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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墨学与秦的关系——从何炳棣先生之说谈起

史党社


  内容提要 针对何炳棣先生近年关于秦墨的观点做出评论。关于墨学入秦的年代和秦墨的历史地位问题,作者认为,由孝公朝秦已有墨,以及献公前后历史形势的转换,何先生献公朝秦墨已经存在和仕秦的论点,是有理的;但战国时代对秦的社会变革发生影响最大的,应当还是商鞅变法那样全方位的历史大事,而不仅仅是献公时代的墨学入秦并发挥他们的军事才能,墨学在秦的影响和地位,可能并不如法家和兵家。
  关键字 墨学 秦墨 秦献公 何炳棣
  一、何炳棣先生关于秦墨的新说
  2007年,何先生撰写了三万多字的《国史上的“大事因缘”解谜——从重建秦墨史实入手》一文,2011年5月13日下午又在清华大学发表同题演讲,其演讲的主要内容,后来发表于2011年6月3日的《光明日报》上,一时在学界造成了较大影响。
  墨学与儒学一样,先秦时代都号称“显学”[2],徒众甚多。可是在秦汉以后,墨学却消匿了,司马迁对于墨学,一是对其创始人墨翟不立传,对其生平的记载,在《史记》中只有附带的寥寥数语[3];二是对墨学就根本没有记载。因此,这样一个显赫的学派,给我们留下了重重迷雾。清代中期对墨学的研究开始复活[4],但还是有许多问题没有廓清。
  秦在战国时代,也曾是墨学重地,但在墨学何时入秦以及墨学在秦的地位和影响方面,学术界还有不同说法。何先生认为,献公即位后的第四年,亦即墨者首任巨子孟胜及其百八墨徒集体为楚阳城君死难那一年,献公与墨者应即开始合作,而且关系如鱼得水异常融洽。按此事在楚悼王的末年,即公元前381年,在魏为武侯15年,在秦为献公4年,这比学界流行的墨学入秦的最早年代,即李学勤先生(包括笔者)的看法——惠王前后,提前了将近半个世纪。
  不仅如此,何先生还进一步推测,秦之由弱变强,实际是由于墨者的帮助,类似荀子所说的自孝公以下“四世有胜”[5]的说法,原本是依赖墨徒为其奠定的基础,而不是孝公朝的商鞅变法,完全颠覆了传统的看法。这个观点对学界的冲击力是最大的。
  何先生最主要的论证过程,就是结合献公朝的秦魏间对河西地争夺的形势,以及献公个人的经历,强调献公与墨家兵学的一拍即合,并对墨家师徒充分信任并加任用,墨者在军事方面的才能被充分利用,包括城防技术,就连一城的最高军事长官“守”,也由墨者担任。他推测:“由于饱受多年流亡生涯的苦痛和即位后四年所受墨者集体殉义的感召,献公自始即对墨者有充分的信任,以致墨者似乎成为秦国军队中的全能干部和严格纪律的执行者。”墨者的参与,是秦取得河西与魏争夺战胜利的保证。在对墨徒的军事才能的利用并进行改革的基础上,献公末年,秦已经在对魏的争夺中占领强势,献公末年的石门大捷即是证明。在墨家入秦并被重用,献公朝秦由弱变强后,政治军事形势的转换,旋又造成墨学自身的消亡和悲剧。墨学与秦这不算长而作用巨大的联结,形成了中国历史上一段有名的“大事因缘”。
  何先生的一些具体考证,十分精当而令人佩服。例如对于墨家的巨子制,何先生指出其与宗教领袖的区别,其所以为领袖,还是借用的是道义即道德的力量,而不是像宗教对上帝那样的崇拜,不是凭借的天帝鬼神、天堂来世。这个观点直接刺破了学术界的流行观点。对于巨子制的流行时限,何先生指出秦之墨家首领在世的时代,巨子制已经终结,确是发前人之所未发,令人耳目一新。
  本文主要想从两个角度对何先生的观点加以述评,以期对这些重要的学术命题研究有所裨益:一是墨学入秦的年代;二是怎样评价秦墨的历史地位和作用。
  二、秦有墨的年代问题
  如何先生所说,学界对于墨与秦的密切关系的存在,早已持承认态度,问题是,这样的关系到底是什么时候开始的,这才是何先生全文立论的关键。
  何先生认为,《秦本纪》所记孝公元年的求贤令中,有“献公即位,镇抚边境,徙治栎阳,且欲东伐,复缪公之故地”之文,以此推孝公“布招战士,明功赏”[6]的政策,当是开始于更早时期的献公时代,他认为:“当时有什么战士能与军械设计及制造方面胜过公输般,纪律操守方面与一向扶弱抑强、重义轻生的墨者集团相比拟?”故墨家此时的被重用,乃是历史的实情。
  何先生论证献公朝墨家已入秦而受重用,第一方面重要的证据便是他所考证的巨子制的始末。
  巨子是墨子死后墨家的首领,有若“圣人”,墨徒皆听命于巨子。巨子就是“大师”、“大先生”之义,不但是学术首领,还是“从事”的头领,有军事上的指挥权[7],但何先生指出,其与宗教首领并不相同,这与学界许多人的看法相异。按墨者巨子制并非从学派宗师墨翟本人开始,《墨子》书中从未称墨子为巨子,亦无巨子专词的出现。“巨子”一词始现于《庄子·天下》篇,三位巨子的姓名及事功只出现于《吕氏春秋》。
  按《天下》篇说:
  相里勤之弟子五侯之徒,南方之墨者苦获、已齿、邓陵子之属,俱诵《墨经》而倍谲不同,相谓别墨。以坚白同异之辩相訾,异奇偶不仵之辞相应。以巨子为圣人,皆愿为之尸,冀得为其后世,至今不决。
  众所周知,类似的描述还出现于《韩非子·显学》中,此不详举。
  何先生认为,《天下》篇所说的以巨子为圣人,显然是过去的巨子,因为墨徒争着作其之“主”,就是替已故的巨子作为墨徒祭祀的对象,即巨子的合法继承人,并不能说明《天下》篇的时代巨子制还仍存在。相里勤等互相诋斥的派别只能发生于巨子制业已中断之后,可是墨家各派间的竞争“至今不决”。“至今”之“今”无疑应是《庄子·天下》篇作者的时代,应该不会早于公元前250年左右——距离巨子制的中断已有相当时距了。
  《吕氏春秋·上德》记载了墨家巨子孟胜、田襄子的事迹:
  墨者巨子孟胜,善荆之阳城君。阳城君令守于国,毁璜以为符,约曰:“符合听之”。荆王薨,群臣攻吴起,兵于丧所,阳城君与焉,荆罪之。阳城君走,荆收其国。孟胜曰:“受人之国,与之有符。今不见符,而力不能禁,不能死,不可。”其弟子徐弱谏孟胜曰:“死而有益阳城君,死之可矣。无益也,而绝墨者于世,不可。”孟胜曰:“不然。吾于阳城君也,非师则友也,非友则臣也。不死,自今以来,求严师必不于墨者矣,求贤友必不于墨者矣,求良臣必不于墨者矣。死之所以行墨者之义而继其业者也,我将属巨子于宋之田襄子。田襄子贤者也,何患墨者之绝世也?”徐弱曰:“若夫子之言,弱请先死以除路。”还殁头前于。孟胜因使二人传巨子于田襄子。孟胜死,弟子死之者百八十。三人以致令于田襄子,欲反死孟胜于荆,田襄子止之曰:“孟子已传巨子于我矣,当听。”遂反死之。
  在本节记载中出现了孟胜、田襄子两个墨家巨子。另外一个便是巨子腹*(左黃右享),《吕氏春秋·去私》记载:
  墨者有巨子腹*(左黃右享),居秦,其子杀人,秦惠王曰:“先生之年长矣,非有它子也,寡人已令吏弗诛矣,先生之以此听寡人也。”腹*(左黃右享)对曰:“墨者之法曰:‘杀人者死,伤人者刑’,此所以禁杀伤人也。夫禁杀伤人者,天下之大义也。王虽为之赐,而令吏弗诛,腹*(左黃右享)不可不行墨者之法。”不许惠王,而遂杀之。
  何先生推测,腹*(左黃右享)此时已经年老,在秦已经生活了相当长的时间,故推测他的巨子身份可能是从宋之田襄子那里继承而来的,时间大概在秦献公的晚年,不出公元前366年—356年十年之间。而墨学入秦,当比此更早,因为只有秦墨经过一定的发展,在国际墨学获得一定的声誉之后,巨子的殊荣才可落到秦墨的头上。由此证明在献公朝更早的时候,秦已有墨。在此之后,巨子制就中断了,发生了各派的相互指斥,除了《庄子·天下》、《韩非子·显学》的记载外,《吕氏春秋》的《首时》、《去宥》所记秦惠王时代秦之墨家互相诋毁的故事、《去尤》篇“秦墨者之相妒也”的概括式的评议,以及《去尤》记载中山国“墨者师”的称谓,都是墨家分裂、巨子制中断的证据。因为,在墨者大集团中,巨子是最高的领袖,享有绝对权威,在巨子制的情况下,是不会出现墨者之间争名夺利的分裂现象的。按照何先生的推理,秦虽有墨,但在惠王时代,曾在墨家中存在的巨子制,就业已消失了。
  何先生所探究的巨子制的历史,把腹*(左黃右享)在秦为墨家巨子的年代放在了献公末期,此前腹*(左黃右享)之流在秦必生活了一段时间,因此墨家入秦的年代应该更早。
  何先生的论证严谨而细密,让人折服,此处不必再加细述,但仔细推敲,他的论证过程还是有存罅隙,并非滴水不漏,但这并不会在整体上影响笔者对何先生结论的肯定。在此基础上,下面将对墨学入秦的年代重加讨论。
  《吕氏春秋·去私》所记墨子巨子腹*(左黃右享)的故事,其时已年老,并与秦君相当熟悉活络,想必在秦已经生活了较长的时间才有此结果。何先生也认为,只有经过一定发展,秦墨才可获巨子地位,也因此把秦墨的年代上推。但仅据此条材料,还显孤立,其实同在《吕》书的材料,还是有线索可寻的,《吕氏春秋·去宥》记载:
  东方之墨者谢子将西见秦惠王。惠王问秦之墨者唐姑果。唐姑果恐王之亲谢子贤于己也,对曰:“谢子,东方之辩士也,其为人甚险,将奋于说以取少主也。”王因藏怒以待之。谢子至,说王,王弗听。谢子不说,遂辞而行。
  文中说到“少主”,李学勤先生可能认为即随后即位的惠王子武王,故认为此故事发生在秦惠王的末年。笔者认为“少主”就是不即冠(年满二十岁)而登上君位的惠王本人,《秦本纪》记载惠王十七岁即位,三年后才实行冠礼。此前的例子有灵公年幼为君,《吕氏春秋·当赏》称为“小主”,“小”、“少”字义皆同,“少主”就是“小主”。由《去宥》可知,谢子入秦的故事就在惠王初即位的时候,不出其未即冠的公元前337年—335年三年之中,李学勤曾推测唐姑果进谗时在惠王末年,是不对的[8]。按惠王即位,新诛商鞅,“疾辩士”[9],应该也是谢子不得入秦的原因。我们可以由此知道,惠王初年已经有唐姑果那样的墨者生活于秦,并有相当高的地位,从此前推更早的孝公时代秦之有墨,应该是没有问题了。至于《吕氏春秋》的《首时》所记惠王时另一墨者田鸠入秦的故事,则肯定只能在比谢子更晚的时候了[10]。
  肯定了孝公时期秦墨的存在,我们就可以为更早的献公时期秦已有墨提供一个支撑点,何先生的观点在此就得到了间接的支持。何先生为了证明这个年代在献公时,采用了巨子制之外第二个方面的证据。根据这些“证据”,何先生认为不但献公朝墨学已经入秦,而且他们在秦图强运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也是历史事实。何先生的证据有如下一些:
  (一)献公朝墨者已仕秦为事实
  这方面主要说的是墨者在图强运动中的军事贡献,何先生的考证实是从《墨子》书的第六十八篇《迎敌祠》出发的。
  清代学者苏时学认为,城守诸篇是商鞅一派的著作,后人附会于《墨子》书后,其于《墨子刊误》中说:
  案墨子当春秋后,其时海内诸国,自楚、越外无称王者,故《迎敌祠》篇言“公誓太庙”,可证其为当时之言。若《号令》篇所言令、丞、尉、三老、五大夫、太守、关内侯、公乘、男子,皆秦时官,其《号令》亦言秦时法,而篇首称“王”,更非战国以前人语,此盖出于商鞅辈所为。世之为墨学者,取以益其书也,倘以为墨子之言,则误也。[11]
  孙诒让不同意苏说,认为令丞尉、三老、五大夫等制并在商鞅前,何先生误认为这些官名皆出《迎敌祠》篇,实际出自后面的第七十篇《号令》。我们知道,城守诸篇的成书,若说是秦人作品,年代容有不同,而不是同一时间的产物,《号令》比《迎敌祠》为晚,大概没有问题,如《迎敌祠》文中称国君为“公”,明显是秦未称王前的作品;而《号令》在有“蛮夷”,其所防守的对象绝非魏国那样的国家,而只能是义渠、匈奴之类,故年代必在秦昭王灭义渠之后,因此并不能由城守诸篇说明秦已在商鞅之前就有了这些官名。
  古代职官往往有一个长期的发展过程,并不一定都是新创。例如五大夫,楚、赵[12]都有此爵称,早至春秋早期楚文王的时代[13]。所以即使孙诒让已经指出,这些官爵可在商鞅之前,也不能作为城守诸篇成于献公时代的证据,最多只能说明这些官爵,秦是前后都有之的。何先生以职官论证献公朝秦墨的存在,论据因此稍显薄弱。
  何先生误认令丞尉等官名早于商鞅的时代,认为此处之“公”就指的秦献公,不是随后的孝公或惠文君(惠王未称王前),只可能是充满悲郁心情、长期忍辱负重的献公,而且是远在临终前二年(前364)“与晋战于石门,斩首六万,天子贺以黼黻”之前的献公;其中的与五行说有关的望气术的记载,也“绝不是战国末期墨者‘巫祝化’以后才有的现象,而确是墨者初仕秦献公时早已具有的原始巫祝文化积淀”,因此,也是《迎敌祠》篇年代较早的证据。
  在此基础上,何先生认为,就连《迎敌祠》、《备城门》、《号令》等篇中最高的城防长官“守”,也是献公委任墨者担任的,秦制城防最高长官“守”之下,还有由墨者充任的“尉”。在何先生看来,墨者成了秦军队中的“全能干部”,城守诸篇中种种重要的守城事宜,都是由墨者安排和担任的。促使献公做出重用墨者这一决定的,不但与献公流浪自魏归秦过程的艰辛外,墨家巨子孟胜为阳城君死难故事的感召,也是重要的原因。按“守”,或说是郡守,是郡县制产生以后才有的情况,在秦无论如何早不过魏纳上郡给秦的惠王时代的。在《墨子》一书中,“守”是县守还是郡守,有的人已经讨论过,如日本学者渡边卓,他认为“守”就是郡县制下的郡的最高长官太守。笔者认为,《墨子》中的“守”,大概是一城或县的最高军事长官,是没有问题的,但如果说全由墨者担任,则大大超出了笔者与一般读者的想象,因为在秦的历史上,还没有哪一个具体的高官就由墨者担任,文献中没有丝毫的记载。在肯定何先生推测的合理之处外,我们还是对此有怀疑的余地。
  (二)户籍与连坐制
  在军民中编制户籍实行什伍连坐制,史家一般认为始自孝公时代的商鞅变法,在《墨子》城守诸篇中有很多什伍连坐制的记载;在《史记·秦始皇本纪》所附《秦记》[14]中,又有“献公……十年(前375)为户籍相伍”的记载,何先生因此认为,编制户籍和实行连坐制,是献公时期深受秦墨所实施的,并是其一大功劳。
  《秦始皇本纪》附录所记献公十年“为户籍相伍”,与《商君列传》“令民为什伍,而相收(牧)司连坐”是一回事,什和伍这两个户籍上的基层统计单位,这样的编制在组织、告奸等方面是一体的,即实行连坐。
  类似伍那样的军民组织,是古已有之的,例如《孙子·谋攻》:“凡用兵之法,全国为上,破国次之;全军为上,破军次之;全旅为上,破旅次之;全卒为上,破卒次之;全伍为上,破伍次之。”另外《管子·立政》那样的文献也有记载[15]。重要的是把“连坐”与“什伍”这样的单位结合起来,即以什伍为单位实行连坐,而如何先生所指出的那样,连坐是古已有之的,如秦在春秋早期文公时代的“三族”之法,与什伍之制本质上是一致的。战国文献《尉缭子·伍制令》有很好的说明:
  夫什伍相结,上下相联,无有不得之奸,无有不揭之罪,父不得以私其子,兄不得以私其弟,而况国人聚舍同食,乌能以干令相私者哉?
  何先生认为,正是为了整军图强防谍杜奸,献公户籍改革之初即定下什伍之制,而有幸《墨子》书中保存了原始第一性的记录。笔者按,在《墨子》的《备城门》、《号令》等篇中,是有许多这样的记载的。
  (三)初步推广县制
  除了仕秦担任军事要职、编制户籍和实行什伍连坐,秦墨还在献公时参与推广县制。秦在春秋早期即武公时期即在天水的邽、冀以及西安地区的杜、郑设县。穆公以后,《史记》之《秦本纪》及《六国年表》仅记有厉公二十一年(前456)县频阳(今陕西富平县东北)及惠公十年(前390)县陕(今河南三门峡西)。献公六年(前379)“初县蒲、蓝田、善明氏”、十一年“县栎阳”。何先生认为,近年考古发掘证明即使筑成重要国防和经济基地的县以后,栎阳城垣面积和建筑规模还是远远不能与都城雍和未来的都城咸阳相比。按常理推测,当献公决意兴建一系列的县以为军事根据地时,必有墨者精英及军事工程技术专家参与筹划及领导。
  (四)推动《尚同》理念的实践
  秦墨是“从事”的一派,学界固无疑问,在秦“从事”,主要是制器守卫,参与军事实践。何先生认为,外来的墨者,除技术专长外,还能秉承墨翟的尚同理念及推行政制一元化的原则与方法,献公之所以自始即决心迈向政制一元化的崭新大道是与墨者一再阐发的“尚同”精义分不开的。此项推论的合理性,反射于一个多世纪后荀子的视察和评估之中。按《荀子·强国》的这段话,常被论者称引:
  应侯(按即范雎)问孙卿子曰:“入秦何见?”孙卿子曰:“其固塞险,形势便,山林川谷美,天材之利多,是形胜也。入境,观其风俗,其百姓朴,其声乐不流污,其服不挑(佻),甚畏有司而顺,古之术也。及都邑官府,其百吏肃然,莫不恭俭、敦敬、忠信而不楛,古之吏也。入其国,观其士大夫,出于其门,入于公门,归于其家,无有私事也;不比周,不朋党,倜然莫不明通而公也,古之士大夫也。观其朝廷,其朝间,听决百事不留,恬然如无治者,古之朝也。故四世有胜,非幸也,数也。”
  “尚同”即下听于上,“上同而不下比”,政令通行。下皆听于上,也就是“政制一元化”。何先生认为荀子入秦所见政风民俗,正是百年时以后墨家“上同而不下比”理念的见证,所谓“四世有胜”应为五世而加上献公。
  按持类似观点的,其实此前已有其人,如夏增民说:
  墨学的盛行,促进了秦国学术文化的发展,《吕氏春秋》中的《节葬篇》、《安死篇》完全是墨家作品;更重要的是,墨学深入渗透到秦文化的价值层次,给社会以新的整合,形成了新的社会风貌……秦国简朴不华的民风,循上敬业的吏道,尚公杜私的士大夫情操,勤勉力政的行政作风,莫不是墨家追求的理想政治模式,恰恰符合了“墨子学儒者之业,受孔子之术,以为其礼烦而不悦,厚葬靡财而贫民,久服伤生而害事,故背周道而用夏政”的初衷,秦国对墨家社会理想的践行,实际上是将其摆在了社会终极发展目标的位置,法家政策只是达到其目的的手段和方式。[16]
  何先生与夏增民一样,都把墨学在秦的作用由军事领域推及到价值观和社会的层次。
  上述第(一)条的年代笔者已随文辨析。对于(二)、(三)、(四)条,何先生认为与第(一)条一样,都是墨家在秦所做的实践,是历史实情,而且年代也同样可早至献公时代。何先生的论证,与我们对第(一)条辨析中所说的那样,首先指出《墨子》与秦相通的内容,然后结合当时的历史形势,加上献公本人的经历,论证墨学入秦就在献公时期,而且确对历史发生了较大影响,一如在秦魏对河西之地争夺的过程那样。在许多地方,何先生采用了“默证”,或者较多的间接证据,所以结论有的就不一定可靠。不过,这基本无碍于何先生的核心观点。
  笔者认为,前文按照《吕氏春秋·去宥》记载的谢子入秦故事所作的推测,即孝公朝秦已有墨,是大体没有问题的,这就为把墨学入秦的年代向更早时期的逆推提供了可能。何先生把此年代上推至献公时期,是有道理的。因为,献公确实是一个有所想、有所为的国君,在他之前的几代秦君,在国君的立废上内乱异常,河西地也因此被魏侵夺,诸侯也对秦看不起;他本人也经历了颠沛流离、寄人篱下的生活,所以即位后即想“镇抚边境,徙治栎阳,且欲东伐,复缪公之故地,脩缪公之政令”,表现出勃勃雄心。何先生在总结墨家在秦消亡的原因有两条,一是人们常说的墨家理想过高,使人难以遵从;二是历史形势的巨变,他认为:“当秦献公征募墨者之初,秦是被侵略的弱者,正是笃信兼爱非攻的墨者乐意效忠的对象。但经过献公晚年与魏战于石门,斩首六万,天子贺以黼黻大凯旋后,秦迅即变成最强的军事侵略国。这一基本事实既造成所有墨者良心信念的矛盾,更切断所有墨者社团发展的机会。”与墨者“非攻”的理念相矛盾,并因此造成秦墨的衰落,这是何先生认为的献公朝墨已在秦受到重用的最有理、有力的论据之一。
  上文我们已经基本肯定何先生对墨学入秦年代的推测,下面,笔者想从墨学在秦的年代下限对何先生的论点继续加以评价。
  从《备城门》以下的城守诸篇可以看到,墨家所作的“设计”对象,表面看是面对一城一地,其实是整个国家的防御,其中出现的谈话对象是国君(“君”、“公”、“王”)。这说明,墨家是被秦的最高统治者所重用的,这方面的证据很多,例如这与《吕氏春秋》所记载的墨家巨子腹子、唐姑果、谢子的故事吻合,也与《备城门》篇序言中“守”与“君”的论述、《迎敌祠》中敌人来攻前君臣在太庙的誓词、《号令》中有“边县”等词那样的“内证”一致。可是,由其他证据,例如城守诸篇中称“王”、“蛮夷”等,可知诸篇成书时间容有不同,从秦未称王一直到称王后,若前文所分析的,至少从可能的孝公朝延续到昭王时期。如果再考虑战国末期的《吕氏春秋》中那么多关于墨者的记载以及云梦秦简的相关内容,则墨学在秦的延续总时间只能更长。因此,何先生的以下推测,则是完全合理的:
  秦墨最无法抗拒的是统一集权中央化的政治洪流,自始只有浸泳其中任其漂荡,不能也不容逃脱。事实上,仕秦四、五世代以后业已完全消融于此洪流了。从理论及事实观点推想,至晚到始皇三十四年(前213)诗书百家之禁,墨者已经完全销声敛迹湮没无闻了。
  笔者还可以进一步认为,惠王时代可能是墨者在秦的一个顶峰,是其势力最为炽盛的时候,因为类似《吕氏春秋》那样关于秦墨的记载以本时期为最多。
  由墨学在秦兴亡的历史,可知献公早期,正好可给墨者提供生存的良好土壤,孝公改革之时“振孤寡,招战士,明功赏”的政策,可能献公时期就已实行,所招“战士”,其中当有墨者。
  总的来说,笔者对于何先生推测献公朝墨者已经入秦而仕的观点,是具基本支持的态度的。有《吕氏春秋·去宥》的记载,可知孝公朝秦之有墨应无疑问,这样就给秦墨在更早时期的存在,提供了个支撑点;若按照何先生对当时秦国内和国际局势的分析,则献公朝墨学已经入秦的推测,也是能说得过去的。
  三、对秦墨的历史评价
  墨家在秦立足,兵学确是其一大贡献,他们掌握有当时先进的“墨守”即攻守城技术。在肯定何先生对献公朝秦已有墨的基础上,笔者并不完全同意他对秦墨历史地位的评价。
  笔者对于秦墨的评价,可从两个角度加以论述。
  第一,秦由弱变强是不同的变法手段、历史合力综合作用的结果,而不仅仅能归结为墨家的努力,不是单凭墨家在军事上的贡献就可以实现的。
  何先生自己也承认,饱经沧桑的献公深明富国强兵有赖政治、社会、经济力量的平行发展,所以元年即下令废除殉葬旧俗,七年“初行为市”,十年即“为户籍相伍”,不单单凭借的是军事上的革新。本方面秦在简公、孝公两朝的变法革新所具有庞杂的不同内容、涉及社会的不同层面,就恰是绝好的说明。战国时代历史形势的变化,变法图强是一种历史趋势,在秦数朝的改革中,对秦发生最大、最深刻影响的,恐怕还是孝公朝的商鞅变法。如果说献公重用墨者图强,恐怕还是利用的他们的军事才能,在对河西地那样的战争中取得胜利,但却不是使整个社会发生革命性变化的主因。还有,若说战国时代的秦良好的政风民俗,一定就是墨家“尚同”那样理念的实现,是受墨学影响的结果,则是夸大其辞的。秦吏治清明、上下一心,主要还当看作严酷法律约束的结果,同时如此的政风民俗也与秦悠久的地域文化传统有关。这样的社会,同样也是法家——甚至多种学派心目中的理想社会,而不仅仅是墨家。
  第二,从学派来看,兵、法、墨都对秦强起了很大的作用,其中兵、法的作用应是远大于墨家的。
  墨家的守城技术,对于秦的影响是深远的,何先生把其与河地西的争夺联系起来,确是一种天才的思路。这些技术对于后世的影响,一可从居延等地汉简得到反映,陈直先生已有详论;二是后世兵书也可见其遗法。但笔者认为,秦兵强而在军事上屡获胜利的根本,除了对墨家具体的攻守城技术的利用,最重要的还在于有谋略的将领;对军队的训练和作战起决定作用的奖惩机制,这个奖惩机制的核心为军功爵制和什伍连坐制。前者将领那样的优秀人才的来源曾得益于秦所实行的客卿制;对军队的组织和训练,则主要得益于兵家和法家,例如尉缭和商鞅。墨家对秦在军事上的胜利,或许只是部分的作用,而且其最大的作用可能就局限于献公时代对河西地的争夺。在《墨子》中所记载的军功爵制和什伍连坐制,由于其主要的出处《号令》篇的成书晚在昭王之后,所以并不能作为献公朝墨已入秦的证据,并且可能就不是墨家的发明,而恰恰相反,是秦墨从兵、法两家那里学来的。综论秦墨的地位,笔者曾经指出,从外部来说,秦墨仅仅是“三墨”之一;从秦境内来看,秦墨与法家相比,仍是处于从属的“附庸”地位,其地位和作用都受法家的遮蔽和影响,是有限的。读文献可观察到,《商君书·境内》那样的法家著作与《墨子》城守诸篇有相通的内容,就是因为两个学派的人士同处一国的缘故;也可能是当时流行的军事技术的共同记录而已。在《商君书》中,并无直接攻讦墨者的内容,就是因为秦墨在秦立足,凭借的仅仅是军事才能,而不是别的,而此与法家的“耕战”思想是并行不悖的[17]。
  我们知道,战国时代的秦,并不是学术的发源地,但秦对境外学术的引进和学习,却是最成功的。例如法家之学,产生于三晋,商鞅变法却是列国中最为成功的。又如兵学,以三晋和齐最为发达,有言“齐国兵学甲天下”[18],孙子、孙膑、吴起、尉缭皆非秦人,但对于军队的组织训练、作战,实施最为有效成功的,是秦;兵书《尉缭子》产生于魏,却在秦产生了最大最好的效果。墨家的攻守城技术,传到秦后,被利用于实践,并有所发展,城守诸篇与秦所存在的密切联系就是明证。可是,作为一个学派,墨家学说所代表的,只是下层工农(“农与工肆之人”)的理想,与社会上层的总体旨趣和追求是格格不入的,其思想的核心还是“尚贤”、“尚同”、“非攻”、“兼爱”等等,对兵学和军事技术的钻研,只是墨学的支流,是实现墨家理想的手段而己。可是除了军事才能有一定的市场外,墨家的理想在秦肯定是实现不了的,荀子对秦民风吏制的夸赞,若全归于墨家的作用,认为是墨家“尚同”理念实现的结果,无疑是片面的。
  总之,在秦由弱变强、统一天下的历史中,军事上的成功并不是唯一的决定因素,并且,法家与兵家的作用可能是最大的,主要凭借军事才能的秦墨只能居于次位,夸大并不符合历史的真实,何先生的观点,应如李零先生所指出的,仅可为“一家之言”[19]。
  四、小结
  本文的结论可简述如下:
  (一)由孝公朝秦已有墨,以及献公前后历史形势的转换,笔者基本同意何先生献公朝秦墨已经存在和仕秦的论点;
  (二)对于战国时代秦发生最大的影响的,应当还是商鞅变法那样全方位的社会变革,而不仅仅是献公时代的墨学入秦并发挥他们的军事才能。墨学在秦的影响和地位,可能并不如法家和兵家。
  附记:在何先生发表这个演讲之后,由于笔者沉溺于秦人早期历史研究,迟迟才看到何先生的大作;2012年,何先生长逝。笔者曾长期研究墨学,深为何先生的大作折服,因此作此小文,申论何先生的观点,并提出一些异议,这样或许是对这位史学前辈最好的纪念。另外,中国秦汉史学会会长王子今先生也曾询问笔者对何先生观点的看法,这篇小文也是对王先生正式的答复。
  注 释
  [1] 本文的主要观点,曾在“大秦战鼓暨军事文化国际学术研讨会”(2013年1月,陕西咸阳)发表过。
  [2] 《韩非子·显学》。
  [3] 《史记·孟子荀卿列传》中,只有如下记载:“盖墨翟,宋之大夫,善守御,为节用。或曰并孔子时,或曰在其后。”
  [4] 清代对于墨学的研究,应该自毕源的《墨子注》算起。
  [5] 按此荀子说见《荀子》之《议兵》、《强国》两篇。
  [6] 见《史记·秦始皇本纪》。
  [7] 郑杰文:《中国墨学通史》第67~68页,人民出版社,2006年。
  [8] 李学勤:《简帛佚籍与学术史》第142~143页,台北时报文化企业出版有限公司,1994年。
  [9] 《史记·苏秦列传》。
  [10] 《吕氏春秋·首时》记载:“田鸠欲见秦惠王,留秦三年而弗得见。客有言之于楚王者,往见楚王,楚王说之,与将军之节以如秦。至,因见惠王。告人曰:‘至秦之道乃至楚乎?’”
  [11] 〔清〕苏时学:《墨子刊误》卷二。
  [12] 《战国策·赵策》。
  [13] 《吕氏春秋·长见》。
  [14] 按此附录实力《秦记》的改写本,详参史党社新书《日出西山——秦人历史新探》第一章,陕西人民出版社,2013年。
  [15] 按《管子》的《立政》有类似“十家为什,五家为伍,什伍皆有长焉”的多处记载。
  [16] 夏增民:《秦汉墨学发微》,《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15卷2001年第1期。
  [17] 相关论述可参拙著:《墨子城守诸篇研究》第一章第四节第57~72页,中华书局,2011年。
  [18] 李零:《齐国兵学甲天下》,《中华文史论丛》第五十辑,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
  [19] 李零:《何枝可依》第90页,三联书店,2009年。

秦始皇帝陵博物院2013/秦始皇帝陵博物院.—西安:陕西出版集团 三秦出版社,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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