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化和旅游厅赴安康检查指导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 省图书馆派专家参加

时间: 2019-07-10

  2019月6月18日至20日,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委派专家组,对安康市创建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进行实地指导和检查。陕西省图书馆发展研究部主任万行明、陕西省艺术馆馆长助理穆平潮、西安文理学院图书馆研究馆员段小虎等一行先后赴汉阴县、岚皋县、汉滨区和安康市区,实地查看了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图两馆建设、两馆机构设置及相关县区文化馆、图书馆新馆建设情况,并审阅了安康市创建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档案材料,对经费保障落实和服务效能建设等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检查期间,检查组与县区文化和旅游局相关工作负责人、基层文化工作者就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服务效能提升及其他示范区创建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现场提出了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并在检查指导工作结束后以书面形式将意见反馈到相关部门。检查组认为,安康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成效显著,市、县(区)文化主管部门对创建工作认识到位,各县区在相关服务领域基本形成了各自的创新亮点,基本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数量和质量较创建前都有明显提升。但在创建工作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及相关单位协调配合、财政投入、公共文化服务机构设置、新馆设施建设和创建工作宣传等方面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与示范区创建工作要求有一定差距。

  针对存在问题,检查组专家提出了以下整改建议。一是进一步落实政府“一把手”创建工作领导责任和政府部门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主体责任,强化工作统筹,加强创建工作力量间的协调配合。二是尽快启动汉滨区少儿图书馆和安康市图书馆的新馆建设,着力解决前者服务设施的安全隐患问题,尽快完成既定的“24小时”自助图书馆建设。三是进一步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汉阴、岚皋和镇坪三县应按程序尽快完成机构分设工作。四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和示范区创建要求,将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经费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人均文化事业经费达到全省领先水平;公共图书馆人均藏书量、人均年新增藏量、公共图书馆可用数字资源量等指标确保达标、力争创优。五是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信息发布和示范区创建宣传工作力度。

  安康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市创建办等部门及县区文化主管部门的相关负责同志一同参与此次检查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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