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改变富农策略
给各级党部与苏维埃政府的指示
1936年4月4日
自从党中央及中央政府关于改变对富农策略的决定、命令与《陕甘土地斗争中一些问题的决定》颁布后,由于一般干部的努力执行,在最近两三个月来,已经明显的得到了很大的成绩,使陕甘苏区的土地一般的得到了正确解决,取得了广大的群众的拥护,巩固了我们和中农的联合,大量提高了群众生产兴趣。过去逃跑到白区的群众,亦不断的大批的回来。就是富农,对于苏维埃这一政策的改变一般的亦表示了同情的态度。那些过去成份定错了的分子,在改正后,更表示热烈的拥护。在白色区域,尤其是在附近苏区的群众中,影响更大。这证明了党与苏维埃在目前的新的政治形势下,对于富农策略的改变,完全是正确的。但在执行改变对富农策略与纠正过去陕甘土地斗争中过“左”错误时,在许多地方,又发生了许多新的严重的问题与偏向。主要的表现在:
有些边远的地方(如米西、吴堡、靖边),过“左”的错误还没有纠正过来,甚至还有个别的继续过去的错误。对于改正过去错误决定的成份虽然一般改得是正确的,但也有不少地方(如安塞、子长),把某些真正的豪绅地主改为富农,富农改为中农,而真正过去错误决定为豪绅地主富农的中贫农,却没有纠正。有些在改正成份时,表示了脱离群众,不通过群众会,也不经过一定的组织,只是某些机关工作人员私人去改,发生了个别地方的群众不满。有些地方(如延长、安靖),由于当地一部分领导干部对于富农策略的改变、《陕甘土地斗争中一些问题的决定》没有清楚的正确了解,没有深入的传达,当某些豪绅地主及过去已经分配了土地的某些富农,企图在“过去一切都错了”的谣言下,曲解党与苏维埃的决定与命令,要求翻案,拿回他们原来的土地、牲畜、财产时,有些同志表现了模糊与缺乏警觉。而另外一些同志却表现了张皇,企图单纯用行政手段来镇压(如决定要枪毙翻案的富农或没收其土地等),不知利用这一事件来教育广大群众。当然这里还要指出,在个别的地方机关中,还有个别坏分子故意违犯法令,做豪绅地主富农翻案的应声虫。
发生上面这些现象的原因,最主要的是由于对富农政策的改变及《陕甘土地斗争中一些问题的决定》还没有普遍的深入的传达,没有为每个干部所深刻的正确的了解,由于对农村中的基本组织(如支部、乡苏、贫农团等)的阶级教育还做得不够。其次,个别地方机关中个别的坏分子,对于某些豪绅地主富农翻案,也起了一些作用。党西北中央局与中央政府西北办事处责成各级地方党与苏维埃,尤其是农村基本组织,对于富农策略的改变及《陕甘土地斗争中一些问题的决定》来一次详细的讨论。讨论时,应切实的与本地实际斗争联系起来。对于那些故意违反苏维埃法令而做豪绅地主富农翻案的应声虫的个别坏分子,必须开展思想斗争,给以充分教育,最后还须对不改正的分子亦不惜采取组织上的制裁。此外,还重复的指出,党与苏维埃的富农策略的改变,是为了适应目前的新的政治形势,为着更便利于集中力量对付目前的主要敌人,为着抗日讨卖国贼,为着消灭农村中的地主阶级、孤立地主阶级,为着更巩固的联合中农,为着发展农村生产。一切说“过去一切都错了”,“中央来了,一切都变了,地主亦要改变”,或者“富农与中农没有什么分别”的胡说,都是错误的,应该给以清楚解释。我们对于富农政策,现在是对的,过去亦是对的,原因是因为过去与现在的政治形势发生了很大的不同。不过陕甘苏区,过去许多地方,在执行富农政策时,犯了过“左”的错误。对于其他成份,有些也决定错了,或对土地财产处置错了。但这决不能说“过去一切都错了”。至于富农与中农有极大的区别,更不待说明了。
除了以上这些解释以外,对于翻案的或改正成份的分子,应采取以下的具体办法:
一、依照过去政策处理了的富农,仍属有效,不得翻案。已翻案而从群众手中拿回原土地、窑洞、牲畜等的富农,应立即退还给群众。
二、在还没有分配土地的地区,分地时,应坚决的执行中央对富农新的策略。
三、积极进行破坏苏维埃法令的豪绅地主,应给以严厉镇压。积极进行破坏苏维埃法令而企图翻案的富农,应在广大群众面前彻底揭穿。必要时举行公审,以教育群众。但须严格防止采取单纯的行政手段的过“左”办法。
四、正确的彻底的纠正过去决定错误的成份,还是目前许多地方的重要的工作。在改正后,土地、牲畜等,可由普通公地或没收来而未给分配的土地、牲畜,按其成份,尽量补偿,但不得再从群众手中抽去。
五、纠正成份,一定要经过支部会、乡苏主席团或代表会、贫农团等会议讨论,本村群众会通过,经区苏土地科批准后,才作有效。一切过去私人改变而未经群众会通过的,概作无效,应该重新审查通过。
六、中农过去自动欢迎交出来的土地、窑洞,已经分配了的,亦不应退还,党与苏维埃应向他们做充分的解释。
正确纠正所发生的偏向,彻底解决土地问题,是残酷的阶级斗争。各地党与苏维埃应有高度的阶级警觉性,去辨别事实,不使一个贫苦工农错定为地主富农,也不使一个地主富农假称贫苦工农。同时,对于反对地主富农的反攻翻案,尤其是对我们犯错误的同志开展思想斗争时,应把故意曲解、故意违法或是真的不了解严格的分别清楚,分别处置。还应特别注意广泛的教育工作。只有这样,才能使斗争正确开展起来,使土地问题得到正确的彻底的解决。
中共中央西北局
中央政府西北办事处
原载《西北革命根据地》第150——153页,中共党史出版社,199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