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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商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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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陕西商人的出现及“工商食官”体制的产生

第一章 陕西商业的出现与商人的形成 第二节 陕西商人的出现及“工商食官”体制的产生
  毋庸置疑,中国夏商阶级社会的出现,有力推动了第三次社会大分工,特别是居于商丘的殷人是一个善于经商的民族,其祖王亥“肇牵牛车远服贾,用孝养厥父母。”⑧后来的陕西周人便把从事这种行业的人称为殷商之人——商人,并顺理成章地将商人从事的买卖业务活动,称作为“商业”。
  但是,真正将中国商业和商人纳入规范化管理,形成制度化的则是陕西的周人。
  周人是炎黄的后裔,由他们建立的周朝,是中国奴隶社会最鼎盛的时期。因此,他们也创立了中国历史上最早的商业管理制度——“工商食官”体制,即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政府严格控制市场的制度。
  “周人重农”,从这一政策理念出发,周王朝对商人和商业实行严格的政府控制。商务奴隶和手工业奴隶一样,都是人身隶属于官府,在官府的驱使下从事商业活动,“凡民自七尺以上属诸三官,农攻粟,工攻器,贾攻货”⑨,这就是“工商食官”制度。一般自由民只是在农闲时,才允许从事一点商业活动。周公在告诫殷商遗民时说:“妹土!嗣尔股肱,纯其艺黍稷,奔走事厥考厥长,肇牵牛车远服贾。”⑩《战国策·秦策》中也记载,姜太公早年在朝歌为“废屠”,故“师望在肆昌何识,鼓刀扬声后何喜”。周朝对市场及其交易活动,更实行严格的管理。西周王城中的市,采取“左祖右社,前朝后市”的格局,王城周围五百里都设有固定的市,“凡国野之道……五十里有市,市有候馆”(11)。并对交易商品和交易时间有严格限制,对体现身份品级的“礼器”和“武器”,“不鬻于市”;质量不合格,五谷不时,“不鬻于市。”交易时间则日设三市,“大市,日昃而市,百姓为主;朝市,朝时而市,商贾为主;夕市,夕时而市,贩夫贩妇为主”(12),使交易时间错开,不致造成人员和业务的混乱,并设“质人”和“廛人”对市场进行管理。西周的这一套市场管理制度符合统治阶级的需要,体现奴隶等级秩序的官府控制市场的非自由贸易活动制度,既反映了商业和市场发展初期的一般需要,又限制了商业和市场的发展,对后世的商业产生过深远的影响。
  ⑧《尚书·酒诰》。
  ⑨《吕氏春秋·上农》。
  ⑩《尚书·酒诰》。
  (11)《周礼·地官·遗人》。
  (12)《礼记·王制》。
陕西商人研究/李刚著.-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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