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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说秦的教育

黄留珠


  黄留珠 西北大学历史学院 教授
  内容提要 秦人在穆公时代确立了如同周的那种官师合一、政教合一的教育体系。秦设有“学室”一类的学校,存在史、卜、祝专业区别,学生分别为“史子”“卜子”“祝子”,或曰“史学童(僮)”“卜学童(僮)”“祝学童(僮)”。学校设有专门的学习辅导者“学佴”,负责学童的管理工作。三种学童学习期限一般都是三年,皆需要定期考试。通过考试,即任以职事。主持考务者为太史、太卜、太祝,以及郡守。这种考试,即所谓“试学僮”。史、卜、祝学童培养教育制度,是与秦所建立的法家式官僚制度相适应的。秦保持有一定的儒家势力,亦存在各类私学,这也是秦教育的一个组成部分。秦实施李斯焚书建议之前,在某些领域已经在搞“以吏为师”。其后,更是全面推行这种绝对化、极端化的主张,以之垄断全部教育。秦简《除弟子律》所讲的“弟子”与“以吏为师”直接相关。秦时“吏的弟子”就是“吏的学生”之意,其具体指向,以秦始皇三十四年为界前后有所不同。治秦教育史者,对此应该有所省察,作出区别。
  关键词:秦教育 学著人 史子 学室 私学 以吏为师
  关于秦的教育,无疑是秦研究中的薄弱环节。孙楷《秦会要》列有“学校”上下卷,但具休内容十分有限,不少条目论者颇讥其非是,以致建议“全删”。马非百《秦集史》专设《教育志》,然苦于史料短缺,只是将《吕氏春秋》“劝学”等篇摘引后即笔锋一转,大讲焚书坑儒云云,令人始终不得秦教育之要领。像以上两部权威性秦史著作有关秦教育的论列不过如此,那么,其他著作的展示则更无足观矣!当然,自上个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秦考古新资料的不断出土,这方面的情况逐步有所改变,一些相关研究成果亦陆续面世。不过总体来看,比较全面系统的综合性成果,似乎尚不甚见。为此,笔者不揣浅陋,试以现有的文献与考古资料为基准,就秦教育诸问题“略说”如次,以求教了广大读者。
  

秦始皇帝陵博物院2011/秦始皇帝陵博物院.—西安:陕西出版集团 三秦出版社,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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