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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陵民歌的历史渊源

黄陵县文体事业局

  黄陵民歌是普遍流传于黄陵城乡及周边地区的音乐表现形式,它的产生、发展、演化同诗歌、舞蹈是相互关联、相依相生的。据《吕氏春秋·古乐》记载:“昔黄帝令伶伦定音律”,就充分说明在黄帝时代就有了较为原始的音乐理念,当时著名的《咸池》、《云门》、《木冈鼓之曲十章》就是我国原始的音乐作品。黄陵是中华文明的发祥地。聪明、智慧、勤劳、朴实的黄陵人民在继承古典音乐的基础上,不断丰富和充实着属于自己的音乐风格,这就是原汁原味、原生态的黄陵民歌,她同黄陵老秧歌及其它黄陵民间文化一样,具有极强的生命力和感染力,从不同侧面现实地反映了黄陵历史的发展和演化,

  黄陵民歌产生于原始社会中期,发展于汉代,成熟于元明时期,兴盛于明清到民国,1948年至“文革”初期,为新生转折期。“文革”期间为消落期,进入上世纪八十年代为黄陵民歌的复和发展期。九十年代为振兴期,尤其是进入新的世纪,随着民间文化保护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挖掘、搜集、整理黄陵民歌,振兴黄陵民间民俗文化已成为历史赋于我们的一项主要任务,目前在县委、县政府的关怀和支持下,在业务人员的辛勤工作下,尤其是在民间文艺人士的协助下,黄陵民歌的初步整理工作已全面展开。一个珍视民间民俗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工作氛围正在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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