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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录——红四支队的军律条款
贾治华
为了加强领导,统一指挥和严明纪律,四支队曾制定下列条款,作为行动指南。
1、加强对战士的政治思想教育。以马列主义为主要教材,使红军真正成为人民子弟兵。
2、加强红军战士的革命纪律教育。教育战士不拿群众的一针一线;教育战士不打人骂人,和群众相亲相爱,好比一家人一样;教育战士一切缴获要归公,绝不私分和个人拿走;教育战士损坏群众的东西要赔。
3、加强对敌斗争的教育。要敢于杀豪绅、杀反革命分子和斗争地主等。
4、教育战士提高认识,保护群众利益,搞好土改斗争。
5、经常袭击敌人,扰乱敌人,打击敌人,保卫苏区,巩固苏区。
6、每到一村,积极帮助赤卫队、少先队和儿童团搞好训练。
陕北革命根据地/中共陕西省委党史研究室、中共榆林地委党史研究室编—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