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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秦代官吏的管理

张宁


  人类社会自从有了管理人民的政府,也就有了政府的主管,这便是政府的官员。历代有作为的帝王,为自己政权的稳定,都很注意对政府官员品德的要求。秦代对官员的要求,首先是都要懂法知法。商鞅时候秦就制定了很多的法律,当官的人要熟知这些法律法规。赵高能得到秦始皇的宠信,就是因为他很懂得法律令。
  根据睡虎地秦墓竹简,我们知道秦法律严格规定了当官的人什么事情可以做,什么事情不可以做。做官,就要奉公守法,清正廉洁,不能有私心,赏罚要得当,对下级要慈爱,对上级要尊重。做一百件善事都很正常,一辈子廉洁也是应该的,但是若有一件事情做不好,就会毁了一世英名。不管在哪个地方做官,都要善于体察民情,为百姓着想,做有利于他们的事情。
  对官吏的管理,首先是法律的约束,其次是道德层面的教导。秦虽然以法律严酷而著名,可是在道德方面也丝毫不马虎。云梦睡虎地竹简中有一篇《为吏之道》,或许也是秦时官吏们人手一册的工作“守则”,里面详细说明了什么样的官吏是好官吏,怎么做才能达到官府的要求。这个“守则”他们一定是要时时翻阅,熟记于心,死后还要陪葬,可见其在当时的重要性。
  《为吏之道》的内容是从道德上规范官吏行为,要求官员们要“除害兴利,慈爱百姓”,绝对服从上级,并且列举了许多例子,如不要罪及无辜,要关心孤寡穷困老弱的人,赋敛不要过度,努力开垦荒地,扩大城邑,积极兴修水利,注意老弱病人及百姓的衣食饥寒,不要任用私人,避免决断失误等等。有了稳定团结的中间力量,最高层才可以发挥更大的作用,所以秦时的执政者在道德方面给予官吏们以完备的教化,而且具体到什么是好什么是不好,这就是要求官吏应做到的“五善”和应避免的“五失”。
  吏的“五善”:一曰忠信敬上,二曰清廉毋谤,三曰举事审当,四曰喜为善行,五曰恭敬多让。五者毕至,必有大赏。这段话的意思是比较容易明白的,就是对上级忠诚尊敬,做官清廉不要有怨恨的心理,做事要谨慎得当恰到好处,多做好事,要尊重别人多多谦让。能做到这五个方面,必然会受到重赏。
  吏的“五失”,分三种类型:
  第一类:一曰夸以迣,二曰贵以泰,三曰擅裚割,四曰犯上弗知害,五曰贱士而贵货贝。意思是奢侈而超过限度,自尊自大,不请示而擅自决定事情,冒犯上司而又不自知,不爱人才而爱钱。简单地说,这五失便是奢华过度,唯我独尊,自作主张,目无领导,轻才重钱。
  第二类:一曰见民倨傲,二曰不安其朝,三曰居官善取,四曰受命不偻,五曰安家室而忘官府。意思是见了老百姓态度骄横,不安心本职工作,当官只会巧取豪夺给自己捞好处,接受上级布置任务时不恭敬,只知道安顿好自己的小家而忘记了官府的事。
  第三类:一曰不察所亲,不察所亲则怨数至;二曰不智所使,不智所使则以权衡求利;三曰兴事不当,兴事不当则民*(左亻右易)指;四曰善言惰行,则士毋所比;五曰非上,身及于死。这五失,不但指出每一失的名称,且指出其后果:对自己亲信的人不加考察,于是怨恨你的人便多了起来;不知道自己的职责使命,只知道以权谋利;兴办不应兴办的事,于是老百姓因你不懂事而看不起你;只说不做,于是你的部下便不和你亲近;说上级的不是,那你的前途就很危险了。
  对于失,好像他们更在乎,也总结得更多。
  如果我们把吏的“五善”和“五失”综合起来看,《为吏之道》所提倡的是官吏要尊敬和服从上级,忠于上级;要廉洁奉公,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踏实工作,无怨无悔;待人要谦让。它所反对的是奢侈浮华,擅作主张,轻慢百姓,不安本职,巧取豪夺,损公肥私,重用亲信,好大喜功,只说不做,轻才重货,攻击领导。举出善与失,是希望官员们去趋善避失,趋利避害,保一生平安。
  除了《为吏之道》,还出土有一篇《语书》。《语书》中提出了“良吏”的标准,即“有公心”、“能自端”、“明法律令事”、“廉洁佐上”。那些“无公端之心”、“易口舌”、“轻恶言而易病人”、“不明法律令、不知事”、“不廉洁无以佐上”为“恶吏”。
  其实可以看到,从古至今,从上到下,人们对一个好官的要求,并没有大的变化。


秦陵陶俑叙春秋/张宁著.—西安:西北大学出版社,2010.9

秦陵陶俑叙春秋/张宁著.—西安:西北大学出版社,2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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