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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道情的保护计划

汉滨区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局

    目前已投入资金情况:

    上世纪七十年代,地方政府投入资金2万元,组织干部、专家深入农村将流传民间的唱词、唱腔、剧目等整理成书,并请专人刻制皮影20箱分发给当时活跃于汉滨区(原为安康市)民间的皮影班社5个,扶持皮影艺术的发展。
    八十年代,政府再次投入资金,对安康道情的流传、渊源形成及主要艺人等进行了全面收集、整理。
    2004年起政府财政每年预算拨款3万元用于普查、宣传、保护安康道情,2005年,区委、区政府决定由组织单位贷款60万元,建设以“安康道情”为主要内容的群众活动场地800平方米,从而解决活动阵地问题,拯救、扶持、保护道情的力度逐年加大。

    一、主要保护内容
    安康道情这一宝贵的民间艺术,它蕴含着我区劳动人民特有的艺术价值和思维方式,体现了劳动人民的生命力、创造力和想象力,是民族的瑰宝。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我区的文化生态发生了巨大变化,安康道情这一民间文化遗产及其生存环境受到了严重威胁,因此我们特制定了十年保护计划,对其进行抢救、传承。此计划由区文广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导小组负责管理,由汉滨区文化馆负责组织实施,保护计划要点如下:
    (一)保护方针:实行“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继承发展”的方针,正确处理抢救保护和开发利用的关系,促进抢救保护,开发利用的有机结合和协调统一,确保安康道情获得有效保护和开发利用。
    (二)实施原则: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点面结合,注重实效。坚持依法保护与政策保障相结合,财政投入与民间(社会)资金相结合,政府保护开发与民间保护开发相结合。
    (三)保护方式:1、在巩固原有基础的前提下,进一步全面、深入、系统的开展普查工作,确认安康道情的区域分布情况以及民间自乐班社的组成和生存现状;2、规划建设汉滨区道情展览馆(厅)等基础保护设施,对道情的相关实物和资料妥善收藏、保存及展示;3、建立专人管理的道情资源库和资料档案室,成立专家组成的道情研究中心,深入细致的整理、研究其剧目、唱词、板式、乐队以及演出所产生的社会价值等全部状况,并在条件成熟的时候,对研究成果结集出版;4、建立安康道情生态保护区,成立道情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覆盖全区的道情活动网;5、成立汉滨区民间文艺家协会,全方位团结全区的民间艺人,把生活困难的民间艺人纳入“低保”范围,对年龄在75岁以上的民间老艺人办理发放“寿星证”,使其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享受各项福利待遇和优惠政策;6、在职中、艺校开展民间艺术普及教学,挖掘、培养本土人才,培育新一代道情艺术传承人,并建立地方与民间文化传承机制,对传承人进行资助扶持和鼓励;7、以区文化馆为基地,以道情为主要内容,每年定期邀请民间老艺人、艺术院校的专家进行座谈、授课、培训,从各方面提高新一代传承人的艺术水平;8、让这些非物质文化和广大群众零距离接触。结合城乡区域群众的红白喜事,配合农村的节令广泛开展演出活动;同时,每年不定期的送道情进社区、进厂矿、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军营、进广大农村院落进行表演,以灵活多样的经营方式让广大群众参与进来;9、将道情纳入区委、区政府每年举行的民间艺术节进行展演、评奖。并结合“中国安康汉水龙舟文化节”、“黄洋河之春”、“汉江之夏”、“香溪洞之秋”、以及恒口“桃花节”、“油菜花节”等一系列大小地方民俗旅游节日,给安康道情进行系列专场展演的机会和空间,一是检阅促进其传承发展的情况,二是让其真正成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10、组织班(社、团、队)到相邻的省市做专题推介演出,大范围的对其进行宣传,提高我区安康道情的知名度。

    二、已采取的保护措施 
    1、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借《安康民间艺术十大集成》搜集的机会对安康道情进行了重点搜集。对著名艺人及唱腔、音乐、表演剧目等进行了全面采录、整理。尤其是收集多名老艺人的看家绝活,为安康的道情艺术留下了宝贵的资料,形成了《艺人简介名录》。
    2、2001年在原陕西省常务副省长徐山林同志的关怀下,成立“安康市友谊皮影剧团”,2002年,由市戏剧家协会批准,成立了以弘扬皮影艺术的民间艺术团——“梨园道情皮影剧团”,组织不定期演出,促进新老艺人进行艺术交流,提高技艺,不但普及了皮影艺术,提升了皮影艺术的知名度,文化部门也搜集了一批宝贵的资料。
    3、2004年3月,区政府确定将每年的“黄洋河之春”、“汉江之夏”、“香溪洞之秋”、“元宵灯节”等四项大的群众文化活动,确定为民间艺术的展示推介活动,同时在各大旅游推介活动及重大节庆中,都组织皮影戏专场,把这一民间艺术做为活动的重要艺术品牌来打造,并把刻制的皮影做成了旅游纪念品。
    4、2006年成立汉滨区民间艺术家协会,将散落于民间的班社登记造册,进行规范管理,并对现有的艺人授予不同层次的艺术家称号。关心老艺人的生活,结合实际,把生活困难的老艺人纳入社会低保,对已享受低保待遇的逐年提高其低保标准。
    5、由文化部门牵头,组织班社进社区、广场,对这一民间艺术进行普及、宣传、推广。
    6、近年来,为了不断弘扬、发展这一濒危的地方民间艺术,我区老一辈艺术家、老艺人不断发掘本土人才,采用不同方式,对现有人员进行技艺传授并在保持原有艺术精华的基础上,不断对这一老艺术深化、创新,在道具、唱腔上不断改进、完善,大大提高了皮影表演的观赏性。

    三、十年保护目标 
    围绕建设生态型文化旅游城市的奋斗目标,通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使安康道情这一民间文化艺术得到有效保护,使其具备市场条件可以进行适度开发或产业化发展,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民间文化保护开发制度和保护开发体系,在全社会形成自觉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基本实现民间文化保护开发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网络化、法制化,全面促进我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

    四、五年保护工作计划 
    2007年保护措施:在巩固原有的基础上,全面搜集普查资料、成果,编写相关适用的培训教材,建立8镇(关庙、建民、五里、恒口、瀛湖、张滩、河西、大同)及汉滨区城区为安康道情文化生态旅游保护重点区域,成立安康道情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覆盖全区的安康道情活动网。预期目标:整理、完善以普查资料为主的静态保护基础工作,并组织相关老艺人和专家对其普查结果进行系统复核,确认并建档(包括文字档案、电子文本、音像光碟等)。
    2008年保护措施:完成普查资料成果结集的出版发行工作,同时组织专家小组编写教材。培养传承人,发展演员,并以多种形式开展演出活动。预期目标:开展命名、保护、普及、培训工作;确定民间老艺人带徒至少20名;收集民间古旧皮影至少100件;扶持民间安康道情班社5个,做好《安康道情》前期筹备工作。
    2009年保护措施:①继续充实壮大汉滨区民间艺术家协会,在政策允许、条件成熟的前提下给予民间艺人关怀、扶持。②组建百人民间艺术团,开展以安康道情为主要内容的民间艺术演出活动。预期目标:在有效政策的支持下,发放道情皮影艺人一定的生活补助;继续搞好安康道情的研究工作,创办《安康道情》专刊。
    2010年保护措施:①组织专业人员和专家对安康道情再度进行深入研究;②全面总结试点工作;③组织一次安康道情调演;④确认一批安康道情传承人,编印、出版《安康道情图谱》;⑤颁布乡村保护机制。预期目标:①被命名乡、镇的保护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②继续培养更多的安康道情传承人;③将撰写、编印、出版的各类安康道情资料、书刊结集汇编,在省内外乃至全国范围内进行推介宣传。
    2011年保护措施:①成立汉滨区安康道情艺术团,将境内、外的业余团队进行全方位策划,包装成真正的汉滨艺术发展实体,以全新的面貌进入市场。使其走上健康传承、开发的大道;②完善各级保护组织和机构。预期目标:①参加全省、全国赛事活动,力争走出国门;②形成产业艺术链,保证其良性发展繁荣。

    五、五年主要保障措施 
    1、首批确定8镇(关庙、建民、五里、恒口、瀛湖、张滩、河西、大同)为安康道情文化生态旅游重点保护区域,成立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2、成立专项研究小组编写安康道情教材、培养传承人、发展演员;
    3、吸收道情皮影老艺人进入汉滨区民间文艺家协会,组建百人民间艺术团;
    4、全面总结试点工作,组织班、社、团、队进行调演;
    5、编印、出版汉滨区《安康道情图谱》;6、成立汉滨区安康道情艺术团,将业余团队进行全方位包装,使其逐步成为真正的汉滨区艺术发展实体。

    六、建立机制 
    1、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成立汉滨区安康道情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内设专家组、保护部、普查工作组(由区文广局分管此项工作的副局长任组长),已成立并已开始工作;
    2、建立专项资金。适度进行市场运作,广泛招商引资发展该项产业;汉滨区每年拿出3万元,被命名保护的乡(镇)每年各筹资1万元以上的保护经费;
    3、建立教育培训机制。每年培训不少于两次;
    4、提请地方人大常委会出台《民间艺术保护决议》;
    5、设立培训教材编写组,并负责培训、辅导工作;
    6、品牌效应与日常演出相结合,以打造品牌带动一般的演出活动机制;
    7、以产业实体为依托,建立艺术市场运营机制。

    七、经费预算及依据说明
    依汉滨区现行财政体制,由区政府直接将保护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全区命名保护的8个乡(镇),各预算保护经费1—2万元以上,共需 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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