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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九 许案之结局
陈嘉庚

  叶渊、陈延香均被禁厦门监狱,厦门司法官权属中央,张、秦鞭长莫及,乃谋将叶君移漳州,藉词审问,屡向厦官交涉引渡,实欲置之死地。余乃电南京国府胡汉民、古应芬二君,请急电厦法官阻止移漳,故张、秦目的莫达。后胡君复令将案移至杭州裁判,于是叶君乃往杭州。余杭州分店为担保二万元得免狱禁,而陈延香、陈德麟亦均移杭。讼案判决复翻,纠缠两年余,结果三人均无罪释放,然对方复极力运动,利用军人势力,将再上控。迨闽人民政府发动后,又指叶君曾参加,于是叶君乃辞卸集美校务,而往广西任省府秘书。当叶君被诬时,余即电张君勿冤枉陷害,并云“昔邓禹将兵百万,未尝妄杀一人,子孙兴盛”,至与秦君电,则以集美学校关系闽南及南洋教育,请勿诬害。彼等均置不理,更悉力钻营,且靠人势焰武必欲诬杀为快。余在洋适遭世界不景气,不能回梓设法妥人办理校务,致数年间集美学校如无舵之舟,乏人主持,成绩退化。所可痛者同为闽南人,既明知叶与许风马牛不相及,必欲硬干到底,既不计冤诬必归无效,又不顾社会教育之损失,欲逞其昧良之心,致死友真凶竟逍遥法外也。
  

南侨回忆录/陈嘉庚著.—长沙:岳麓书社出版社,19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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