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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八 满清衣冠之遗留
陈嘉庚

  满清灭亡我中国,为我祖先深仇大敌,将我祖制全发剃作辫发,服装亦变为长衣马褂,此二者均为满清胡人制度,绝非我中华民族自来所固有。民国光复后辫发裁去,不恢复全发之古制,而与世界各国同属短发,诚属妥善。唯满制长衣马褂,则仍保留不改,甚至认为通常礼服,当局之气馁妄从,违背革命真理,保存亡国风气,其弊何可胜言。至改革服制式样,如不恢复古制,亦不尚法西洋,自可研究妥善体式,取其经济与便利,则耳目一新,可除腐旧。否则虏服仍存,丑态依旧,不但世界无此服装,为人指点讪笑,且依附阶级陋习,更非平等制度。如学校教师可穿长衣马褂,学生则不可;高级军官可穿长衣马褂,下级士兵则不可;店东职员可穿长衣马褂,而劳动工伙则不可,世界无论何国有是理否?民九年集美学校修理电机,该发动机不上百马力,乃该技师只令工人开视工作,自己全不出手,不一点钟完竣,留校午饭,余与校长伴食。回厦后则大不满意,谓受我辱待,与其工人同席。如此骄傲自高,莫非因其身穿长衣马褂乎?技师亦劳工之列,有何高贵可言也。后来新加坡余树胶制造厂中电力发动机二千余马力,凡有损坏请政府电气局总技师来看,每次单身自来,脱去外衣,亲手查验,盖亦尽其义务而已。若论新加坡电力厂与厦门电气局比较,则不啻小巫与大巫,余由是更感长衣马褂之遗害。民廿三年曾著论在上海《东方杂志》发表,并函请南京政府立法院限期禁除无效。民廿七年复向重庆国民参政会提议,又不蒙采纳。越后余到重庆,曾参加开会摄影,林主席蒋委员长均到,合诸参政员及各院部要人二百余人,服装有长衣马褂者,有单穿长衣者,有中山装,有西洋装,亦有西式礼服,有军服,及蒙古西藏等服,及其他便服等,真所谓五光十色,参差不齐。现政府及参政会对满清长衣马褂,虽不与余表同情,然余深信必有一日可达目的也。
  

南侨回忆录/陈嘉庚著.—长沙:岳麓书社出版社,19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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