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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关老龙的保护计划
三原县文化馆
目前资金投入情况:
2007年县政府已将抢救保护西关老龙列入财政预算,每年投入专项资金10万元,目前到位资金5万元。
己采取的保护措施:
1、法律保护措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西关老龙作为一种民间艺术遗产,应受到法律保护。
2、其它措施
①《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集成》(陕西卷)和(咸阳卷)、《三原县志队《三原县文史资料》等丛书,已经将西关老龙收编,载入史册。
②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对西关老龙进行了三次普查、补充、并录制:1981年国家文化部艺术研究院薛飞院长在省市民舞专家李开方、陈菊珍的陪同下已走访三原西关、鲁桥等村庄,对当时的“筒子龙”龙舞艺术进行了普查,为以后的“筒子龙”艺术成熟起到了重要作用;1990年县文化馆老馆长马文兴又到三原各地普查汇总,三原县已有包括大灌区西关老龙、小灌区鲁桥筒子龙、塬区马额双龙舞在内的六条“筒子龙”;2007年6月开始,县文体局、文化馆组织专业人员对西关老龙及相关音像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复制。
保护内容:
(1)制定保护政策
恢复成立三原县西关老龙协会,在知识产权归属其协会的情况下,采取财政拨款、社会集资、个人投资的方式,实施其保护政策。
(2)资源普查
全面开展普查工作,将普查所获资料进行归档,存档与原有的资料一起进行编排存入数据库,并通过互联网进行宣传。
(3)人才保护和培养计划
对老艺人和艺术骨干予以一定的生活补助或奖励。
为确保西关老龙的延续和发展,采取聘请国内民舞专家学者来三原讲学、指导,或者在当地教育部门的支持下,从小学生抓起,在学校进行课余训练基本动作。
(4)研究工作
成立三原县西关老龙艺术研究工作室。工作室设在县文化馆,配备专业人员进行研究,并指导龙舞艺术快速的崛起。
(5)筹建陈列室
目前,西关老龙的道具及相关资料、照片等全分散在负责人和艺术骨干的家里,待经费落实后,在村上设立陈列室,统一管理。
五年计划:
时间:2007年
保护措施:成立三原县西关老龙协会落实龙舞资源普查
预期目标:
恢复组织开展正常活动
完成建档工作,进行申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时间:2008年
保护措施:
落实数据库和网站建设
对民间艺人进行生活补贴和奖励
预期目标:
建立完善的数据库,对外加强宣传
将民间艺人的扶持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时间:2009年
保护措施:
开展人才培训
举办西关老龙艺术研讨会
预期目标:
壮大龙舞传承人才队伍
出版论文集
时间:2010年
保护措施:
成立龙舞艺术学校
成立龙舞艺术研究室
预期目标:
从青少年学生中培养传承人才队伍
对西关老龙研究取得新突破
时间:2011年
保护措施:继续培养及系列讲座等工作建成龙舞艺术陈列室。
预期目标:
进一步加强对西关老龙的理论研究
达到多功能,全方位宣传龙舞艺术,达到保护、弘扬的预期目标
五年保护措施:
1、制定保护政策
根据《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暂行条例》之法规,县政府制定出西关老龙传承保护发展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办法。
2、确定保护资金
建立“西关老龙保护基金”县财政每年拨款外,同时向社会、企业和个人捐赠基金用来开展活动,给老艺人和艺术骨干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发放适当的生活补助及奖励。
3、人才培养
对现存的表演者进行培训提高外,通过龙舞艺术学校,培训传承表演人才。
4、在开展展演活动的同时,力争五年后建成西关老龙陈列馆。
5、注册“筒子龙”商标,对其知识产权进行保护。
五年建立机制:
1、建立民间自发的参与和政府自觉保护相结合的机制,通过举行座谈等形式,交流情况、互通信息,以求形成合力。
2、建立以西关为中心的,联络全县各传播地区保护与振兴筒子龙的机制,以开展展演或学术研讨会为平台,开展交流与协作。
3、采取专家、专业人员相结合的有效机制,走出去、请进来,提高表演,研究人才的教育层次,进一步扩大影响。
经费预算及其依据说明:
l、增设龙舞艺术陈列室20万元。
2、每年召开一次龙舞艺术研讨会,举办专题培训11班,每年15万元。
3、对老艺人和艺术骨干生活补贴及奖励,每年10万元。
4、添置更换道具、服装费用10万元。
备注:
五年计划中的保护措施,在实施过程中是交错进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