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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龙灯的保护计划

周至县文化馆

   自唐宋时发展到现在,全靠民间集资,村民摊款,而维持发展。近年来,发展缓慢,主要是资金投入太小而造成的。

已采取的保护措施:
   1、法律保护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周至龙灯作为一种传统民间艺术遗产,应受到法律保护。
   2、其它措施:周至县政府公布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周至龙灯名列其中。2009年成立周至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实施保护工作。2009年周至县文体局、文化馆组织工作人员对周至龙灯进行全面普查,并对相关音像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复制。
  目前,传承人自发成立了周至龙灯艺术研究会。

保护内容:
  1、由专人负责,全面细致开展普查,建立龙灯的发生、发展的历史价值,建立资料库,录制专题片,整理存档。
  2、在保护老艺人的同时积极培养龙灯制作及表演的接班人。
  3、开展研究工作,筹建陈列室,在研究利用中保护传承。

十年保护目标:
  1、建立、健全各种龙灯相关各种龙灯相关档案资料,存入数据库,并通过互联网进行宣传。
  2、成立“周至龙灯艺术研讨会”,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
  3、建立保护、培训、传播、开发的有效机制,使周至龙灯在传承传统文化的同时向经营性文化产业迈进。

五年保护计划:
   2009-2010年:搜集整理各种有关材料,收集齐全;
   2011年:修复、更新道具服饰等,焕然一新;
   2012年:开展龙灯制作及表演方面的研究,力求有所创新;
   2013年:重建白龙寺等景观,并建成开光。

五年主要保护措施:
   1、制定保护政策。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之规定,县政府制定出周至龙灯传承保护发展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办法。
   2、确定保护资金。建立“周至龙灯保护基金”纳入县财政预算,同时向社会、企业和个人募捐资金来开展活动,给老艺人和艺术骨干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
   3、培养艺术人才。对现有的表演者进行培训外,通过周至艺职校等培养传承表演人才。
   4、在开展展演活动的同时,力争五年后建成周至龙灯陈列馆。

建立机制:
   1、建立民间自发参与和政府自觉保护相结合的机制,通过举行座谈等形式交流情况,互通信息,以求形成合作。
   2、采取专家、专业人员相结合的有效机制,走出去,请进来,提高表演,研究人才的知识层次,进一步扩大影响。
   3、建立以镇东村为中心的,联络全县各传播地区保护与振兴龙灯的机制,以开展展演或学术研讨会为平台,开展交流与协作。

经费预算及依据说明:
  1、普查调研,资料的完善 ,归档费用5万元。
  2、成立“周至龙灯”理论研究室,开展制作表演的理论研究费用20万元。
  3、周至龙灯制作及表演骨干的培训工作所需经费10万元。
  4、建展室三间,陈列龙灯及相关的道具、服饰等费用20万元。
  5、重建白龙寺所需费用30万元
   共计: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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