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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县铁里芯子的保护计划

华县民间艺术研究会

    一、主要保护内容
    1、对“铁里芯子”艺班、传承人进行调查,建立传承制度;
    2、形成“芯子”内容的文字资料和音像资料等;
    3、录制传承人音像资料;
    4、征集散失乐器、道具和配备工作;
    5、成立“华县芯子”艺术社,健全“芯子”组织;
    6、扶持“芯子”艺班的设备及排练场地,建立经常性活动制度;
    7、建立“芯子”数据档案;
    8、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
    9、完成“芯子”全套教材编写。

    二、已采取的保护措施 
    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集中培训;
    深入镇、村进行摸清“芯子”底子;
    拜访传承人,全面搜集、整理,形成文字资料。

    三、十年保护目标 
    保护好原生态的“芯子”在华县传承下来,并将“芯子”作为一项传承美德的有效载体,经常进行表演活动,弘扬民族精神。

    四、五年保护工作计划 
    2006年:
    1、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集中培训;
    2、深入镇、村进行摸清“芯子”底子;
    3、召开各种座谈会,瞄准目标,重点突破“芯子”难点;
    4、拜访传承人,全面搜集、整理,形成文字资料;
    5、建立传承人档案和艺班组织;
    6、形成录音、录像资料;
    7、扶持配备各乐器、道具设施,成立建全全县第一个具有代表性的“芯子”艺班。

    2007年:
    1、完成对“芯子”艺班、艺人进行调查,建立传承制度;
    2、健全组织建立制度;
    3、召开华县“芯子”研讨会。

    2008年:
    1、成立华县“芯子”艺术社——完成组建工作;
    2、建立科学化管理制度;
    3、组织一次全县性“芯子”表演。

    2009年:
    推广、扩大、发展“芯子”艺术队伍;
    对传承人员集中培训,不断提高表演技巧,丰富“芯子”内容。

    2010年:
    1、经过培训使“芯子”活动经常化。
    2、扩大“芯子”活动范围,在全县推广。

    五、五年主要保障措施 
    1、县、乡两级政府要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制订科学、合理、便于操作实施的保护与发展计划和各项具体措施。
    2、组织专业人员和机构,按照“抢救第一”的方针,进一步搜集、挖掘、整理“铁里芯子”的历史渊源、表现形式和艺术特征,搭建各种平台,宣传和推进“铁里芯子”的普及和发展。
    3、制订政策和建立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参与保护、利用和发展优秀民间传统艺术作用,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学校和各种赛事活动,鼓励老艺人采取以师带徒的办法培养传承人,壮大传承人队伍。
    4、在保护的前提下,充分利用这一文化资源,发展产业,不断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使保护、利用和发展各方面互动共同促进,相得益彰。

    六、建立机制 
    1、在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的同时,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鼓励、吸收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充分发挥各方面的优势,互相配合,形成合力;
    2、大造舆论,充分利用报刊、出版物、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各种媒体,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对“铁里芯子”的宣传,鼓励和支持传承人,社会各界、专业人士对“芯子”的研究活动,普及“芯子”知识,增强社会的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3、通过组织建立,开展经常性的“芯子”演唱活动,增强广大群众对“芯子”的重视和提高。

    七、经费预算及依据说明
    第一阶段(2006年6月至2008年6月)120万元。
    1、调查、传承费15万元;
    2、制作录制音像费20万元;
    3、作品征集费15万元;
    4、扶持重点器乐设备,固定场地费25万元;
    5、编辑《华县芯子大全》20万元;
    6、组建演唱班子,专场演出补助费25万元。
    第二阶段(2008年6月至2010年6月)190万元。
    1、《铁里芯子保护办法》调研、论证费10万元;
    2、杂技、论文等编辑出版费25万元;
    3、《华县芯子》出版费20万元;
    4、编辑印制机关教材25万元;
    5、开展以师传徒培训25万元;
    6、建立数据库及陈列室65万元;
    7、召开会议及工作费用20万元。
    第三阶段(2010年6月至2013年6月)135万元。
    1、“铁里芯子”与外地交流等工作补助75万元(25万元/年);
    2、有关会议,研讨会等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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