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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郑县协税高跷社火的保护计划
南郑县文化馆
已采取的保护措施
1、上世纪80年代初,南郑县文教局、南郑县文化馆对协税高跷社火进行了全面调查登记,并请市县专家组对协税高跷社火进行审定。
2、2006年,由协税镇政府出面组织,成立有上街村和下街村高跷社火会参加的协税高跷社火会。协税镇政府决定将原协税镇露天戏院广场作为协税高跷社火会的训练场地。并积极为其联系和提供民间表演平台。
3、2007年,由协税镇政府出面,将协税高跷社火表演艺术、脸谱、服装、道具、传统节目、创新节目等锣鼓乐曲进行摄像和录音整理,并将常年性参加高跷演出的80余名村民进行登记。
4、由县文化馆和协税镇政府定期(每年三次)召集协税高晓社火会负责人和老艺人进行座谈,探讨协税高跷社火的现状与发展,在保留传统节目的同时设计富有新时代特点的创新节目。
5、2007年,由协税高跷社火会举办高跷演员培训班。培训班以青少年为主要对象。高跷演员由40余人增加到80余人,创历史最高纪录。
保护内容
为保护协税高跷社火,特制定十年保护计划。此计划由协税镇文化事业服务站和协税高跷社火会共同组织实施,由协税镇政府和县文化馆负责监督管理,县文体局负责检查督促。
一、静态保护
1、进一步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普查工作,更进一步弄清协税高跷社火发生发展的历史沿革,以及锣鼓乐曲、乐器及价值等全部情况。
2、将普查所获资料进行归类、整理、存档;将影像资料和图片存入专柜专人保管,将高跷社火图片制成宣传版在室内悬挂。
3、进一步深入开展理论研究工作,对协税高跷社火渊源和高跷服装、道具、绑扎、脸谱、节目设计、特技表演、协税高跷社火艺术特点以及锣鼓乐曲进行立体研究,争取编辑出版为国家正式刊物册子。
二、动态保护
1、建立上街村、下街村高跷社火文化生态保护村,并对一些会长、老艺人和两个锣鼓班的20名乐手实施重点保护。
2、建立协税社火研究机构(附设在协税镇文化事业服务站),进一步做好发掘、抢救、保护工作。
3、成立县级协税社火表演团体。
4、同其他乡村的锣鼓班子联手,做好协税高跷社火锣鼓的抢救保扩工作,使协税高跷社火锣鼓发扬光大。
5、重点做好年事已高的老艺人的工作。
6、举办一年一度的协税高跷社火会,检阅和促进协税高跷社火的传承和发展。
7、举办高跷演员和锣鼓乐手培训班。
8、举办市级协税高跷社火学术研讨会。
十年保护目杯
为协税高跷社火建立规范的音像图片资料和档案柜,普及协税高跷社火鼓乐,建立协税高跷社火生态村,创办南郑县协税高跷社火文化公司,申报“协税高跷社火”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让南郑协税高跷社火走出汉中,走向陕西,走向全国。
五年保护工作计划
时 间
2009年
保护措施
全面深入调查,建立完备、规范、科学的协税高跷社火档案,并建成上街村、下街村协税高跷社火文化生态保护村。举办协税高跷社火培训班1期。举行1次协税高跷社火表演。
预期目标
①完成档案建立,落实专人保护;②落实以师带徒职责,确定传授学习掌握内容;⑧组织举办表演活动3—5次。
时 间
2010年
保护措施
成立协税高跷社火研究机构,附设在协税镇文化事业服务站。举办协税高跷社火演职人员培训班1期。举办高跷社火锣鼓乐手培训班1期。举行1次协税高跷社火表演。
预期目标
①聘请专家开展调研,进一步挖掘文化内涵,撰写理论文章,扩大对外宣传;②举办培训活动,组织开展表演活动。
时 间
2011年
保护措施
成立协税高跷社火锣鼓文化公司,附设在协税镇文化事业服务站。以青少年为主举办高跷社火锣鼓乐手培训班1次,使锣鼓乐手后继有人。举办1次协税高跷社火表演。
预期目标
①走出去开展文化服务活动,锻炼新人,促进成长;②组织开展表演活动。
时 间
2012年
保护措施
编辑《协税高跷社火》,由国家级出版社出版发行。举行1次协税高跷社火表演。
预期目标
①编辑有关资料文稿,并结集出版:②检阅培训后继人才发展情况。
时 间
2013年
保护措施
在南郑县和汉中市分别举办1次高规格的协税高跷社火广场表演,并举办汉中市协税高跷社火学术研讨会。
预期目标
①积极参与市、县文化艺术展演活动;②开展产业化服务,壮大表演队伍,丰富表演内容。
五年主要保护措施
1、建立有专家指导的、以协税镇镇长为组长的南郑县协税镇高跷社火保护领导小组(现已建立,名单见辅助材料)。
2、建立以县文体事业局分管副局长和县文化馆馆长为主要负责人的协税高跷社火普查工作队(现已建立,名单见辅助材料)。
3、建立南郑县协税高跷社火培训教务教学领导小组(现已建立,名单见辅助材料)。
4、设立《协税高跷社火》编辑小组(现已建立,名单见辅助材料)。
5、把协税高跷社火保护纳入镇政府文化业务干部和县文化馆业务干部业务考核内容,并实行奖励和责任追究。
6、实行招商引资,发展协税高跷社火产业。
7、实行社会服务,为持续发展协税高跷社火积累资金。
建立机制
1、健全协税高跷社火抢救、保护组织机构。十年计划由协税镇政府和县文化馆共同组织实施,县文体事业局负责管理、督导。
2、深化文化体制改革,逐步探索建立与遗产保护要求相适应的协税高跷杜火社会服务管理运行机制。
3、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健全资金投入机制。
4、改革民间筹资机制,吸纳更多的社会资金。
5、加强队伍建设力度,不断巩固协税高跷社火队伍,不断提高艺术档次,使协税高跷社火成为经久不衰的陕西省著名品牌。
经费预算及其依据说明
协税高跷社火保护经费预算为68.64万元人民币。其依据说明如下:
1、给南郑协税高跷社火表演老传承艺人生活补贴42.24万元人民币(其中扮场传承人4人,表演传承人10人,脸谱、服装、道具、鼓乐8人,共22名传承人,按所在地汉中市农村最低生活社会保障金每人每月320元人民币计算,每年需补贴人民币8.448万元)。
2、编纂出版《协税高跷社火》一书需5.00万元人民币。
3、建设协税高跷社火生态保护村,5年需10.00万元人民币。
4、普查建档建卡、建档案柜需0.10万元人民币。
5、拍摄音像资料和图片需0.30万元人民币。
6、举办协税锣鼓社火培训班10期需1.00万元人民币。
7、建立县级协税高跷社火研究机构需1.00万元人民币。
8、组建和扶持协税高跷社火表演团体需2.00万元人民币。
9、举办1次南郑县协税高跷社火艺术表演和1次汉中市高跷社火艺术表演需经费4.00万元。
10、邀请省内外专家和其他省市高跷社火表演艺人举办2次南郑协税高跷社学术交流研讨会需3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