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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凤高台芯子的保护计划

丹凤县文化馆

    已采取的保护措施:

    一、成立了丹凤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设在丹凤县文化馆),下设“高台芯子”研究学会。

    二、坚持每年召开一次研讨会。

    三、坚持每年召集芯子艺人进行一次集中培训。

    四、在经济条件允许情况下,利用节日组织一次大型活动。

    五、常抓“高台芯子”艺术的推广、宣传、展示活动。

    六、每年对“高台芯子”的管理工作做一次认真总结。

    内容保护:

    全面系统准确地保护好“高台芯子”的艺术形式、文化内容、传承艺人,其中具有特殊技艺的尤为重要,加强培养年轻艺人。在青少年中做好宣传工作,使“高台芯子”艺术后继有人。对各种芯子艺术形式进行录像、拍照、文字记录、整理、分类、编目,建立完整的档案。通过各种手段对丹凤“高台芯子”进行宣传推广。

    十年保护目标:

    将高台芯子和丹凤县的旅游事业结合起来,作为一项经常性的文化艺术活动开展起来。

五年保护工作计划:

    时间:2009

    保护措施:对丹凤“高台芯子”做深入细治的调查,搜集各种信息,包括历史记载,录音、录像,各种形式及流派的传承人、代表作,分部区域,重要艺人的生存环境及生活状况等,做好“高台芯子”相关器具和实物的登记保存。

    预期目标:完成建档工作

    时间:2010

    保护措施:对现存的芯子艺人的文化程度,技艺、风格,所喜欢的内容及形式做以认真登记造册,随时掌握艺人的变化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预期目标:使老艺人得到切实保护

    时间:2011

    保护措施:加强后备人员的培养和培训工作

    预期目标:建立完善的培训中心

    时间:2012

    保护措施:对“高台芯子”的艺术形式和艺人进行优化,提高节目质量,利用节目和旅
游旺季开展活动。

    预期目标:达到活动的经常化

    时间:2013

    保护措施:争取政府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建立完善的管理机构和研究机构。

    预期目标:建立健全合法的保护制度

    五年主要保护措施:

    1、认定和命名“高台芯子”的传承人。

    2、建立“高台芯子保护基金”,通过政府财政支持,企业和民间捐赠等形式筹集资金。给被认定的重点保护艺人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发放适当的生活补助。

    3、根据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保护政策,对“高台芯子”在本县内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办法,对“高台芯子”的技艺加以推广宣传。

    4、建立专业的研究机构。

    5、通过政府的政策,建立完善的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

    建立机制: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通过法律程序,制定《丹凤县“高台芯子”保护办法入成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和研究机构。

    经费预算及其依据说明:

    管理、研究、计划等费用10万元。

    重点艺人生活补助20万元,组织集中展示30万元。

    预算每年经费共计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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