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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德“踢场子”的基本特征

绥德县文化馆

    “踢场子”是陕北秧歌的精髓。从明末清初发展演变到如今,展现出了如下的一些基本特征。

    1、群众自娱性。顾名思义“踢场子”是一种野场子里以“踢”为主的嬉戏娱乐的民间生活舞蹈,表演者多是地道的农民。后来发展为有专业人员参与的舞台艺术舞蹈。

    2、即兴发挥性。“踢场子”是在固定锣鼓点伴奏下,演员可根据自身的表演条件与技能,因时、因地、因景、因情自由而又不失规定套路的一种即兴发挥的鲜活舞蹈,表演炉火纯青的艺人“踢”同一个“场子”,一次一个样,不可能有完全相同的一场。

    3、叙事抒情并重。舞蹈是一种“长于抒情、拙于叙事”的艺术。而陕北“踢场子”在它走、扭、摇、摆、踢,闪、颠、跑、跌、跳的动律中,在扇绢的旋、绕、缠、抖、颤、飘、扬、甩、推、移的用法里,在身韵表情的柔、脆、俏、媚、羞、刚、野、健、帅、稳的态势中,将人内心的喜怒哀乐悲恐惊的各种情感表达的淋漓尽致,  同时也能将令人生发这些情感的具体事件交代呈现的明了清晰。

    4、丰富的包容性。“踢场子”的肢体语言中,有古典戏曲舞的元素,有拳术打斗的动作,有生活中男女嬉逗的眼神手势。而通过民间艺人无数代融合贯通早已不在是原样,变成了非戏曲、非拳术,又高于生活中男女嬉戏的艺术的体姿、步态、身势。形成了自身独特的风格。西方拉丁舞,现代最流行的“街舞”中,都可以找到与“踢场子”相似的动律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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