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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篮

古元


  1940年夏天,我来到延安县川口区碾庄村,在乡政府担任文书工作。
  下乡之前,我是个青年学生,先在陕北公学学习政治,后入延安鲁迅艺术学院学习美术,经过一年多的学习,我接受了马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初步确立了革命的世界观和革命的文艺观,立志为人类解放事业奋斗,用艺术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我住在乡政府办公的窑洞里,在农民家里吃派饭,跟当地的干部一起工作,跟农民一起劳动。在参加生产劳动、文教卫生、征购农产品、拥军优属各项工作中,学习到许多实际知识,深感创造物质财富的艰辛,体会到劳动人民的勤劳智慧、艰苦朴素的高尚品质。
  碾庄共有42户人家,但全村除正在小学的儿童以外,只有一个识字的人,其余的都是文盲。自从1936年人民政权建立以后,乡亲们政治上解放了,生活也逐渐好转,村里已办起一所小学校,儿童可以上学了。但青年人和成年人要参加生产劳动,上不了学,文化还不能翻身。我就利用工作之余教他们识字。我每天制作一些识字画片,在一张小纸片上画简单的图画,比如画一头牛、一头羊、或者一只水桶,图画下面写上“牛”字、“羊”字、或“水桶”二字,分送给各户人家,乡亲们劳动后回到家里,看见这些纸片,就能认识纸片上的字。一天识一两个字,一个月就能认识几十个字,效果很好。
  乡亲们都喜欢把画着大公鸡、大犍牛、大肥猪、骡、马、驴、羊这些识字小画片张贴在墙上,供朝夕欣赏。我从这里发现乡亲们对于家畜的喜爱心情,也知道了他们的审美趣味,我就以这方面的题材创作了《牛群》、《羊群》、《锄草》、《家园》四副木刻,分送给乡亲们。他们看见这些木刻画高兴地议论起来:“这条驴真带劲!”,“这不是刘起兰家的大犍牛吗?”“放羊不带狗不行!”,“放羊娃要带上一条麻袋,母羊在山上下羔,装进麻袋里背回来。”
  经过一段熟悉的过程,我对这里的生活产生了深厚的感情,看见乡亲们的日常生活,如同看见很多优美的图画一样,促使我创作了很多木刻画,如:《选民登记》、《准备春耕》、《入仓》、《小学校》、《冬学》、《读报的妇女》、《结婚登记》、《离婚诉》等。我每刻完一幅作品都拓印多张,分送给乡亲们。他们很喜欢这些作品,但是对于有些表现手法提出了批评。例如:对一幅《离婚诉》,首先肯定这幅画的内容,认为陕北妇女过去太受压迫,婚姻不能自己作主,出嫁后受歧视、受压迫、受虐待也不敢反抗,只能逆来顺受;如今解放了,男女应该平等,受压迫就可以起诉。但是,对于这幅画的刻法不理解,“为啥脸孔一片黑一片白,长了那么多黑道道?”因为我开始学习木刻时,参考一些欧洲的木刻作品,摹仿外国的表现手法,并且把这些手法带到农村来了,乡亲们当然看不惯,他们提出的批评是应当重视的。我参照乡亲们的意见,不断地改进我的作品,力求为他们接受和喜爱。以后我又重新刻了一幅《离婚诉》,和以前的刻法就不同了,用单线的轮廓和简练的刀法来表现物体,画面明快,群众也就喜欢接受了。
  后来,这些在碾庄创作的木刻作品,发表在延安《解放日报》上,发表在国内外的杂志上,在延安展览会上展出,并且送到重庆和其他地方展出,很受社会公众的重视,接着我又创作了《哥哥的假期》、《减租会》、《调解婚姻诉讼》、《人民的刘志丹》、《农家的夜晚》、《排戏》、《逃亡地主又归来》、《区政府的办公室》等木刻作品。这些作品的素材,都是来源于碾庄的生活。
  我在碾庄工作和生活将近一年的时间,这一段生活是非常有意义的,对于我以后的艺术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是我艺术生涯的摇篮。
  1982年4月于北京
  

延安鲁艺回忆录/文化部党史资料征集工作委员会,《延安鲁艺回忆录》编委会.—北京: 光明日报出版社,199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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