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志·文化艺术志》图书馆志编纂工作会议在省图书馆召开

时间: 2012-09-12

  新编《陕西省志》是由省委领导、省政府主持编纂的一部多卷本省编地方志书。陕西首轮修志始于1982年,终于2008年,期间完成了《陕西省志》80卷90册的编纂任务。其中的16卷专业志书还分别获得省和全国优秀成果奖。第二轮《陕西省志》是对首轮志书的续修,大体断限是1990年到2010年,规划编纂16卷、90分册,在十二五期间完成。《陕西省志·文化艺术志》是90分册之一,由省文化厅牵头组织实施,图书馆部分又是《文化艺术志》中的第十三章,由省图书馆牵头组织实施。 

  为了切实做好图书馆部分的修志工作,9月11日,陕西省图书馆组织召开由全省10个地市图书馆负责人和撰稿人,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总工会等相关方面负责人参加的《陕西省志·文化艺术志》图书馆志编纂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修志工作。省文化厅副厅长蒋惠莉,《陕西省志·文化艺术志》专职总编审吴建华,省图书馆馆长谢林、副馆长徐大平出席会议。按照省图书馆编制的“图书馆志大纲细目及分工意见”,公共图书馆部分由省图书馆总牵头,各地市属公共图书馆由各地市级图书馆或暂时履行市级图书馆职能的中心城区图书馆分牵头;各级各类学校图书馆、图书馆学教育机构由省教育厅总牵头或指定牵头单位;科研系统的专业图书馆由省科技厅总牵头或指定牵头单位;企业系统图书馆由省总工会总牵头或指定牵头单位;图书馆行业组织由省图书馆学会牵头。牵头单位的主要工作有:选定责任人,把任务落到实处。责任人的任务有二:一是指导、帮助和催收各图书馆条目;二是在此基础上完成概述的撰写;根据总体大纲制定本系统的具体编写大纲,并组织实施;对本系统修志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④于2013年2月10以前将所有图书馆条目、概述,数字图书馆和重大事件、活动、项目、管理与服务创新的内容提交省图书馆,进入总编审阶段,以确保2013年10月10日以前向文化厅提交终稿。大纲细目还对各个部分的字数作了限定。 

  会议由省图书馆副馆长徐大平主持,蒋惠莉副厅长、谢林馆长,吴建华总编审分别讲话。图书馆志总编审尚庄作相关情况说明,并介绍志书编纂中应注意的问题和相关知识。 

  

陕西省图书馆 版权所有 陕ICP备10200749号-2 地址:西安市长安北路14号 邮编:710061
Copyright © www.sxlib.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陕公网安备 61010302000957号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