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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开展一九四九年防疫卫生工作的指示(产字第一五号)
(民国三十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各分区专员、各县(市)长:
(一)边区今年疫病流行,夏季蔓延二十余县,病者十万余人,当经紧急动员,发动群众自救救人,组织公私医生下乡治疗,制造中药丸散。推广有效单方,广施救济。八月病势缓和,九月停止传染,但病死者已达两万余人,对于群众生产影响极大,这种严重的损害,固是胡祸天灾所造成,但各地防疫工作不够认真,也有很大关系。我们必须严正的记取这个教训,接受防疫和急救工作中的经验,预防疫病发生,以利明年的大生产运动。
(二)边区大部地区的群众缺乏清洁卫生习惯,向来疫病很多,婴儿和妇女死亡率很大,加之现在农村的疫病尚未根绝,明春极易发作,各级政府和全体干部必须号召全体人民重视这个问题。并按照不同情况进行:甲、在一般地区,应切实提倡清洁卫生及改造“老娘婆”,提倡新的接生与保育儿童的方法。乙、在有严重地方病(柳拐子、吐黄水,瘿瓜瓜等)的地区,应切实调查研究该病产生的根源及防治的有效办法,实施治疗与预防。丙、在今年疫病严重地区,应于今冬明春普遍发动群众性的防疫卫生运动,创造防疫卫生的模范村乡和积极分子,以深入开展与坚持防疫卫生工作,防止疫病发生与传染。
(三)为此各级政府必须认真总结今年防治工作的经验,纠正干部中平时忽视群众防疫工作及发现疫病时不积极组织民间医生救急,只是等待上级派医生等错误的观点与对人民不负责任的态度。教育所有干部注意随时利用机会,如冬学、夜校、识字组、报纸向群众进行卫生教育,灌输科学知识,利用各种群众集会进行卫生宣传,以提高群众的认识,自觉改变其落后习惯,相信科学,反对迷信,禁止神官巫神的活动。
(四)为此,必须健全各级卫生工作的组织机构及医疗工作:甲、决定专署一科增设副科长一人,科员一人。县政府一科增设卫生干事一人,专管卫生事宜。区由行政助理员兼管卫生工作。乡设文教卫生委员会(以每个行政村选一个委员组成之),自然村设卫生小组长(由村民选举一至二人)。在各该级政府领导下进行防疫卫生的具体工作。乙、依据可能的条件,逐渐设立各县人民卫生所(医生一至二人,司药及护士二至三人),在县政府的领导下进行群众的治疗工作。丙、恢复与发展整顿各地人民保健药社,纠正单纯营利观点,贯彻为人民服务的方针。丁、广泛的利用与发挥中医的效能,成立各分区、县的医药研究会或医药研究组,在自愿和照顾医生生活及药铺营业利益的原则下,将民间的医生及药铺组织起来,给予适当教育,培养其为人民服务的观点,并经常进行研究各种疫病发出的根源,治疗与预防方法及利用当地药材炮制药品,互相交换经验,提高技术。当疫病发生时,进行积极治疗。各地中西医生及药铺均须向县政府登记,经考核合格者统一发给行医证或营业执照,不合格者加以取缔。
各专署、县府接到指示后,立即详加讨论,拟定计划,切实具体执行,并将所得经验及群众的生、死统计随时报告本府。
陕甘宁革命根据地史料选辑第三辑/甘肃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室编.—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19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