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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社会变迁与近代商人团体组织形态

前文对传统商人团体及其习惯法的讨论基于一个基本的理论前提,即自生性商事秩序被视为中国传统文化体系之组成部分,明清商人的交往活动发生和运行于一个相对独立而封闭的社会形态和传统文化之中。整体上中国文化得益于地理上的天然屏障以及适宜于农耕生产方式的自然条件而保持其发展的独特性,并具有强大的文化同化功能,历史上中原文化屡遭边地游牧民族的袭扰和入侵,一旦游牧民族入主中原,在基本生活样态未发生根本改变的前提下,文化的包容性和同化力量往往使异族入侵逐步转化为文化同化和民族融合的过程,元朝和清朝即典型例子。但是,鸦片战争后西方列强所带来的不同文化间的冲突对中国近代历史形成“亘古未有之大变局”。中国传统文化自此进入一个融入世界大家庭的历史转型,至今我们仍然处于这个被称之为“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之中。前文已经探讨在相对稳定的传统社会中生长的商人团体习惯法,本章对中国近代的社会变革以及商人团体组织形态的变化情况进行研讨。
中国商人团体习惯法研究/李学兰 著.-北京: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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