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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第五节 商业的恢复和发展——4


  四、延安南区合作社
  延安南区消费社是发展合作社事业的一面旗帜。
  1935年12月,南区社成立时对社员入社入股采取的是半摊派半自愿方式;主任王天经原想把该社办成一个替政府解决经费困难的公营商店。1937年,刘建章接任后,先打破了入股限制;灵活方便入股、退股自由既可零星入股,整数退出,又可整数加入,零星退股,随时分红;入股不限现金,粮食、牲畜、鸡蛋、柴草、皮毛、麻绳等有价物都可折价入股。便利了群众储蓄,还可代社员交纳公粮。这更加方便了群众,至1939年9月,股金已扩大到11645元了。
  1939年6月,又试办了一个“民办官助”的南区社分社。所谓民办,就是由合作社投资一部分与私人合作,或由当地群众自愿合作,成立“民办社”。所谓公助,就是公营商店在批发商品时,在价格上予以优惠;合作社遇到困难时,政府帮助解决。其优越性是:
  (1)社员自由、民主,入、退股方便,自管社务;各阶层人都可以参加。
  (2)动员了更多资金,扩大了业务范围,促进了生产发展,便利了交换分配,提高了群众生活。
  (3)体现了中共的经济政策,促进了合作事业的发展,加强了公营对私人经济的领导。
  它成立不久就作出了显著的成绩。1937年2月至10月的9个月内,就供给了该区群众价值约2万元的日用品,其价格比市价低;全年分红2次,每股股金5角,平均每次分得约0.2元的红利。①
  ①引自刘景范:《两年来边区合作社工作总结及今后合作社任务》1939年10月。
  

陕甘宁边区史抗日战争时期(上):建立模范的抗日民主根据地(1937年7月—1940年12月)/雷云峰.—西安:西安地图出版社,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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