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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陵文献、文物丛考(之一)/三
史党社
三、“旁行三百丈乃止”
《文献通考》卷一二四引《汉旧仪》:
骊山者,古之骊国。晋献公伐之而取二女,曰骊姬。此山多黄金,其南多美玉,曰蓝田,故始皇贪而葬焉。使丞相李斯将天下刑人徒隶七十二万人作陵,凿以章程三十七岁。锢水泉绝之,塞以文石,致以丹漆,深极不可入,奏之曰:“丞相臣斯昧死言:臣所将隶徒七十二万人治骊山者,已深已极,凿之不入,烧之不然,叩之空空,如下天状。”制曰:“凿之不入,烧之不然,其旁行三百丈乃止。”
此所叙述,当是开凿秦始皇陵墓室之事。其石坚硬,凿不下去,烧(或是古代凿石之火烧水激法)也无果,敲击则空空如也。想来始皇也断不会把自己墓室建在下面空洞如天的地基之上,故李斯上书始皇,被允许旁移墓室三百丈,大约合今700米左右。
按此记载,则今天秦始皇陵封土之下的墓室,正是“旁行三百丈”的结果,原来设计的墓室,并不在此处。秦始皇陵封土一带的地势,为东平西低、东南高而西北低,故原来墓室的选择,应在今封土南北一线或其东求之,而不可能在今封土之西。但若再观始皇陵地形,封土北临渭水,南靠骊山,所正对之骊山山峰,是由一大一小两条山梁所组成的小的地理单元,“风水”极佳,从北、西观察秦陵,尤其显得高大庄严。若把原来地宫由今封土东移700米,则南面所对,乃上述小的地理单元东侧一明显的山谷,比起现在封土位置,还是差了许多。
所以,笔者推测,若《文献通考》本条记载可信,则原来设计的墓室位置,当在今封土南北一线求之,墓室“旁行三百丈”,只能是南北位移的结果。
秦始皇帝陵博物院2011/秦始皇帝陵博物院.—西安:陕西出版集团 三秦出版社,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