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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民歌的保护计划

柞水县剧团

    1、市上每年拨专项经费6万元,县(区)配套1万元,用于民歌收集整理、改造利用以及老艺人保护工作。
    2、近两年来,市委、市政府每年投入10万元举办全市商洛民歌大赛,以提高商洛民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3、近年来,商洛市各县区累计投入30余万元,搜集整理出版了一批商洛民歌书籍和专辑。

    一、主要保护内容
    商洛原生态民歌的收集整理,商洛民歌的理论研究,传承人的培养保护,商洛民歌的普及推介。

    二、已采取的保护措施 
    1、建立组织机构。建立了商洛民歌及民间艺术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文化局分管副局长任召集人,市群艺馆负责人任组长,县(区)文化局长任副组长,县(区)文化馆长任县(区)民间艺术保护工作办公室主任。
    2、市委、市政府于2005年、2006年连续两年举办了商洛市民歌大赛,以加强对原生态民歌的传承和加工改造、利用。
    3、分别于2001年、2003年、2006年举办了商洛民歌研讨会。
    4、市文化部门组织编印《商洛歌谣集成》、《商洛民间歌曲选编》;各县(区)先后印制出版了《山阳情歌》、《孝歌》、《柞水民歌》、《商南民歌》、《镇安花鼓歌》、《柞水渔鼓》民歌专集和电视专题片集。《商洛民歌精选》一书目前正在加紧编辑,年底将正式出版。
    5、市文化局正在策划与商洛电视台联合录制商洛民歌专题电视片。

    三、十年保护目标 
    全面收集整理商洛民歌史料,加强对商洛民歌的全面系统研究,建立起商洛民歌的有效保护机制,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形成较为完善的利用和保护体系,让商洛民歌走向全国,甚至世界。

    四、五年保护工作计划 
    2006年  全面系统记录有特点老艺人的历史资料;建立完整有序的文字、图片音像、曲谱资料。
    2007年  举办商洛民歌研讨会及商洛民歌传承人培训班,有效提高研究水平和演唱技艺。
    2008年  举办商洛民歌大赛,编辑出版相关研究专集,选送年轻艺人学习进修,全面加强商洛民歌的理论研究和普及推广工作,培养后继人才。
    2009年  举办各类培训活动,建立传承人保护机制,力争将商洛民歌纳入到中、小学校的音乐课堂、业余文艺演出团队;进一步提升商洛民歌的推广普及水平和社会影响力。
    2010年  建立商洛市文化艺术大厦,加强县(区)、乡镇民歌演唱的基础设施建设,为商洛民歌的发掘、保护和利用创造较好社会环境。
  
    五、五年主要保障措施 
    建立具有完整历史史料和老艺人传承人的录像、曲谱记录;全面加强商洛民歌的收集整理、理论研究和普及推广工作;建立起对商洛民歌传承人的有效保护机制;培养一大批理论研究、创作和演唱专业人员;利用春节、端午节,组织社火、花灯、划龙船等节俗文化活动;大力发展群众文艺团体,努力将民歌民舞普及到社区,集镇和正在建设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对民间歌手、歌师造册登记,为他们传歌授徒提供方便;市、县政府或文化部门,每年举行一次民歌演唱大赛,奖励先进,鼓励创新;加强商洛民歌保护的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商洛市文化艺术中心,为商洛民歌的发掘利用提供设施保障。

    六、建立机制 
    制定《商洛民歌传承保护措施纲要》,成立相关组织机构,并由市、县(区)政府牵头、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及市、县(区)文化馆(群艺馆)组织实施。

    七、经费预算及依据说明
    洛民歌资料普查收集、整理30万元;商洛民歌专集、影像专辑及理论研究专著等系列专著、专辑出版40万元;传承人培训、培养、补贴费40万元;每年组织开展各类商洛民歌演唱活动20万元,以5年计100万元;开展商洛民歌专题研究活动5年需30万元;在拟建的市文化艺术中心建立商洛民歌研究、演出、培训基地,并配备相关设备90万元。共计3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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