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边区中共组织领导人 > 马文瑞 > 其他资料
|
《马文瑞传》第二十四章 整治歪风,打击犯罪 第三节 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治安 |
《马文瑞传》编写组 |
|
|
1983年上半年的一个时期,陕西省许多地方特别是一些大中城市、交通沿线社会治安状况很不好,不断发生一些骇人听闻的重大恶性案件。犯罪分子的气焰嚣张,有的已经发展到无所顾忌、为所欲为的地步。他们或结成团伙,或流窜作案,杀人放火,拦路抢劫,强奸妇女,无恶不作,严重地妨害着人们正常的生产秩序、生活秩序,破坏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闹得人心惶惶,使广大人民群众不能专心致志地从事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 1983年8月25日,中共中央作出了《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决定》,决定以三年为期,组织三次战役,按照依法“从重从快,一网打尽”的精神,对刑事犯罪分子予以坚决打击。 8月30日,在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马文瑞指出,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是政治领域中一场严重的敌我斗争。它对于搞好社会治安,推动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保证社会主义四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对于提高全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敌情观念和政治警惕性,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坚持人民民主专政,都有极其重大的意义。他说,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分子的必要性、紧迫性,以高度的革命热情,积极投入到这场斗争中去。在他的指示和督促下,全省政法系统经过精心安排,认真准备,8月下旬,开始了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第一仗。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经过一个多月的紧张战斗,获得了首战胜利。有关部门协作,撒了一个大网,把浮在面上的犯罪分子大部分抓起来了,从中破获了一批重大案件,并且从重从快判处了一大批罪犯。在专政威力的震慑下,有一千二百多名犯罪分子投案自首。整个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进展是健康的。通过这一段的斗争,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受到了打击,人民群众受到了鼓舞,社会治安普遍开始好转。社会各阶层对这次行动反映非常好,同声赞扬党中央的决策英明伟大,说这是粉碎“四人帮”后又一件大喜事,政法部门这样除暴安良才像个人民民主专政的样子。有的群众对这次行动概括了六大好处:一是党的威信提高了;二是群众的干劲增长了;三是党风、社会风气的好转有希望了;四是青年教育好抓了;五是群众的安全感增强了;六是犯罪分子害怕了。 9月30日,在省委召开的全省政法工作会议上,马文瑞认为,打击刑事犯罪活动虽然取得了初步胜利,但必须清醒地看到,对隐藏很深、狡猾凶残的罪犯还挖得不深不透,我们的深挖工作和打好下一个战役的任务还相当艰巨。要看到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既要看到斗争的胜利,为取得的成绩而鼓舞;又不能满足现状,要经常研究分析斗争的形势,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把斗争不断引向深入。 从这次破获的案件看,有相当多的犯罪分子是受林彪、“四人帮”毒害很深的青少年,他们先是受害者,后又害人。其中有的过去就搞过打砸抢,有的在少年时期受了“文攻武卫”①“群众专政”的流毒影响。他们结帮组伙,盗窃斗殴,侮辱妇女,拦路抢劫,以至行凶杀人,有的屡教屡犯,出入监所,习以为常。更值得注意的是,青少年犯罪中,干部、职工子女占一定比重。西安、宝鸡已捕获3个既是民警、又是领导干部子女的小偷。省第二监狱一个司机和4名在押罪犯勾结作案,盗窃监内炼钢用的贵重金属。这种情况引起了马文瑞的重视。他早在1980年6月30日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就曾说过,青少年犯罪这样多,是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应当引起我们各级党委的充分注意,要大抓一下对青少年犯罪的“综合治理”,政法部门与文化教育部门和家庭、学校、街道组织都要多做工作,形成一种大家都关心帮教失足青少年的社会风尚;需要严肃指出的是,有一些违法犯罪青少年是干部、职工子女,甚至是领导干部的子女。他要求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管好、教育好自己的子女。如果子女犯罪,要带头执法、守法,不许徇情钻眼,纵容包庇,影响司法机关正确执行“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刑事案件中另一个值得注意的特点是,内部作案增多了。犯罪分子利用单位内部管理制度上和工作上的漏洞,盗窃工业原材料、设备部件、稀有金属、珍贵文物和职工财物,有的单位财物被盗后,竟长时间无人知晓,一再被盗。咸阳第一次文物被盗尚未报案,又被盗走一些战国时期和汉代文物。内部案件有的是内部职工作案,有的是内外勾结。在全省政法会议上,马文瑞指示要进行内部整顿,清除内部不纯分子。同时要求领导要克服官僚主义作风,纠正不正之风。他说,社会秩序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内部的管理。任何一个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领导不仅要管政治,管经济,还要管好治安秩序,每个单位都要有人专管治安工作。同时要纠正不正之风,摧毁犯罪分子藏身的基础。事实证明,机关单位的不正之风掩护犯罪分子;犯罪分子利用不正之风保护自己,不少犯罪活动就是在不正之风的掩护下进行的。 在这次会议上,马文瑞要求一定要把城市治安整顿好。他说,城市是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城市治安问题关系到干部职工和居民的安全,关系到国家的形象和声誉,是检验城市管理工作好坏的主要标志之一。因此,治安问题的重点应放在大中城市和铁路沿线、厂矿区,尤其是西安市的治安秩序,对全省城乡治安有决定性的影响。他曾在1980年6月30日《一定要整顿好社会治安》的讲话中说,党中央书记处曾对北京市的建设提出了四条建议②,首要的一条是大力整顿社会治安,把北京市建设成全国社会秩序、社会治安、社会风气和道德风尚最好的城市。党中央对北京市四条要求的精神,对我省各大中城市,首先是西安市是完全适用的。我们一定要按照四条要求精神努力去办。 马文瑞要求政法部门,严格掌握政策,加快案件审理,稳、准、狠地打击敌人。积极准备,扎实工作,总结经验,提高斗争艺术,为以后陆续开展的第二次、第三次等斗争活动打好基础。要求各级党委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宣传、发动群众为社会治安作出努力。他说,抓社会治安,抓安定团结就是抓四化建设。党中央指出的解决“手软”问题,提出依法从重从快的原则,是形势的需要,是保卫四化的需要。执行法律要适应形势,符合政策,公检法三机关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 马文瑞说,打击刑事犯罪活动是长期的。我们必须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使那些狡猾的敌人阴谋不能得逞。我们说斗争是复杂的,是因为产生犯罪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有国内的,也有国外的;有政治经济的,也有文化教育以及劳动就业等方面的,消除这些因素需要经过一个复杂的过程。 各级党委按照马文瑞的指示和要求,都把维护社会治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党政主要领导向党员和群众作报告,宣讲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和整顿社会治安的意义、政策和措施。文化教育部门狠抓了青少年的道德品质教育和贯彻学生守则,整顿文化娱乐场所,规范文化娱乐活动的要求和纪律。工青妇特别是共青团开展了学习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和搞好社会治安的有关文件,开展文体活动,丰富青少年的精神生活,劳动部门和街道组织广开就业门路,解决青少年的实际问题。对一部分失足青少年,采取举办工读学校和工读班,建立了家庭、单位、学校、街道相结合的帮教小组,着重进行法制教育和道德品质教育,引导他们懂得守法的重要性,违法的危害性,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使他们既看到无产阶级专政的威力,又感到社会主义制度的温暖,认识封建主义影响、资产阶级思想的危害,促使其幡然悔悟,改邪归正。各民主党派也分别举行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治安、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座谈会。农村基层党组织也开展了维护社会治安、打击刑事犯罪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省范围内,形成了强大的社会舆论,使这项斗争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方面还通力协作,共同作战,厂矿企业、财贸、文教、卫生单位和机关、学校、街道、农村社队,都组织了一定的力量,配合政法机关,有重点地调查摸底,为打击刑事犯罪活动提供线索,为维护社会治安尽心竭力。 在省委的领导下,通过“严打”斗争和一系列维护社会治安的工作,全省社会秩序得到进一步的安定。 ① “文攻武卫”是“文化大革命”初期江青提出的一个挑动武斗,造成严重恶果的口号。 ② 指中共中央书记处1980年4月21日听取、讨论北京市负责同志关于北京市建设方针问题汇报后所作出的四条指示。这四条指示是:1.在社会治安、社会秩序和道德风尚方面,北京市要成为全国的模范,在全世界也应当是最好的;2.改造北京市的环境,搞好绿化、卫生,利用有山有水有文物古迹的条件,把北京建成为优美,清洁,具有一流水平的现代化城市;3.要使首都成为全国文化科学技术最发达,教育程度最高的城市;4.经济要不断繁荣,人民生活要安定方便。 |
|
马文瑞传/《马文瑞传》编写组.—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2005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