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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人民民主的教育对象与教育目的取向
陈桂生
  
  教育对象与教育目的问题,也就是教育着重培养什么样的人和使教育对象形成什么样的人格问题。徐特立对于教育对象问题有过明确的论述,需加分析的是他的教育对象观念的特点;相比之下,他虽在许多场合提到教育目的问题,并未对这个问题作过较为完整的表述。单把他在不同场合的有关表述加以罗列,尚难显示他的教育目的观念的特点;只有研究他思考教育目的问题的线索,才能较为明确地把握他的教育目的观念。
  〔一〕教育对象:以工农为主体的人民大众
  在一般教育学上,谈到教育对象问题时,其重点往往不在作为人的“教育对象”,而在作为教育对象的“人”,从而使教育对象问题抽象化,不免或多或少存在以心理学、社会学、哲学之类学科知识取代教育学的现象;徐特立虽也赞成运用心理学、社会学、哲学之类学科的研究成果研究教育问题,因而也运用这些知识分析“一般的教育对象”,但不赞成以其他学科知识取代教育学,而牢牢地把握住教育学的研究对象。所以,关于教育对象问题,他把教育对象分为“一般的教育对象”与“特定的教育对象”,即一定社会形式教育的对象,并着重于一定社会形式教育的对象;在不同社会形式教育的对象中,尤其注重分析当时所须解决的新民主主义教育的对象问题;在考察新民主主义教育对象问题时,又具体分析根据地以至人民共和国诞生初期特殊社会环境中的教育对象。从而把教育对象问题具体化。
  1.关于“一般的教育对象”,“教育的对象,当然是人类,而不是动物”。虽然人也有自然属性,但人毕竟是社会的人。“虽然肉体上饮食男女的要求还是自然的兽性(动物性)的遗传,但是,要求的标准、满足的方式和满足的条件却是受一定社会形态及各人的一定社会地位所制约;从而每一个人在生理上和心理上都受着一定的经济范畴和一定的伦理范畴所规定”。①所以,研究儿童心理、教育心理和学习心理,不应单纯地以自然人类为对象,而应以社会人类为对象。不赞成行为主义心理学派、实验心理学和动物心理研究中的某些学派把社会化了的人类还原为自然的人类的倾向。这种见解同我国当时流行的见解并无二致;值得注意的是,他对于上述心理学流派并未像当时和尔后一段时间我国通行的心理学、教育学著作那样一概加以否定,而适当肯定了这类心理学研究成果的积极意义:“这种方法用在生理的研究上、解剖学上,以分析动物最后阶段及追求(究)人类的远祖较为适当;这种心理学和教育学只有划归医学及进化论的系统内才有高贵的价值;在学校教育中划归体育方面及儿童身心的物质发展方面”。②这种评价如今看来也不失为公允之论。
  不过,在他看来,关于教育对象问题,应着重研究一定社会制度背景下的教育对象问题。
  2.在不同社会形态下教育具有不同的社会形式。不同社会形式的教育,其对象也不同。固然,人类自身有个历史演变的过程,“近代婴儿与古代相差不多,近代人却集中了几十万万年的文化。现在的人是由几十万年以前进化来的”,③但教育对象的变化主要不在这方面,而在于自从产生阶级以后,统治阶级按照其自身利益需要选择教育对象,而排斥被统治阶级成员受正规教育的权利。封建社会实行“愚民政策”,劳动阶级成员被视为“小人”,一般得不到受文化教育的机会;资本主义社会标榜民主、平等,但资产阶级的民主、平等实质上是“抽象的、形式的、欺骗的、虚伪的”。那里虽也实施“平民教育”,它只不过是适应旧的社会分工的需要给劳动者有限的教育。正如马克思主义所指出的,只有消灭阶级,才能真正实现平等。
  3.新民主主义的社会,阶级的差别性是存在的。主要的四个阶级(即: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由于历史上社会成分的不同,过去所获得受教育的机会也就不同。因此,有必要特别注重给工农群众及妇女以受教育的机会。“新民主主义政权下的教育的中心问题,是普及教育与实施劳动教育问题(即生产教育)”,“一切儿童、一切青年,不分男女、成分都应施以平等的教育”。④
  4.在陕甘宁边区特定历史环境中,实施新民主主义教育,又须了解陕甘宁边区革命根据地教育对象的特殊情况:
  (1)陕甘宁边区人口的密度仅占江苏省人口密度的5%以下,山地占全部面积的80—90%,造成村庄狭小而又分散,因而群众不易集中学习;农业基本上属于粗放农业,工业则以家庭手工业为主,就影响到劳动力的过度消费,不但成年人与青年人要整天忙于生产,牛羊的放牧主要靠正需学习的儿童承担,因而群众缺少学习时间,文盲占全部人口中的绝大多数。由此看来,“我们的工作方式必须从这些自然条件来决定”,“并不是说要向客观条件投降,而是要利用他(它)来进行教育工作”,“初步的教育工作应该选择适合这些条件轻而易行的”,骤然提出过高的口号,就要妨碍初步的工作。⑤
  (2)根据地儿童的主要特点,就一般的儿童来说,身体的发育和知识能力的发展都未成熟,迫切需要给以教育,尤其是处于科学发达的时代,更应重视儿童教育问题,同时,尽管儿童也须参加生产和社会工作,实际上他们比成年人有更多空余时间可以用来学习。从中国的社会条件来看儿童:儿童是“目前参加民族解放运动有力的一个助手”,尤其在文化教育阵线上表现特殊的作用;“破产的农村中解决家庭穷困上的附带劳动,尤其是樵牧和家中的杂务成为儿童的中心工作”;儿童“是革命胜利前途新社会建设的主力,决定新社会的命运者”。鉴于儿童或迟或早将成为无阶级的社会的主人,“目前应该(对)一切儿童不分男女、成份,施以同等的免费的教育,更要特别注意的是在历史上被排除在教育(以)外的女儿(孩)和贫民子弟”。⑥
  5.虽然新民主主义教育对一切社会成员都是平等的,由于各阶级的成员以往所得到的教育机会不平等,所以,应根据教育对象的不同情况,有区别地给以适当的教育:
  (1)在失学青年和成人方面,要有各种的学习形式,如补习的、函授的、业余的、分散的、集中的,等等。
  (2)在普通教育方面,尤其是小学,要有全日的、半日的,以及二部的、三部的。二部制、三部制小学主要设在工厂附近,给童工以学习机会。
  (3)专门学校,吸收工农分子,应特别为之设预备学校和预备科、预备班,使其获得受专门技术教育所必需的科学知识。
  此外,由于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教育应充分照顾少数民族教育对象的特殊情况。⑦
  综上所述,徐特立的新民主主义教育对象观念,不局限于一般民主的教育对象观念,而属于人民民主的教育对象观念,更确切地说,属于以工农群众为主体的教育对象观念。它反映了新民主主义教育的历史特点。
  徐特立关于教育对象问题的论证,也有独特之处。表现在:
  1.不仅提出新民主主义教育应有的对象是什么,而且具体分析教育对象的事实情况如何,因而不像一般教育学那样把教育对象问题抽象化,而把教育对象问题具体化。
  2.人既作为教育对象,属于教育的客体,因而很容易被视为教育影响的消极的接受者;徐特立则倾向于把教育对象看成是能动的人。这特别表现在他关于根据地儿童特点的表述中。
  〔二〕教育目的:造就人民民主立场的无限生动发展的人格
  徐特立主持起草的法规如《关于群众文化教育建设(草案)》(1937)、《小学教育制度暂行条例(草案)》(1937)、概括地表述教育主张的文章《边区参议会应有的任务》(1941),以及较系统的教育著作《教育讲座》(1950)中,均无关于教育目的的概括性的表述;他或在论述教育本质时涉及教育目的问题,因教育目的最足以显示教育本质,或从教育目的的高度论述教育措施,使教育措施的抉择更见精神。这可算是他关于教育目的问题论述的特点。惟其如此,他的教育目的观念不易被人领会,其实他自己并不含糊。
  徐特立有关教育目的的论述有:
  1.“人类的发育包含着德育、智育、体育三方面,由于劳力和劳心的绝对分工,而人类的发育因此偏枯,成为半身不遂”,根据地大生产运动和学习运动的成就,“最值得我们庆幸的就是劳心和劳力统一起来,打破了中国历史的记录”(1943)。⑧
  这里关于德育、智育、体育三方面的发育,虽近于我国自1957年以来关于教育目的的观念,而徐特立所强调的则是“劳心和劳力的统一”。这还算不上是对新民主主义教育目的的完整的概括。
  2.“我们的教育是革命的教育,其目的是教国民而不是教顺民”(1946)。⑨
  我国新民主主义教育锋芒直接指向半封建教育。针对封建教育的传统影响,强调造就“国民”而不是“顺民”,确是他的基本主张;惟造就合格的“国民”是民主教育的共性,不足以显示新民主主义教育的特性。因为这里未具体解释所要造就的,是怎样的“国民”。
  3.“造成一定立场、一定方向而无限(?)生动发展的人格”(1946)。⑩
  这是对所要造就的“国民”的概括表述。既强调“人格”的社会性(立场、方向),又顾及个性的发展,但仍不够具体。
  4.“应当培养敢于发展个性、有脑筋、辨别是非、有主张、有试验、有创造、有行动的青年”(1948)。(11)
  “青年需要向各方面发展,应该保持他天真活泼进取的态度”,青年“要使自己的生活更复杂化、活泼化,向一切方面发展,而且是有组织的、有计划的、有着最高批评精神的、不驻足的向各方面发展”(1961)。(12)
  这可算是“造成一定立场、一定方向而无限生动发展的人格”的展开。
  5.培养“积极的觉悟的新社会的建设者”(1951)。(13)这同造就合格的“国民”一样,含义失之笼统。
  上述诸种表述显示出徐特立教育目的观念的轮廓、层次和基本精神:
  1.新民主主义教育目的不同于半封建教育目的,不是造就“顺民”而是造就“国民”。“国民”与“顺民”的区别在于后者为受别人统治的奴隶,前者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是“积极的觉悟的新社会的建设者”。新社会的建设者之所以需要“积极”与“觉悟”,正由于应以主人的身分参与新社会的建设。
  2.要使个人不是被动地参加新社会的建设,而使其自觉地、自主地、积极地、创造性地参加建设,就不能不使学生从各种传统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尤其是从封建束缚中解放出来,因此,教育旨在“造成一定立场、一定方向而无限生动发展的人格”。因为“没有个体发展也就没有系统的发展”;与此相适应,“教育的方法、制度、课程、组织训练、学习方法等,一切要采取多样性的、历史性的、地方性的,但协调统一的最高原则是多样性”。(14)这就是基于他的这种教育目的观念对整个教育工作的导向,它又是徐特立教育目的取向的反证。
  3.这像是“人本位”(个人本位)的教育目的观念,其实不然。所谓“无限生动发展的人格”,不是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旧民主主义)的个性解放、个人发展思路的产物,而是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的“个人全面而充分的发展”思路的产物。因为(1)加了“一定立场、一定方向”的限制,意味着所要造就的人是属于一定阶级和广大群众的个人,未把个人绝对化;(2)新民主主义教育所造就的“无限生动发展的人格”,非局限于单个人、部分人的人格,而是指较普遍的个人即群众性的人格。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认为徐特立的教育目的观念是超越资本主义“个人本位”教育目的观念的人民民主的教育目的观念。
  4.普遍的个人全面而自由地发展的基础,在于消灭旧的分工,尤其是劳心与劳力的凝固的分工与对立(进而消灭劳心与劳力的本质差别)。徐特立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个人全面发展的理论,谋求在根据地和新中国可能范围内,实施教育与生产劳动的结合,即:一方面使劳力者受到适当教育,另一方面使有机会受教育的劳心者适当参加生产劳动,使教育尽可能成为同劳动相联系的教育,更可证明他的教育目的观念属于马克思主义个人全面发展思路的范畴。
  ① 徐特立:《教育讲座》,《徐特立文集》,湖南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406页。
  ② 同①第406页。
  ③ 转引自《徐特立教育学》,广东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47页。该书所注出处不当。
  ④ 徐特立:《新民主主义教育的基本内容》,《徐特立教育学》第49页。
  ⑤ 徐特立主持起草的中央工农民主政府西北办事处文化教育建设委员会:《关于群众的文化教育建设(草案)》,《新中华报》1937年4月29日。
  ⑥ 徐特立主持起草的中央工农民主政府西北办事处文化教育建设委员会:《小学教育制度暂行条例(草案)》,《新中华报》1937年4月29日。
  ⑦ 徐特立:《教育讲座》,《徐特立文集》第407页。
  ⑧ 徐特立:《参观中直、军直生产展览会的意见》,《徐特立文集》第295页
  ⑨ 徐特立:《非要惩罚不可吗?》,《徐特立文集》第355页。
  ⑩ 徐特立:《漫谈(1946年7月)》,《徐特立教育学》第85页。
  (11) 徐特立:《转变作风,加强教学,为自卫战争培养大批干部》,《徐特立教育学》第332—333页。
  (12) 徐特立:《我对于青年的希望》,《徐特立文集》第235、236页。
  (13) 徐特立:《讲学录(1951年3月17日)》,《徐特立教育学》第56页。
  (14) 徐特立:《漫谈(1946年7月)》,《徐特立教育学》第123页。
  

徐特立教育思想研究/陈桂生著.—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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