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08 来源:陕西省古籍保护中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古籍保护中心: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新时代古籍工作的意见》,完成全国古籍整理出版规划领导小组《2021—2035年国家古籍工作规划》关于组织“古籍定级建档”工作要求,国家古籍保护中心结合《公共图书馆系统古籍类文物定级指南》(办公共发〔2022〕181号)“加强业务指导,承担相关咨询和定级业务培训工作”要求,现定于2023年3月27日至4月30日举办第一期全国古籍定级工作培训班。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3年3月27日至4月30日
开课时间:2023年3月27日至4月30日
二、参加人员
全国各级各类图书馆古籍保护工作从业人员。
三、课程安排
教师 |
|
古籍类文物定级指南解读 |
熊远明 |
汉文古籍定级释例(上) |
李致忠 |
汉文古籍定级释例(下) |
李致忠 |
古籍类文物定级实践(一)——国家图书馆古籍文物定级工作 |
李坚 |
古籍类文物定级实践(二)——汉文古籍特藏藏品定级 |
刘冰 |
古籍类文物定级实践(三)——浙江图书馆的做法和思考 |
陈谊 |
博物馆藏品定级建档与管理——以秦始皇帝陵博物院为例 |
周萍 |
四、有关事项
(一)此次培训为业内在职人员业务培训,所有参训人员需在报名时间内(3月27日至4月30日)通过指定平台登录报名,超过报名时间,报名通道将自动关闭并无法学习课程。
(二)开课时间内(3月27日至4月30日),学员仅可通过平台链接进行学习。
(三)学员需在培训班开课时间内完成学习课时,培训时间结束后学习通道将关闭,请仔细阅读招生通知,以免错过培训时间。
(四)此次培训只针对业内在职人员培训,不对社会人员开放。培训不设置考试环节,完成所有课程学习且学习时长达到要求的学员,可线上获取结业证书。每节课程完成后,学员须点击“结束学习”,学习时长才会被纳入后台统计(具体操作见附件)。
(五)学员灵活安排学习时间、认真听课,不得私自转播、转录、转发或外泄线上课程内容。
(六)学习结束后,学员可完成调查问卷、撰写学习心得,学习心得可提交指定邮箱,中心将择优选登在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微信公众号。
五、联络信息
联系人:范雪琳
电 话:010-88545664
邮 箱:3344318894@qq.com
附件: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在线培训指南
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办公室
2023年3月27日
附件:
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在线培训指南
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在线培训平台地址为:
http://202.106.125.245/,可使用电脑端通过浏览器进行注册、登录、学习、考试、下载培训证书等,推荐使用Chrome浏览器学习,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学员注册
首次使用系统的学员需要先进行注册,已经注册过的学员可以直接报名培训班,经省中心审核后进入学习。访问系统后点击“去注册”,进入用户信息注册页面,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请务必确保信息准确,尤其是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单位全称等。请先选择“省份”,再选择“单位”,如果所在单位没有收录于下拉列表中,请选择“其他”,并在“个人简介”一栏填写单位全称,以便审核。
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审核”,需等待省中心管理人员审核通过,方可登录系统报名学习。
如忘记密码,可通过首页—“忘记密码”,填写相关信息找回。
二、在线报名
登录系统后点击“学习管理”—“在线报名”,在数据列表中找到对应的培训班点击“去报名”。
培训班报名有起始截止日期,请注意报名日期,逾期将无法报名。
点击报名后转到“培训公告”界面,请阅读培训公告并勾选“我已阅读”。
点击“报名”,系统会提示报名成功,需等待省中心管理人员审核通过后,方可在线学习。
三、在线学习
当培训班报名经省中心审核通过后,即可在线学习。
点击列表中“在线学习”进入在线学习界面,请注意培训起止日期。
点击“播放”即可进入课程学习界面,进入后视频会自动播放。
本期课程以学习时长作为证书发放依据,在每节课程学习结束后,点击左侧“结束学习”,在弹出的对话框中选择“确定”后,学习时长才会被纳入后台统计。尽量不要选择倍速播放,以免学时不足导致无法获取证书。
四、证书下载
只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课程学习且达到课时要求的学员才能获得证书,点击左侧导航栏“学习管理”—“证书下载”即可下载结业证书。
五、调查问卷
学习结束后,学员可点击进入“意见反馈”,填写完成本次培训班的调查问卷。
备注:应大家的学习要求,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将“第一期全国古籍定级工作培训班”的学习时间延长至6月30日。请有需要的同仁在6月30日前完成学习,获取证书。到期后未完成课时将无法获得结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