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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民歌的保护计划
凤县文化馆
已采取的保护措施
(一)1984年8月县委、县政府召开了“保护凤县民间艺术,打造凤县特定文化品牌”会议。以此为题印发文件下发全县各乡、村等机关单位,要全力进行保护凤县民歌。
(二)2004年2月县委、县政府发文件组织凤县首届民歌大赛,安排布置等工作。
(三)2005年7月县文化教育局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县艺人进行了调查摸底造册,
(四2006年9月县文化教育局组织有关人员摄影、录像、制片、整理资抖,制作专题片。
保护内容
一、名称:《凤县民歌曲子》
二、保护单位:风县文化馆
三、相关传承人:张克勤、王永杰、王兴、程光德、潘广元
四、行政机关:凤县文化教育局
五、资金来源:
六、不定期组织相关传承人员培训。
五年计划(1)
时 间
2006
保护措施
1、撰写普查报告;
2、编辑凤县民歌集;
时 间
2007
保护措施
出版凤县民歌集
预期目标
1、完成静态保护工作;
2、开展民歌的传承教学。
时 间
2008
保护措施
建立凤县民歌创作队伍
时 间
2009
保护措施
搜集、整理凤县民歌集
预期目标
编辑凤县民歌集第一卷
时 间
2010
保护措施
创办风县民歌演唱队
建立机构
1、成立凤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导小组
组长:辛元平(县政府主管文化教育副县长)
副组长:尉贵中(文化教育局局长)
胡根绪(文化教育局副局长)
巨 涛(文化馆馆长)
2、制定工作方案,并提出长期保护规划。
3、成立研究小组
4、政府出台文件、落实人员经费。
5、建立县、乡(镇)、村保护体系,并纳入年终考核。
经费及依据
1、成立凤县民歌编辑部:普查、收集、编写、整理、打印、装订等约21万元。
(1)普查4万元。(2)收集作品9万元。(3)成立研究小组3万元。(4)整理、打印、装订5万元
2、成立三个凤县民歌学习小组收学徒120名学员,费用约12万元.
(1)以温江寺、三岔、瓦房坝为小组3万元。
(2)以平木、岩湾、坪坎、河口等乡为小组4万元。
(3)以唐藏、双石铺、凤州、黄牛铺、红花铺为小组5万元。
3、合计3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