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人物库概述 西北革命根据地主要创始人 边区中共组织领导人 边区参议会领导人 边区政府领导人 边区军事领导人  
 全文检索:
边区著名英模人物 边区著名科教文卫人物 边区著名爱国人士及侨胞 边区著名国际友人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边区军事领导人 > 彭德怀 > 史料文献

<<上一记录 下一记录>>
开展全面对敌经济斗争*
中国人民军事革命博物馆

  (一九四二年一月七日)
  近来敌寇所施的治安强化运动中心内容之一,即在于对我经济上的榨取。自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寇已走入空前困难的危境,为支持其长期非正义的侵略战争,对我物质的榨取,必会较前更为残酷,所以我们也就必须及时深刻的认识对敌的经济斗争是今后更为严重的任务,而以最大的注意来开展这一工作。
  (一)目前敌寇对我经济统制掠夺的主要方式是最残酷的实施配给制度。
  甲、什么是配给制度?
  A.配给制度的本质。配给制度是自敌寇的以战养战的阴谋方针而来的,是最野蛮的经济统制,也就是日本三井三菱株式会社等大工商业资本家银行家军阀官僚所进行的帝国主义的民族掠夺,是帝国主义战争的最本质的东西,所以野蛮的法西斯更是如此。因为“配给制度”是掠夺的本质,所以敌寇实行以后,在血的事实上必将揭破其一切欺骗和麻醉。民族矛盾与民族斗争将在敌占区激烈的迅速的发展起来,将使敌占区内一切苟且投机以及徘徊的分子排斥到抗战阵营方面来,逐渐转向于抗日。这就大大便利于我在敌占区工作的开展,更扩大了我在敌占区的社会基础,但敌人为中和这种激剧的矛盾,掩盖其掠夺的本质,乃针对不同的对象提出不同的说法:如以强调反共解释配给制度为封锁匪区,企图来争取大地主资产阶级分子;如说配给制度是“平抑物价”的鬼话来缓和贫穷人民的反对;又如以配给制度为“建立东亚新秩序的必经手段”,叫民众“忍痛一时”等来麻醉知识分子半知识分子。敌寇这样“花言巧语”虽然不能掩盖其掠夺的本质和事实,而仍将为人民所识破,但也应估计到这种欺骗宣传在某种人群中可能仍有若干麻醉作用。我们应该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对象,抓住当时当地铁的事实用最易为人民所领会的方法,去揭破配给制度是对敌占区人民最残酷的掠夺,对抗日根据地最严密的封锁。现在各地区已经有的各种宣传往往一般化,原因即在于对配给制度掠夺的本质认识不足而产生的。只有抓住敌人掠夺的具体事实,广泛深入的向人民宣传教育,一经人民深刻的领悟就会发生一定的反抗力量来反对敌寇这种野蛮残酷的配给制度。
  B.配给制度为什么是掠夺的最本质的东西这可从以下几点来说明:
  1.日寇已在各地实行配给组合,组合的办法是按照工商业同等同一性质的标准。一切工厂作坊,不加入配给组合即不给以原料。因为原料已被敌人统制,一切商店如不加入配给组合,即得不到制成品以及其他必要商品;但加入配给组合者,一定要缴纳相当数量的信任金存于日寇银行,每一组合又必须聘请日本顾问(即组合之董事长),如为华人也须经由日军司令部批准,实为傀儡。而且顾问之权威高于一切。因此加入组合之资本失掉一切的自由,不惟平时被敌寇所统制,且随时可被加以罪名被其没收。
  2.用军事政治的强力来摧毁中小工业、手工业和商业。具体的表现于大组合统制小组合,也就等于大资本统制小资本。再加以军事政治的暴力威胁中国资产阶级的破产,将其财产资本都入于日寇之三井三菱株式会社等财阀军阀集团的范围,这就使中国工商业家迅速破产,敌占区经济完全殖民地化。
  3.敌占区农村中,敌普遍设立公仓,实行粮食配给。农民一年辛苦得来的粮食送归公仓,每日每人仅能领粮食六两至十二两,三岁或六岁以下,及五十岁或六十岁以上者均不能得到粮食的配给,这些具体情形各地不同,大体上是以敌统治程度的强弱如何而规定。除部分配给人民之食粮外,其剩余大批粮食敌即无代价的运往平津或其他地方供养其士兵,或出卖。无论地主或农民的粮食敌人都是同样的加以掠夺。
  4.乡村中的一般配给组合,美其名曰合作社,主要是统制手工业品,如土布器具等等。凡此手工业制成品或半制成品均须廉价卖给日商,而日寇却以高价出售。敌不仅尽量提高制成品的价格,另方面却又极力压低原料农产品的价格以获得最大的利润。这种统制真是无微不至,最残酷的掠夺。但有时敌为麻醉与吸收人民手工业者加入合作社,在最初给以某些利益的引诱,以达到其将来更大的掠夺的目的。我们应抓紧具体事实,切实向群众加以说明。
  乙、日本法西斯配给制度在华北实行的困难与矛盾:
  A.由于华北存在有两个对立政权,抗日民主政权与敌伪傀儡政权,形成敌我互相包围,犬牙交错的对立形势,使日寇无法顺利的推行这一制度。
  B.由于配给制度本身残酷的榨取更加加深了民族仇恨,使广大中国人民更进一步的认清敌寇的残酷,而逐渐转向于抗日阵营。伪军伪组织中必然与日寇存在有或大或小的矛盾,在执行配给制度时,绝对不能与日寇完全一致,可能产生舍干补痕与阳奉阴违的现象。我们应从多方面去发现,机动的充分的利用这些机会去开展工作,抵制敌寇配给制度阴谋的实现。
  C.由于敌人基本上是占据城市铁路公路等等点线地区,虽有生产的技术与工具,但严重的缺乏原料,故有极大的困难,且难持久。虽然日寇在南洋取得暂时的局部的军事胜利,掠夺某些原料,但有运输上的严重困难。而我则占据乡村,拥有广大的面积与丰富的原料,虽然缺乏生产技术,但可以大规模的发展手工业,家庭工业,小型的工业,以克服我经济上的困难,粉碎敌寇的封锁,所以必须严格的采取不以材料资敌。
  D.由于敌人强行配给制度的掠夺,人民的生产情绪必会降低,购买力亦必减弱,城市工厂因野蛮的统治及因原料缺乏而降低生产,所以伪币市场必然缩小,对我之战斗力亦相对削弱,敌占城市必会呈现严重萧条的现象,引起敌经济上更多的困难。目前日寇在南洋的暂时的军事胜利,可能给以某些刺激,但这仅是暂时的。
  E.敌人实行配给制度后一般技术人员可能逃离敌占区,若干游资亦将有某种程度的转移,只要我们实施正确的政策,及时大量的去欢迎这些人员及吸收游资,则对我根据地工商业的发展是有帮助的。凡是敌占区人士,只要不违反抗日政府的法令,我们即应允许其在根据地内开办工商业,并予以保护及便利。配给制度实施以后破产的人激剧的增加,社会不安与紊乱的现象可立而待。这将使敌伪的统治增加困难,但同时敌在无法维生的人民中,可能吸收一部分人力(特别是壮丁)出国,这是值得我们严重注意的。
  (二)巩固根据地内经济阵地,反对敌人配给制度。
  1.坚持正确的贸易政策,严格的统一管理出口与入口。只有统一管理出入口,才能切断敌人经济上的封锁,扰乱操纵与杀人不见血的经济掠夺,保持抗日根据地内物质长期坚持。也只有如此,根据地内才有贸易自由,才能主动与敌作经济斗争。破坏统一管理出入口制度是自毁长城,无异替敌人打开掠夺的方便之门。统一管理出入口的好处在求得以物易物等价交换,根据地内之出口物随时准备出口,随时又不准备出口的自由。这就是说等价交换则出口,差额过大又不出口。如太行山上生产核桃约五百万斤,至少可榨油三百万斤,解决食油与灯油是一个很大帮助,抵制了高价煤油的入口,也就打击敌人的掠夺。今后生产以自足自给为原则,长靠出口而易受敌人垄断的产品少生产以至不生产。集中力量生产必需品。这并不是孤立政策,而是反对敌人封锁垄断掠夺的保护政策。根据地内物质在不妨害抗日的原则下,尽可能与敌占区人民直接发生经济贸易关系,以经济关系达到政治关系的沟通。根据地不与外界发生任何经济关系这是错误的。只注意向敌占区人民贸易赚钱,而不注意根据地物资外流致使根据地内物资枯竭,这也是不对的。我们贸易政策还须注意根据地内市场的调剂,以及平抑物价与操纵居奇的奸商作斗争,稳定与巩固根据地之本位币,保证根据地内人民生活可能必要的安定。
  2.执行正确的保护税制。什么是保护税呢?就是利于我不利于敌之商品征以较微之税,甚至免税;相反则重税甚至禁止出入口;如我敌均有利,则斟酌情形征以适当之税率。除已定之法令外,还须要认真缉毒缉私,点线式的缉毒缉私应转到纵深的群众缉毒缉私。主要是入口方面缉拿毒物及化妆奢侈品,出口方面缉拿私自运输根据地物资出口。各地的民兵自卫队村区政权均有协助缉毒缉私的义务。各地党应在这一工作中起领导的作用,在广大人民中进行缉毒缉私的教育,在与敌人犬牙交错的游击根据地,不依靠群众是不能达到肃清毒贩和走私的现象。同时应特别严格防止进行缉私时可能产生的混乱现象。所谓缉私只是政府已经明令禁止了的违禁品与私运出口之物,且对于私货不得自行没收,必须将缉私物资报告当地政府之商业管理局、税局,按照法令处理并提出一定奖额。党政军均应抽调得力的最廉洁奉公的好干部去加强税局缉私工作,并须建立复查制度。严格惩办贪污的税收人员及包庇走私者;对于人民团体及缉私人员有成绩者,必须予以名誉的及物质奖励。在今天敌人进行野蛮的物资掠夺下,上述税收政策〔物〕特别重要。
  3.巩固本位货币是巩固根据地经济阵地重要因素之一。
  A.加强银行事业的经营,由于我各根据地内银行之多头及根据地内的资源分布的不平衡以及交通困难,造成各根据地物价不平衡,通货的某些差额,敌人尽量利用这一弱点打击我货币,而奸商也在利用此弱点作金融投机。我们应当加强银行事业的经营,有计划的采用各种办法,平准各根据地货币的差额,而防止敌人操纵。平准差额的办法,应是各根据地票币在本行政区域流通。如晋察冀边区票即在晋察冀边区政府行政范围内行使,冀南票即在冀南太行太岳地区行使。一个行政系统区域应只有一种本位币的,如与邻区发生经济关系时必须经过兑换手续。已经混用的区域在一定时期内,由各当地银行兑换本位票,并向群众深入解释,这是打击敌人操纵,反对金融投机者与群众有好处的。
  B.对法币应采取正确的措置,敌人现在正利用过去吸收的大批法币,向我根据地抛售,我们应采取适当的措置,禁止法币在市面流通,一切合作社税收机关概不收法币。但法币可向银行按一定比值兑换,私人保存法币不加限制。这是站在保护抗日根据地保护法币两方面利益所决定的政策,也就是在抗日 (缺十三字),对于汉奸票则须坚决打击之。
  4.认真注意发展工业,主要是发展手工业小工业家庭工业。必须在现有水平及条件上提高生产技术。对于增加生产一般干部往往不重视,甚至于忽视,这是把自力更生空洞的叫喊,不肯从实际方面去着手。在公营企业方面必须克服不会管理经营,造成浪费的现象,切实提高生产效率,尤其要克服某些党员与干部在公私营企业中“左”的经费主义的观点。在坚决执行劳动法和相当的改善了工人生活的情况下,应用各种办法最高度的发挥工人生产的热忱,认真的增加生产,要承认在抗日民主政权及八路军所办理的公营事业中,应该有剩余。现在,必须深刻教育工人与干部,了解工人生产的余剩贡献到民族解放战争中这就是无产阶级对民族对抗战的贡献,与无产阶级利益也是完全一致的。即使是私人工业,只要雇主基本上执行劳动法保护了工人应得的利益,工人就应当积极的去增加生产,虽然生产的剩余为雇主个人的利润,但仍是国民财富的一部分,也就是间接的增加了抗战力量,特别是在今天敌人经济封锁的严重情况下是更有积极意义的。
  5.积极增加农业生产,是今天生产中最基本的任务。敌后根据地人民负担虽然比敌占区轻得不知多少,但还是相当重的,可能影响人民生产情绪的降低。我们必须及时深刻的去注意求得适当的解决。抗日民主政府力求减轻人民负担,保证今年不再增加,同时要加强今年春耕工作的领导,号召人民按二十九年生产收获的标准,要求平均每亩增加三升。只要我们在耕种时更多的努力这是能够达到要求的。如此太行区即可增加粮食九万石。我们必须用最大的力量去保证这一任务的完成,尤其重要的是要求我全党恳切的向人民说明,再坚持奋斗渡过今后最困难的两年,胜利即可到来。同时也要正确的指出,五年来从未有过如今天这样成熟的有利的客观条件。胜利之求得,即完全在于继续党中央的正确政策和主观的努力,所有人民、部队与工作人员能够切实完成自己岗位的工作任务,就是克服困难争取胜利的最基本的保证,任何懈怠都会推迟胜利的到来。
  6.在根据地内广泛的发展群众性的合作社,尤其是生产合作社,解决必需品的供给。比如敌人残酷的封锁食盐,然而全华北根据地不产食盐者只太行区与五台区,比如冀南,冀中,冀鲁豫边,如东均蕴藏极富之盐质,晋西北亦有部分地区产盐,且有陕北盐供给我们,各产盐区应大量发展生产食盐,不仅供给根据地内自己使用,而且应向敌占区人民销售,解决敌区人民食盐,打击敌人垄断食盐,榨取资料的毒辣阴谋,同时也是打击伪币,扩大本币市场的最好办法。
  7.每军分区组织武装工作队深入敌占区开展工作:
  A.工作队的具体任务:
  1.宣传我必胜,敌必败;揭发敌人“配给制度”掠夺的本质;介绍根据地的实际情形。应大量发报纸、传单、小册子、标语等,并应着重口头宣传。
  2.打击死心塌地的汉奸,扩大反汉奸的宣传,争取动摇分子及两面派,对于已经回心转意之汉奸,应给以抗日公民证,在将来予以一定的保护。
  3.打击没收敌军经营的合作社,尽量发给敌区人民,对敌国商人经营的商店与人民集股而成之合作社不得没收,宣传汉奸钞票必然倒台。
  4.对于为敌蹂躏受害最深地区之人民,应以十分妥当隐蔽的方式,动员其来根据地参观,慰问,救济,这对于敌占区及根据地人民均是最实际的教育与帮助。
  5.广泛争取知识分子,应采用各种具体有效办法进行这一工作。如我根据地内著名之军政长官秘密写信给一切公正士绅及知识分子,由工作队送交,与之发生一定之联系,团结在抗日阵线的周围。
  6.调查敌占区情况。举凡伪军伪组织,敌人掠夺及知识分子、士绅、商人、人民各阶层具体情形,均应详细调查每月汇报一次。
  B.工作队的组织:
  1.每队以五十人为原则,队员必须是政治上可靠,身体强健的,真能负责光荣的宣传员、组织员、战斗员的工作任务。以每队由三人至五人成立党的委员会负责领导一切工作。行政方面,可设队长及政治委员各一人。政治上一般的应受地委领导,军分区指示其军事行动。
  2.每队配备之干部至少要有一二个相当地委或县委的坚强干部,要能确实掌握政策,特别是敌占区政策,每队要有知识分子干部,如能有一会日文或日语的干部更好。
  3.工作队出发前,至少须经过一星期以上的敌占区政策的教育,其经常工作,每月终由地委检查总结一次,每二三月区党委必须自行检查一次,切实总结经验。
  C.工作队的活动方式:
  1.在敌人统治较严地区一般的应由近及远,早出晚归,或晚出早归,避免常驻一地,遭受袭击。且武装工作队,应该是灵活的游击队,动作飘忽不定,用神出鬼没的办法。其活动范围,应有一定的地区以使工作逐渐得到开展。太行区在二月半工作外,应即开始活动,目前须认真组织这一工作。
  * 本文为彭德怀同志所写。根据馆藏品刊印。 
  

彭德怀元帅丰碑永存/中国人民军事革命博物馆编.—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
您是第位访客!
版权所有:陕西省文化厅主办"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陕西省分中心
Copyright 1998-2014 www.shawh.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陕西省图书馆维护 | ICP备案:陕ICP备10200749号-2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