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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关于开展古籍清查整改暨古籍保护线上培训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4-14 来源:陕西省古籍保护中心

 

各设区市文化和旅游局,省图书馆(省古籍保护中心)、各有关古籍存藏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古籍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根据文化和旅游部有关要求,现就全省古籍保护工作及2021年古籍保护工作线上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古籍保护及整改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7]6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08]4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以及《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和旅游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  深入做好公共图书馆改革创新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古籍保护工作相关法规政策,指导公共图书馆、有关存藏单位对所辖、存藏的古籍进行清查,重点对古籍存藏保护环境改善、濒危珍贵古籍文献抢救、古籍分级分类保护责任落实、古籍数字化建设等方面情况进行自查;对古籍存藏保护环境严重不达标、濒危珍贵古籍文献抢救不及时不作为、古籍分级分类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对查出的其他问题,要倒排工期,列出整改计划和工作方案。有关情况请于202112151前报省古籍保护中心。

二、古籍保护培训

(一)培训时间:20211116­26日。

(二)培训对象:各单位负责古籍工作的同志。其中,省图书馆(省古籍保护中心)1名,各设区市文化和旅游局各1名,西安图书馆、咸阳图书馆、宝鸡市图书馆、三原县图书馆各1名。

(三)培训方式:本次培训由中山大学承办,通过在线培训平台远程实施,非脱产参训,教学活动采用视频录播授课。电脑登录在线培训平台 http://zdgjpx.px.chaoxing.com 或手机扫描平台提供的二维码,使用报名手机号登录(初始密码:123456),进行在线学习。

(四)培训安排

1.培训共安排9门必修课,共计18学时(每学时45分钟)。内容包括古籍保护相关政策标准解读,全国古籍保护工作进展情况,古籍知识普及和工作经验分享等(见附件1)。

2.培训期间各单位可自行组织有关人员集中学习,自行安排听课时间,须在培训截止时间前学满18学时。报名学员可于培训结束后的20个工作日内,登陆“培训平台”自行下载打印结业证书。

(五)报名方式

请各单位按照名额要求统一组织报名,未报名参加的人员可由单位自行组织进行学习。在确定参训人员后,请将报名统计回执电子版(见附件2)于20211110日前,发送至邮箱:780096499@qq.com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服务处李喜科(02987284697

陕西省图书馆(陕西省古籍保护中心)綦胜利 (18991218562

三、工作要求

抓好古籍保护利用,是继续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各市、县文化和旅游局要加强对各古籍收藏单位的指导,进一步摸清家底,做好古籍普查编目工作;要严格落实古籍保护经费,改善古籍书库环境。要以此次培训为契机,认真组织好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组织学习过程中要尊重知识产权,不得私自转播、转录、转发线上课程内容。

特此通知。

 

 

附件:1.课程表

      2.报名回执表

      3.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转发文化和旅游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  深入做好公共图书馆改革创新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118

附件1

课 程 表

 

序号

   

学时

1

全国古籍保护工作进展

2

2

图书馆古籍工作与读者服务

2

3

古籍保护标准与规范

2

4

古籍再生性保护的重要路径——古籍文献的开发利用

2

5

国际图联古籍保护政策与项目

2

6

古籍保护灾难预案

2

7

数字人文与古籍数字化保护

2

8

古籍保护与传承实践——上海图书馆经验

2

9

古籍保护人才培养

2

 

 

 

 

 

附件2

2021年全国古籍保护工作线上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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