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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录——我所知道的陕北革命斗争情况*

霍维德


  1928年7月,因闹团总①胜利,算了账,撤换了团总,事后要我们接收团事,进行收款,我们不答应。当地绅士告我们,说我们煽动群众,干涉团事,是宣传共产主义的赤化分子。因此,绥德县政府下通缉令抓我。为安全起见,区委批准我转移到山西汾阳暂住。10月,我返回义合区委,这时区委书记是刘汉武,宣传是高成训。1929年我任义合区委书记,组织刘汉武,宣传李芬圃,青年高成训。
  1930年3月,绥德县委书记周发源,组织霍维德、胡荣华,工委张学良,军委杨重远。为掩护县委机关,以周发源名义开了一个商店,我和胡荣华是该店成员,在县委的领导下,经常去西川巡视工作。5、6月间,发动饥民分粮吃大户。7月,领导三皇峁、马蹄沟煤矿工人向矿主斗争。8月,发动脚夫罢工。9月,因教育局不给平民学校辅助金,向教育局作了斗争。这一月周发源调离绥德,我接任绥德县委书记,组织窦增荣,宣传耿光雄,妇女李登岳,军事杨重远。团县委书记马子文,组织李崇高,宣传李成云。当时正值立三路线推行时期,天天闹暴动,经常失败。这时从报纸上知道了毛主席。当时绥德县委领导米脂、吴堡县的岔镇、靠近绥德东区的一些农村支部。
  是年11月,情况危急,陕北特委委员毕维周指示县委机关要搬到农村去。但由于县委成员大部分是学生和教员,不能及时搬走。当时敌人通缉逮捕我,县委决定我不能住机关,暂去米脂、吴堡、绥德东区巡视工作,收党费。活动1月多,完成任务后,我便返回绥德县城,得知县委和城里的党支部被敌人破坏,县委干部均被捕。为了安全,我去丁家畔、赵家坬找了几个可靠党员,给各区委分别写信,告诉县委已被破坏,暂不要前来接头。
  1931年1月我去米脂、吴堡找毕维周汇报县委被破坏情况。毕指定把绥德区改为特区,管辖吴堡岔镇、辛家沟一带,我为书记,刘汉武为组织,高成训为宣传。3月,依毕维周意见又将绥德特区改为特支,将辛家沟、岔镇划归吴堡管辖。特支管辖11个支部:即三十里铺、义合学校、高小、楼沟、黄家川、清水沟、刘家川、延家川、雷家沟、义尚坪、梁家甲支部。4月,绥德特支与陕北特委失掉联系,得不到上级的指示。
  1933年1月,马明方来绥德巡视,住了两天,布置了工作,从此又与陕北特委接上了关系。这年安定②游击一支队来我区活动,组织决定,利用社会关系,派我去汾阳卖羊买枪,建立游击支队,开展武装斗争。11月间我在汾阳买枪,陕北特委派崔田民前来布置工作,给我留了一信,要求继续买枪。因汾阳情况恶化,不好购买枪支,我即返回义合镇,赊了200多两大烟土,复去吴堡宋家川设法买了两支短枪。
  1934年3月,绥德县委派崔曙光来义合高小找马化林,又将区委正式成立。马化林为书记,我是组织,高成训是宣传,刘成武是军事。区委恢复后,于5月间开始筹建游击队和赤卫队,打土豪,斗地主,公开开辟村庄,准备建立红色政权。8月,游击队员马忠林被敌人杀害,我在义合一带站不住脚,到东郝家坪、宽滩一带与马化林接头,建立红色政权,成立区革命委员会,我为主任,刘汉武任副主任。在区委的领导下,成立了红十二支队,支队长梁凤鸣,政委霍维德(注:政委马龙飞),游击队员有10几个人,短枪3支。这时有40多个村庄设有村主任,建立了赤卫队、贫农团,每个村庄都备有公粮,为干部和游击队员食用。
  1934年10月间,马明方到绥东地区视察工作后,调走刘汉武。经研究让我担任区委书记,马明友任副书记。12月,高桂滋向根据地“围剿”,团区委的卜学光、孙士吾、马义均和十二支队队长梁凤鸣均叛变。形势非常严重,敌人分兵驻扎各大村庄,日夜搜查,破坏绥东区党组织,抓捕党的负责人。因此经组织决定,为避开敌人的视线,作了新的布置,分散活动,去山西河畔一带流动领导工作。我们由刘金忠带领,化装为脚夫,赶着毛驴,以驮脚为名,先后在碛口、枣峁村等地居住,开展工作。在山西的1个多月里,梁鸿章经常过河了解情况,联系工作。
  陕北省苏维埃政府是在1935年1月成立的,下辖财政部、粮食部、劳动部、土地部、文化教育部、工农监察部等。继省苏维埃政府成立后,绥德、吴堡、佳县、延长、延川、保安③、赤源、米东、米西、清涧、清延(延水,在清涧与延川之间)、靖边、红宜(临镇到宜川)、横山、甘泉等县相继成立苏维埃政府。妇女会、儿童团等群众组织在这些地区也相继建立。
  省苏维埃政府成立后,究竟怎么搞?大家有热情,但没经验。凭着热情,我们做了一些工作,记得主要是:支援红军、游击队,分配土地,查田,研究过苏维埃组织活动问题,拟定了苏维埃组织纲要,制定了婚姻法。
  当时苏维埃政权的主要任务之一是分配土地,没收地主、庙会的全部土地,没收富农的一部分土地,分配给无地和少地的农民,给地主分配一份不好的土地。为分配土地,我们办了一个训练班,培训了一部分人员,分赴各地,作为骨干,开展工作。
  *本文是中共榆林地委党史研究室根据霍维德1959年7月2日的访问谈话记录整理的。
  注释:
  ① 团总,地主豪绅组织的民团头目俗称“团总”。
  ② 安定,即今子长县。
  ③ 保安,即今志丹县。
  

陕北革命根据地/中共陕西省委党史研究室、中共榆林地委党史研究室编—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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