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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德“踢场子”的保护计划

绥德县文化馆

目前资金投入情况:

    (一)1996年绥德“黄土地艺术团”建立以来,县上先后投资100多万元,购置演出所需的音箱、灯光、服装等有关设备。

    (二)重金聘请中、省、市专家给“黄土地艺术团”演职人员授课传艺,排练了赋予独特黄土风情的整台演出节目。

    (三)对参加活动的民间“踢场子”艺人给予适当的经济补贴。

    (四)每年春节政府拔专款扶持乡村秧歌演出活动。

已采取的保护措施:

    (一)每年春节期间,县文化馆业务干部分赴各乡镇村落,搜集学习各地风格不同的“踢场子”套路。

    (二)建立起了系统的“踢场子”民间艺人个人档案。

    (三)逢年过节县上主管部门领导登门看望有影响的民间艺人,了解情况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

    (四)《绥德文库》专门设立《陕北秧歌卷》分卷、对陕北秧歌的各种表演形式进行详细的记录、编撰、出版。

    (五)举办了“二人场子”传承培训班,由李增恒、魏建明、贺俊义、苏广福四位民间艺人授课,八十多人参加,历时八天,对绥德南、北路两路“二人场子”进行了规范的传承、记录。

保护内容:

    为了保护  “踢场子”这项陕北民间舞蹈艺术精髓,制定出了长期的保护计划,由县政府文体局和具体业务单位县文化馆负责组织实施,同时建立了绥德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导小组和陕北“踢场子”民间舞蹈保护小组,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检查、督促。

    (一)静态保护

    1、进一步全面细致地开展陕北秧歌《踢场子》的普查工作、彻底摸清陕北秧歌《踢场子》发生、发展的历史沿革,以及相关伴奏乐器、乐曲、演出所穿的服饰、所用道具的全部状况。

    2、将普查所获资料进行归类、整理存档。

    3、进一步开展陕北秧歌“踢场子”的理论研究工作,并力图把这些研究成果编印成册。

    (二)动态保护

    1、对全县南、北两派“踢场子”风格,以及相关的三十多名艺人实行重点保护;

    2、培养知识型的年轻的“踢场子”表演者,为创建陕北秧歌“踢场子”表演团队做好准备工作。

    3、从全县二十多个乡镇指定有辅导教学能力的南、北两派“踢场子”艺人,对所属乡镇的春节秧歌队进行传授辅导,解决“踢场子”后继无人的状况;

    4、以文化馆举办全县“踢场子”表演传承培训班,提高民间舞蹈爱好者的表演水平和综合艺术素质。

    5、每三年举办一次陕北民间舞蹈《踢场子》比赛,检阅和促进“踢场子”表演艺术的传承与发展。

十年保护目标:

    通过细致的普查,综合南、北两派的风格,在整理研究的基础上,录制一套规范的绥德《踢场子》教学资料,以便《踢场子》这项珍贵的民间舞蹈艺术,得到更好的传承和发展。

五年保护工作计划:

    时间:2008年

    保护措施:

    全面普查“踢场子”表演艺人的各种流行套路,系统地整理编撰以“踢场子”为主的民间舞蹈陕北秧歌资料库。

    时间:2009年

    保护措施:整理普查资料,举办第一届绥德县南北两路“踢场子”表演艺术传承培训班。

    时间:2010年

    保护措施:举力、全县“踢场子”表演大赛,使这项民间舞蹈艺术走进社区、厂矿和学校。

    预期目标:

    1、完善普查资料,做好静态保护基础工作。

    2、全面普及和开展“踢场子”艺术的全民健身活动。

    3、创建全县“踢场子”艺术表演团队,使其走出陕北,走向全国。

    时间:2011年

    时间:2012年
 
    保护措施:

    让社区、学校把“踢场子”表演艺术当作一门键身运动、促使步入经常化、规范化;加强对“踢场子”表演艺术的理论研究和学术探讨;筹建品牌效应的绥德“踢场子”艺术的表演团队。

    预期目标:

    1、编撰绥德南、北两路“踢场子”传统文本及影像资料。

    2、编撰、出版陕北“踢场子”艺术论文集。

五年主要保障措施:

    (一)建立有专家指导的以文体局局长为责任的陕北秧歌《踢场子》民间舞蹈艺术保护领导小组。

    (二)设立以文化馆为主、联合社会各界热爱民间艺术的有识之士,组成陕北秧歌“踢场子”表演专业研究会。

    (三)设立全县“陕北秧歌”研究保护基金会,由县文化局主管。采取财政拿出一点,企业资助一点,社会团体自愿捐一点的办法。

    (四)建立与经济发达县(区)民间舞蹈艺术联谊活动、交流演出,通过市场方式争取资金,保护发展自身活力。

    (五)建立秧歌艺术生态保护示范点(乡村)。

五年建立机制:

    建立绥德县民间舞蹈协会,建立由专业人员组成的绥德《踢场子》表演研究会,在理论上对《踢场子》作出系统而精确的总结和概述。

依据说明及其经费预算:

    经费预算:

    1、“踢场子”各种套路及艺人普查经费12万元;

    2、建立科学的“踢场子”表演艺术档案经费5万元;

    3、举办各种传承培训班及“踢场子”表演大赛所需25万元;

    4、“踢场子”表演艺术新作品创作及展演活动经费8万元。

    依据说明:

    1、普查范围涉及绥德全县及邻县50多个乡镇。新艺人近千名。

    2、建立所有“踢场子”艺人的文字、影像、图片及相关档案资料。

    3、每年举办各种形式的“踢场子”艺术的传承培训班。

    4、在继承的基础上,创编有时代气息的“场子秧歌”进行大汇演和交流演出。

地方配套资金:

    1.2万元

    1.2万元

    2.3万元

    3.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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