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编.—西安: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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