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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处理民主和集中的辩证关系
李鸿义
二、刘少奇《论共产党员的修养》、《论党内斗争》等论著的发表
正确处理民主和集中的辩证关系
对于这个问题,毛泽东曾作过反复多次的论述。刘少奇认为,我们的党,不是许多党员数目的总和,而是按照一定的规律组织起来的有机体,这种规律,就是民主集中制。他把党员与党组织之间的关系,比作“身体与细胞”的关系。细胞的健康和发育可以推进人体的健康和发育,而人体的健康和发育会使细胞更有活力。每个党员就是一个细胞,党就象人的肌体,党员“应该起积极的活动作用,不应该起消极作用。党的一切工作,一切胜利都是党员的努力得来的,没有个别党员的努力党就不能前进。”任何一个党员,不论能力大小,职位高低,都是党的一分子,必须以一个普通党员的身份在党内起作用,绝不能凌驾于党组织之上。刘少奇还严肃地批评了党内种种违犯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言论和行动,如关于不服从党的决定问题。有人认为要服从上级,先要看“负责人的资格”、“地位的高低”、“态度的好坏”等等,他认为,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要执行,讲的是这样,而做的是那样,这就是阳奉阴违的两面派。党员对党的决定采取自由主义态度,是党性不纯党风不正的表现。他反对把民主与集中对立起来或割裂开来。既反对只要集中不要民主的专制主义、军阀主义、家长主义;又反对只要民主不要集中的无政府主义、自由主义、分散主义。
刘少奇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唯物辩证法,精辟而透彻地论证了党内与党外、组织与个人、纪律与自由、斗争与团结、理论与实际等矛盾的内在联系,坚持两点论,废弃了片面性,为我们党内树立了坚持辩证唯物主义思想政治路线的良好榜样。
①《刘少奇选集》上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下同),第106页。
②《刘少奇选集》上卷,第101-102页。
③同上书,第164页。
④《刘少奇选集》上卷,第179-180页。
⑤《刘少奇选集》上卷,第195页。
延安整风运动/中共陕西省委党史研究室.—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